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庄浪县卫生人力资源现状调查和对策的报告

关于庄浪县医疗卫生人力资源 现状调查及对策的报告 庄浪县卫生局 (2010年9月25日) 卫生人力资源是支撑卫生事业的基础,是推动卫生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最活跃的要素,是卫生体制改革的核心,也是提高行业自身素质和服务质量、发展卫生事业的决定性资源。当前,我县医疗卫生行业普遍存在卫生人力失衡现象,其表现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质量与数量上的不平衡,包括数量、种类、分布和质量业务质量和服务质量等;
二是人民群众对卫生服务日益增长的渴望值与服务能力间的不平衡。因此针对我县卫生人力资源现状、规划、预测与管理的调研与调整势在必行。本调查对辖区内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力资源的数量、质量、构成、分布等方面进行统计分析,旨在找出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为政府、卫生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制定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及合理开发与配置卫生人力资源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一、 调查对象与方法 1. 调查对象 采用自行设计的庄浪县公立医疗机构卫生人力资源现状调查表,对各公立医疗、卫生保健机构的在岗人员进行统计,统计时间截止到2010年8月30日。

2.调查内容与方法 (1)采用普查法,分类对其研究。主要内容包括区域人口数量、医疗机构规模床位、人员数量、质量、构成(年龄、学历、职称、专业)、分布等方面。(2)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卫生人力资源现状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3调查结果应用数理统计原理进行统计,并进行相关数据指标分析,建立数据文件。

3. 判断标准 (1)纳入标准庄浪县卫生局管辖的注册公立医疗、卫生保健机构;
截至2010年8月30日公立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在岗人员;
学历、职称、执业资格以国家承认为准。(2)排除标准私营医疗机构;
卫生行政、执法等政府职能机构;
村卫生室。

4.质量控制 (1)在调查设计阶段讨论制定调查表,统一填写标准,确定专人组织填写,发放前对填表人员集中培训,回收时认真核对内容,不合格的表格会同填表人员进行修正。(2)综合评估调查指标的可比性和科学性。(3)统计指标的表达尽可能图、文、表并茂,客观合理,条理清楚。

二、统计指标及结果概述 2010年8月30日止,庄浪县拥有公立医疗、卫生保健机构22所,其中县级综合医院1所(二级甲等),县级中医医院1所(二级甲等),县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2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所,乡镇卫生院17 所。

1. 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情况及卫生人员区域分布 见表1 表1显示,我县总人口441.6千人,其中农业人口416.7千人,城镇24.9千人;
全县编制床位1178张,其中县级医疗机构编制930张,县级公共卫生机构编制床位20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床位10张,乡镇卫生院编制床位218张;
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945人,其中县级医疗机构在编人员506人,县级公共卫生机构在编67人,街道社区在编13人,乡镇卫生院在编355人。我县每千人平均享有病床2.67张,其中享有二级医院病床2.11张,享有乡镇卫生院病床0.49张;
全县每千人平均享有医疗卫生人员2.14人, 表1 庄浪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构成及卫生人员分布 分类与单位名称 辖区人口 (千人) 编制床位 (张) 编制人员 (人) 在编人员 (人) 每千人享有 卫生人员 每千人占 有病床 总 计 441.6 1178 506 941 2.14 2.67 县级医疗机构(二甲) 441.6 930 212 506 1.15 2.11 县医院 580 180 322 中医院* 34.1* 350 32 184 县级公共卫生机构 441.6 20 49 67 0.15 疾控中心 29 37 0.08 妇幼保健站 20 20 30 0.07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24.9 10 13 0.52 0.40 水洛街道社区 24.9 10 13 0.52 0.40 乡镇卫生院 382.6 218 245 355 0.81 0.49 南湖中心卫生院 24.4 60 40 74 2.46 3.03 朱店中心卫生院 37.4 15 26 33 0.40 0.88 卧龙中心卫生院 31.5 15 18 25 0.48 0.79 阳川中心卫生院 24.9 15 10 20 0.60 0.80 通化中心卫生院 24.1 15 20 27 0.62 1.12 韩店中心卫生院 23.6 15 18 27 0.64 1.14 盘安中心卫生院 26.5 15 14 17 0.57 0.64 大庄乡卫生院 20.5 10 16 16 0.49 0.78 良邑乡卫生院 19.9 6 13 21 0.30 1.06 柳梁乡卫生院 23.3 6 9 10 0.26 0.43 南坪乡卫生院 20.0 6 10 13 0.30 0.65 万泉镇卫生院 29.2 10 10 14 0.34 0.48 杨河乡卫生院 14.8 6 4 11 0.41 0.74 永宁乡卫生院 15.9 6 13 13 0.38 0.82 岳堡乡卫生院 16.5 6 10 18 0.36 1.09 赵墩乡卫生院 17.7 6 7 10 0.34 0.56 郑河乡卫生院 12.4 6 7 8 0.48 0.65 注县级医疗、公共卫生机构以全县总人口为研究指标;
水洛乡未设立卫生院,中医院承担水洛乡3.4万农业人口的初级医疗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其中享有县级卫生(医疗机构)人员1.15人,享有疾病预防控制人员0.08人,享有妇幼卫生保健人员0.07人, 享有乡镇卫生人员0.81人;
街道社区每千人享有社区卫生人员0.52人。

2.人员构成 见表2 表2 庄浪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构成(在编) 分类与单位名称 在编人员 (人) 男性 女性 管理 双肩挑 专业技术 工勤技能 总 计 941 462 479 9 18 783 131 县级医疗机构(二甲) 506 234 272 6 14 405 81 县医院 321 138 183 5 7 258 51 中医院 185 96 89 1 7 147 30 县级公共卫生机构 67 29 38 3 3 50 11 疾控中心 37 25 12 1 2 29 5 妇幼保健站 30 4 26 2 1 21 6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13 4 9 11 2 水洛街道社区 13 4 9 11 2 乡镇卫生院 355 195 160 1 317 37 南湖中心卫生院 73 35 38 1 66 6 朱店中心卫生院 33 17 16 31 2 卧龙中心卫生院 25 13 12 23 2 阳川中心卫生院 20 10 10 19 1 通化中心卫生院 27 14 13 25 2 韩店中心卫生院 27 12 15 25 2 盘安中心卫生院 17 11 6 15 2 大庄乡卫生院 16 12 4 14 2 良邑乡卫生院 20 11 9 16 4 柳梁乡卫生院 10 6 4 9 1 南坪乡卫生院 13 6 7 12 1 万泉镇卫生院 14 7 7 12 2 杨河乡卫生院 11 8 3 8 3 永宁乡卫生院 13 8 5 11 2 岳堡乡卫生院 18 11 7 15 3 赵墩乡卫生院 10 8 2 9 1 郑河乡卫生院 8 6 2 7 1 表2显示,在总人数941人中,女性占50.9,男性占49.1;
管理人员占6.4,双肩挑人员占1.9,卫生技术人员占83.2,工勤人员占13.9。

3.年龄结构 见表3、图1、图2。从表3、图1、图2显示,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大部分集中在35岁以下,占51.1,是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力量;
其次为36~40岁年龄组,占19.7% ;
41~45岁、46~50岁两组占20.8%;
51~54岁、55 岁 表3 庄浪县公立医疗机构卫生人力资源年龄构成 合计 35岁以下 3640 4145 4650 5154 55岁以上 合 计 941 481 185 124 72 32 47 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586 248 135 91 52 24 36 乡镇卫生院 355 233 50 33 20 8 11 以上共占8.4。其中县直医疗卫生单位35岁以下占42,36~40岁占23% ,41~45岁、46~50岁两组占25%,51~54岁、55以上两组占10;
其中乡镇卫生院35岁以下占66,36~40岁占14% ,41~45岁、46~50岁两组占15%,51~54岁、55以上两组占5。

4.学历结构 见表4、图3、图4。

表4、图3、图4显示,我县医疗卫生人员中本科学历占24.7%, 大专学历占37.0%, 中专学历占27.1% ,高中以下学历占11.3。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本科学历占30,大专学历占26,中专学 表4 庄浪县公立医疗机构卫生人力资源学历构成 合计 本科 专科 中专 高中及以下 合 计 941 232(137) 348(234) 255(200) 106 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586 176(105) 150(77) 182(131) 78 乡镇卫生院 355 56(32) 198(157) 73(69) 28 注括号内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历。

历占31,高中以下学历占13;
乡镇卫生院中本科学历占16,大专占55,中专占21,高中以下占8。

5.职称结构 见表5、图5、图6。

表5 庄浪县公立医疗机构卫生人力资源职称构成 合计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 无职称 合 计 801 1 37 165 423 175 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483 1 35 127 244 76 乡镇卫生院 318 2 38 179 99 表5、图5、图6显示,我县卫生人力资源职称整体构成高级职称占4.7(其中正高级2.6,副高级97.4),正高级职称仅占0.1,中级职称占20.6,初级职称占52.8,未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占21.8。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职称占7.5,中级占26.3,初级占50.5,未聘任占15.7;
乡镇卫生院中高级职称占0.6,中级占11.9,初级占56.3,未聘任业技术人员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