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部钢结构夹层合同律师整理版

----------------------------------------- 钢 结 构 制 作 安 装 合 同 工程名称_售楼部钢结构隔层__ _ 发包单位_项目部 承包单位分公司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售楼部钢结构隔层 2、工程地点 3、承建范围售楼部钢结构隔层图纸中所有钢结构工程,不含楼面砼浇筑。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检验、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合格、包施工全部风险等的承包方式。

5、合同价款约(总承包) 元 人民币(不含税价)。

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本合同价款为不含税固定综合总价包干合同。综合不含税包干总价不因费率或汇率、材料/人工/机械等市场价格波动调整。本单价应包含主材费、辅材费、材料损耗费、施工损耗费、人工费、各类保险费、机械费、照明费、材料运输(运抵施工现场的指定地点),装卸费、成品保护、维护及保修费,从采购、施工全过程所需的所有费用以及风险费、规费、检测费、利润、等一切费用。

6、合同工期以具备安装条件开始,合同总工期为 7 天。

第二条施工要求 1、本工程为包工包料,共计 约 145.00 平方米。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

2、要求外观平整美观;

3、本工程如有变更,双方确认后方可认可,变更工程量按价格表进行增减。

第三条工程价款的支付 1、所钢结构材料进场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70,共计 元整( 人民币 圆整);

2、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25(付至总造价的95),计 元整( 人民币 圆整);
。剩余5质量保证金在六个月后支付。

3、在甲方工程款未支付完之前,此钢结构产权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权利义务 1.1、与监理方共同组织材料报验、安全及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等工作。

1.2、与监理方共同组织钢结构施工工程的验收工作。

1.3、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2、乙方权利义务 2.1、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2、自行负责协调仓库、住宿等问题,保证乙方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卫生、安全,严格执行工程所在地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责任由乙方承担。

2.3、必须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施工。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负责本分项工程的施工、验收、质保服务。

2.4、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隐蔽前,须通知甲方、监理方共同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作记录,经甲方、监理方书面认可,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确认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甲方、监理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返工,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相应经济处罚。

2.5、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其他工程、邻近建筑物、临近构筑物、门窗、栏杆、管道等构件的成品保护工作,施工期间,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防止对建筑物的相关构件(如门窗、栏杆、管道等)造成污染或损坏的,及时清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2.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2.7、乙方应为职工缴纳相应的意外伤害险,未缴纳保险不得进入施工场地施工,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负责处理。

第五条工程期限顺延 施工期间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工期相应顺延 1、进场后,发现工地现场不具备进场施工条件、无法进场施工或缺少许可证件的,工期顺延至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和领取施工许可证时。

2、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或已完工程的返工或已制作构件重新制作,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甲方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确或基础工程不符设计要求导致施工进行困难或暂停,工期顺延至前述障碍消除时;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汽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按每8小时顺延一天计。

5、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足额支付工程款的,工期顺延至按约定金额支付时;

6、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及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7、非乙方施工的前一工序未完成,导致乙方停工等待的,工期顺延;

8、合同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

第五条工程质量 1、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

3、乙方按国家有关规程施工,保证整体造型美观,节点牢固,拼接合理对称,线性良好,抗风、抗震性能稳定,不漏雨。保修期内发生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进行返修。

第六条工程验收 乙方全部安装完毕,甲乙双方组织人员验收,在安装完七日内,甲方未组织人员验收视为合格,如无质量问题,甲乙双方签字合格,未经双方签字不得使用,如果使用则视为工程合格,否则出现问题,由使用方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延期交付,工程未能按期交工,每天按5‰偿付甲方,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及时拨付工程款,则每延付一天按应付金额的5‰偿付乙方且工期顺延。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误工,甲方应承担误工停工损失且工期顺延。任何一方违约或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其他约定 1、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经济往来结算清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及其组成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无约定的适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凡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及其它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同附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包括本项目施工图纸、报价单及布置图等。

4、本合同共5页,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合同条款空格部分以外,手写增删无效。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选文档,欢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