2021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的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银川市爱卫会关于全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创新爱国卫生工作方式方法,持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高质量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加强健康城镇建设,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继续推进“厕所革命”,科学开展病媒生物防制,顺利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各项工作,持续推动全市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一、以新时期为发展机遇,统筹布局爱国卫生工作

以银川市《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为统领,统筹协调市容环境、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住房建设、水利、教育、体育等部门全面做好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城乡供水设施改造环境病媒消杀和预防性消毒、全民健康素养提升、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促进、全民健身、控烟、健康城镇建设、健康“细胞”示范点建设和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等各项工作。

二、以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契机,持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

(一)坚持落实自治区“爱国卫生日”制度。以自治区“爱国卫生日”活动为抓手,结合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充分落实各县(市)区主体责任,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村镇)干部职工、学校师生、社区志愿者并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重点对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农村庄点、畜禽养殖场所、沟渠池塘岸坡等卫生薄弱区域及农贸(集贸)市场、学校、机场、车站、建筑工地和小餐饮店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清理农村“十乱”、“六堆”,并建立健全“月主题、月督导、月通报”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市级督导检查、通报力度,确保爱国卫生日活动落地见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二)认真开展“全国爱国卫生月”活动。按照全国爱卫办的部署安排,围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活动主题,组织实施好第33个“全国爱国卫生月”活动,结合“世界卫生日”集中在2021年4月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教育,弘扬“爱国”主旋律、“卫生”新理念、“运动”新方式,紧紧围绕“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主题推动全社会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通过开展“文明健康始于心”科普活动,以《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手册》为主要内容,进行全方位的主题科普宣传;通过策划“低碳环保践于行”群众实践活动,通过体验式活动,进一步强化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理念,推动广大群众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通过组织“绿色家园齐守护”共建活动,通过广泛动员群众,组织一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形成人人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三)全面做好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工作。一是重点对城乡环境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整治,对老旧小区、无物业小区进行“搬家式”大扫除;清理公园绿地、绿化带白色垃圾、杂草垃圾;清理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野广告”;清理夜市、便民市场等路面油污、墙体污渍,疏通下水井盖;清理农村庄点乱堆乱放、乱泼乱倒等;清理沟渠、池塘、湖泊岸坡垃圾。二是市容环境卫生达到银川市《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车辆乱停放情况,无乱扔、乱吐、乱倒现象,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城区无卫生死角。三是集贸市场管理规范,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四是人居环境持续提升,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实现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平方米;城市功能照明完善,确保主干道路装灯率100%,亮灯率≥99%。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园林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持续推进农村村庄清洁提升行动。一是实施“五清一绿一改”,打好春夏秋冬“四季”村庄清洁行动战役。结合农村常态化疫情防控,引导农民群众自觉打扫屋内、庭院、厕所、圈舍卫生,清理生活垃圾,维护公共场所环境。二是在乡村树立讲文明、铸健康、守绿色、重环保意识,帮助广大村民建立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加快构建覆盖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链条处理系统。二是多渠道、多方法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基本知识,努力形成“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的良好氛围。三是建立“两次六分、四级联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四是强化科技支撑,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治理适用技术、装备研发,探索生活垃圾智能化管理新路径。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以健康城市建设为平台,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一是持续推进环境卫生与健康工作,引导群众自觉提升环境与健康素养,学习环境与健康教育知识,掌握环境与健康素养基本理念、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健康防护意识。二是统筹协调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加大城乡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提高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水平。三是以黄河干流为主轴,以主要排水沟沿线污染综合治理为重点,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示范市。四是对标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标准,全面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水务局、市市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以高质量示范点建设为抓手,加快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镇建设

(一)提高卫生城镇创建质量。做好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暗访迎检准备工作,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加快金凤区丰登镇、良田镇、西夏区镇北堡镇等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按照2021年自治区卫生城镇创建总体部署要求,各县(市)区要对照《自治区卫生县城(区)标准》查漏补缺、补齐短板,评审命名一批市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并选择有条件的乡镇创建自治区及国家级卫生乡镇。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二)推进健康城镇建设。打造一批国家卫生城市升级版,进一步推进健康城镇建设,努力建设一批健康城镇示范点、健康“细胞”示范点,落实民政、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妇联等部门牵头抓健康“细胞”示范点建设主责,2021年争取建设银川市级6个及以上健康社区示范点、6个及以上健康村示范点、15个及以上健康单位(健康机关、健康企业、健康学校、健康主题公园等)示范点、6个及以上健康家庭示范点,择优向自治区爱卫办推荐健康社区(村)和健康单位示范点。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爱卫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以改善人居环境水平为目标,继续推进“厕所革命”

一是认真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高农民群众健康生活水平。到2021年底,全面完成银川市农村1800座户厕改造和20座公共厕所改(新)建任务,全力做好45个厕所革命整村推进以奖代补项目实施,全市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91.6%。继续推广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社会化服务,健全长效机制,提升后续管护运维能力,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二是开展公厕管理标准化行动,落实《银川市城市公厕分类管理考核标准》,开展星级公厕评比活动,促进厕所管理提档升级,确保保洁及时、设施完好、无明显异味;完善“银川公厕”微信小程序,逐步实现公厕管理智慧化。三是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公厕监管,着力老旧旅游厕所改造提升,新建30座旅游厕所,确保环境整洁,满足需求。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以保证人民健康为宗旨,科学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和消毒工作

(一)持续强化病媒孳生地治理和消杀一是开展病媒生物日常监测,全市病媒生物监测覆盖率达到40%。二是科学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对畜禽养殖场所的牲畜粪污和农村桩点环境卫生进行治理,并定期对圈舍内外和农户庭院周边地区开展防蚊、灭鼠工作。三是组织开展春冬季越冬蚊消杀工作,重点对畜禽养殖场所、柴草堆、地窖、库房等进行消杀,有效防控乙型脑炎、流行性出血热等病媒生物性疾病的传播流行。四是组织开展第五届中阿博览会等重大活动病媒消杀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爱卫办)、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巩固强化疫情防控成果。持续以“防疫有我爱卫同行”为主题,开展城乡环境“大扫除、大消毒、大宣传”活动;定期对(集贸)市场、冷链物流、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容器等重点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处置,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以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为指导,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一)加强健康知识科学普及。一是以实施“健康银川行动”、“健康素养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三大活动为主线,以“爱国卫生月”、“爱国卫生日”等活动为抓手,针对城乡居民广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提升群众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配合体温测量等措施。二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通过各种通俗易懂的形式,持续开展好健康知识科普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坚持科学佩戴口罩、正确规范洗手、保持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看病网上预约、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等文明健康行为。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新闻传媒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推进全民健身运动。一是实施全民健身工程,进一步完善健身场地设施,通过构建“30分钟健身幸福半径”,打造立体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圈,完善“5-15-30分钟”立体化健身场地服务圈,缩小群众健身“幸福半径”,满足不同群众健身需求,提升全民健身工作服务水平。二是加快构建全民健身运动模范市县创建步伐,推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全面提档升级。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健委、市园林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快控烟工作。一是持续开展全市烟草流行监测,为制订控烟政策提供技术支持。二是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及无烟环境建设,实行无烟党政机关动态管理,自治区及以上无烟党政机关创建达标率100%,市级无烟党政机关创建达标率97%。三是全面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规范化戒烟门诊建设,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照“戒烟门诊标准”和“戒烟门诊工作要求”开展工作,提供戒烟综合干预服务,推行科学戒烟方法。四是组织开展好第34个“世界无烟日”活动,深入宣传、大力倡导、广泛干预,促进个人戒烟、区域禁烟、社会控烟,推动健康银川控烟行动落地见效。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园林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以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方向,创新爱国卫生运动方式方法

(一)开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一是以“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绿色环保人人参与”为主题,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大力倡导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自觉遵守城市健康公约、社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等,自觉履行精神文明建设义务。二是引导群众树立文明卫生意识,践行勤洗手、常通风、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公共场所不吸烟、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保持社交距离、注重咳嗽礼仪、科学佩戴口罩、分餐公筷等文明卫生习惯,将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全面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三是引导群众摒弃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不文明行为,提高农村居民文明卫生意识,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四是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社区和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净化,打造绿色整洁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卫健委、市市政管理局(市爱卫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健全完善社会动员机制。一是促进爱国卫生与基层社区治理工作相融合,建立自上而下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主动参与相结合、平战结合的群众动员机制。二是依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完善爱国卫生日活动及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有效经验,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以爱国卫生工作人员为主,以家庭医生、健康促进专干、专业社会工作者、物业服务人员、志愿者等组成的兼职爱国卫生队伍为辅,组建居民健康管理与互助小组,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工作能力水平。三是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

(三)拓展爱国卫生运动内涵。一是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持续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报道各单位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的有益经验。二是发动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蕴含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将文明卫生知识的传播与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生活相融合,引导群众树立健康强国理念,激发群众自力更生改变生产生活面貌的热情,在全社会形成爱清洁、讲卫生,增强卫生文明意识和健康素养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爱卫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机制,落实长效管理,突出整治重点难点问题,深入扎实开展好各项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巩固爱国卫生运动整治成果。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做好资料汇集整理工作,于每月3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至市爱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