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机施工劳务合作协议书(律师修正版)

精品文档 桩机施工劳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湖北鑫宏鼎岩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证荆门引江济汉工程顺利建设,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甲方委托乙方完成荆门引江济汉工程桩基成孔、桩基砼浇筑等施工工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双方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遵守甲方与建设单位(简称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简称主合同)及附件的前提下,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通过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项目名称荆门市引江济汉通航工程桥梁桩基部分。

二、 工程地点荆门市沙洋县后港镇附近 三、 工期按照业主工程进度计划施工,直至桩基施工结束。

四、 工程结算数量 1、 结算以图纸设计数量为结算依据。

桩基成孔含桩基混凝土浇筑,以图纸设计方量为准,对于超钻部分施工,甲方不另行结算;

2、 若施工图纸发生变更设计,则以业主批复的变更工程量为准,据变更增减按约定单价据实结算。

3、 不合格工程不予认可,不予结算。

4、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地勘报告、施工图纸仅作为乙方施工的参考资料,实际中出现地质变化并不能作为乙方要求甲方补偿的理由。

五、 工程施工内容及质量要求 (一) 施工内容 1、 基桩成孔施工包括桩基成孔及配套设备进出场、转运、安拆、调试、维修、零件更换;
提供辅助设备及小型机具、附属材料(包括造浆材料);
自供水、造浆、造浆设备、净化器、泥浆循环系统等的转运安拆;
护筒提供、埋设、安拆,桩基钻进、清孔(含二次清孔)、清洗声测管、泥浆净化;
环境保护、现场清理;
所需材料、设备、工具等的装卸、使用、保管;
桩基成孔的其他辅助工作。

2、 桩基砼浇筑包括泵管安拆、砼导管安拆、漏斗安拆、保管、桩基砼浇注、检测管保通,环境保护,场地清理以及完成桩基础砼浇筑的其他辅助工作等。费用计入第1项中,甲方不另行支付。

3、 协助业主做好桩基检测以及其他为完成桩基施工所需的工作。

4、 做好文明施工,服从业主、监理及甲方的管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桩基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5、 以上1-4项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括在相应的综合单价中。

(二) 质量要求 1、 质量满足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相关工程质量条款的规定,满足设计图纸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2、 泥浆要求乙方必须用膨润土、纯碱、纤维素等材料造浆,也可用黄泥造浆,泥浆各指标满足施工规范要求。

3、 扩孔系数当扩孔系数大于1.08时,对于砼超浇部分,每方按照300元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4、 乙方必须对本工程和甲方负责,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以及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精心组织,科学施工,达到主合同质量要求。

5、 由业主、甲方、监理工程师对该工程发的指令、命令、通知等均对乙方有效。

6、 乙方应设置专人进行工程质量自检,工序自检合格后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验,未经监理检查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7、 桩基抽检质量要求全部为I类桩,其质量同时满足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要求。如因出现塌孔、斜孔、大于扩孔系数、桩检不合格、质量缺陷、二类桩处理成一类桩等,乙方应无条件整改、修复或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工、机械、材料)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8、 乙方应控制好砼浇筑标高,对于超出桩顶标高0.8m以上的砼适时破除,否则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六、 合同单价 1、 合同中的施工项目为综合单价,清单中没有写明或单列的工作内容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其他为完成本合同段内的工作均视为乙方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另行结算。

2、 本合同单价为综合单价,包括完成桩基各分项工程施工全部工序所需的人工、材料(包括膨润土、纯碱、辅材、耗材等)、机械设备、管理、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该费用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提供钻孔全套设备以及其他机械设备的进退场、场内转移、折旧、维修、保养、零配件更换等费用;
现场与其他队伍的配合费、材料场内转运、成品保护、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工期、施工过程中的验收、质量及缺陷维护、竣工验收等的措施费用,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造浆及其他施工用材料费用(包括场内损耗);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雇用的全部员工的工资、五险一金、第三者责任险及住房费、水、电费;
乙方临时设施、临水临电设施费用、临建食宿、办公、通讯费用;
乙方产生的一切管理费用、劳保用品费用、安全责任事故的费用、文明施工、利润、税金及合同明示或隐含的材料涨价、人工费涨价等一切风险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用。

3、 本合同工期内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进行造价补偿,不论何种原因,甲方不支付乙方超工期的任何补偿费用,甲方也不对乙方做任何单价调整。

七、 机械及设备 1、 桩基施工用所有机械及设备均由乙方自己提供,桩机必须是250桩机,维修、保养、零部件更换、保管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按照甲方、监理及业主要求进行统一标识,对特种设备要求“三证”齐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否则不允许施工。

3、 乙方进场的设备数量、性能要能满足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减机械设备直至满足施工需要。

4、 除另有说明外,上述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八、 施工用电 1、 施工用电由业主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

2、 用电线路电料的购置、安拆、维护、修复、更新全部由乙方负责,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3、 乙方用电线路的布置及用电安全必须服从业主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规范操作、安全施工。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按业主的要求检查、监督乙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对乙方施工技术和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的控制、指导、监督。

2、按约定给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人员、机械设备进场施工,虚心接受业主、监理、甲方的指挥、检查、监督。

2、 乙方对场地内的所有机械、设备、材料、配件等妥善保管,否则发生丢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3、 乙方应保证甲方免于承担任何由于乙方未能履行义务或未尽责任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指控费用及其他支出。

4、 乙方应保证甲方免于承担任何由于乙方或其职工的过失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所产生的缺失。

5、 乙方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民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民工签字发放后的工资表复印件交给甲方存档。如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甲方有权把工资直接发给民工本人,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 乙方应建立队伍用工档案,包括用工花名册、工资表、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等交给甲方存档。

7、 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进行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施工资格、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8、按约如期、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

9、乙方承诺工程施工期间如发生连续停工的不可控情况,不向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

10、乙方承诺工程施工期间负责施工段内的相关协调工作,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协调费用,且不再另向承包人计取相应的补偿性费用。

十安全文明施工 1、 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的一切法律、法令及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甲方、业主、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

2、 乙方应建立内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设专职安全员,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法制教育,给每个员工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对乙方人员在施工场地内或以外的地方发生打架斗殴、偷盗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违法犯罪的,由乙方当事人或乙方处理并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若因乙方解决不到位,导致甲方赔偿相关费用后,该项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

3、 乙方应给所有员工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在出险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保险理赔事宜,在保险范围外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如乙方不办理相关保险,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若因乙方赔偿不到位,导致甲方赔偿相关费用后,该项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

4、 乙方必须按业主要求,在施工场地内把材料、机械设备摆放整齐,标识明确,不合格材料不能进入现场。

5、 乙方负责泥浆池等施工场地内环境的日常维护及清扫,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工程造价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1、暂定工程量 10208.52m,综合单价 160元/ m ,工程总价 1633363.20元 。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成设计图纸量为标准。

2、根据业主实际支付给甲方工程款,甲方在乙方每月工程完工、桩检测合格、检测报告出来后,按乙方工程量的80付给乙方工程款。全部桩基工程完工、桩检测合格、检测报告出来后甲方按乙方工程量的10付给乙方工程款。

3、工程结束、桩检测全部合格、检测报告出来、工程结算后,甲方预留乙方工程结算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不提供现金履约担保,当乙方严重违约且无力赔偿甲方损失时,乙方自愿将进场钻机抵押给甲方,甲方有权处置用于补偿甲方损失。

2、乙方保证不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否则双倍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乙方在限期内无力完成任务或存在质量问题及内部管理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勒令乙方限期退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另寻承包人的进场费用及赶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任何失误或故意造成甲方工程损失,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施工资格,乙方对此承担违约责任。

5、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甲方或第三方及业主监理人员安全事故或材料机械设备损失、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在此情况下,甲方可以从本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6、逾期完工,除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外,还需按日支付违约金500元。

7、若乙方违约,则按合同总金额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甲方负责监督和检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的方案和措施,对存在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限期内不能改正时采取处罚或在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措施费用代行实施、甚至终止乙方签订的合同,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三、补充条款 1、 发生需紧急抢修的事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事故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乙方原因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期限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

3、乙方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其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等材料,并报送进场人员花名册和相关证明,进场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在征得甲方的认可后方可增减或更换人员。

4、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承担未交付之前发生损坏的修复费用。对于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坏,乙方出据可信依据,并及时与甲方找业主及责任方协调,乙方负责维修工作,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乙方承诺工程施工期间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形成连续停工两天或现场安排设备及人员不能满足进度要求的,甲方可无条件切割合同工程量或让乙方中途退场,乙方对此不得提出任何索赔,且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6、工程量计算规则按桩的设计桩长设计截面面积计量,空孔部分不单独计量。

7、乙方应采取各种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在其利用或占用的土地上发生土壤冲蚀,以及工地河床或河岸的冲刷,并防止由于工程施工而造成开挖料或其他冲蚀物质对河流、水库的淤积。应将工程开挖料按规定分选运至专门指定的存弃渣场堆放,由于乙方违反施工存弃渣规定而招致人身安全事故、环境破坏和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对于水污染防治的要求乙方对施工废水、泥浆应经预处理(如沉砂池)后排放,采用专用运输车辆进行废水、泥浆的运输,生活污水要进行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入指定的受纳水体。

十四、其他事宜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所发生的一切分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