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茂名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

2018年茂名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 农田建设项目专家评审综合情况报告 根据2018年茂名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评审工作方案有关要求,2017年12月9日至26日,茂名市财政局农发办委托(广东经纬工程咨询公司第三方服务机构)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茂名市管辖的茂南区、化州市、电白区、信宜市和高州市等5个开发县(市、区)编制的2018年茂名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与实施方案涉及19个乡镇68个行政村的26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了评审。采用审阅相关资料、现场勘查、质询讨论、走访项目区群众等方法,提出评审意见,现将专家评审情况及结果综合如下 一、评审的依据和原则 评审的依据主要依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快建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财农综〔2017〕18号)、关于加快建立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相关工作的通知(粤财农综〔2017〕31号)、关于做好2017年及以后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储备及项目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粤财农综[2016]65号)及广东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规划设计指南(试行)及茂名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符合性审核指标表和评审量化评分指标表中相关内容和指标等文件进行评审的。

评审的原则一是全面性审核。对每个项目所申报的材料均进行审核;
二是政策性审核。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审核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省重点扶持发展的农业产业政策,是否符合茂名市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的发展思路,是否符合保护资源改善环境发展生产力的可持续发展要求。三是真实性审核。重点对每个项目立项的合法性、项目申报内容的完整性、规划布局的合理性、建设方案的可行性、投资方案的可靠性、自筹资金的保障性、申报材料的规范性、主要附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和评审。

评审工作主要采用审阅相关资料、现场勘查、质询讨论、走访项目区群众等环节。审阅相关资料和现场勘查环节主要从下面几方面进行一是现场核查耕地条件、水源条件、灌排骨干工程、田间工程设施现状及设计是否科学合理。二是现场核查项目区与国土、农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区是否重叠、水源条件,耕地及生态条件、现有灌排及防洪条件及图纸设计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三是重点核查项目方案的治理面积、总体布局及建设内容、投资估算是否客观合理。四是审核项目投资概算的合理性、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及附件资料的完整性。五审核项目绩效目标的合理性、是否通过建设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稳定增长。质询讨论和走访项目区群众环节一是听取项目单位汇报申报项目情况和编制项目单位汇报规划设计与实施方案情况。二是项目单位和编制项目单位就评审专家提出的疑问现场解释、说明或提供补证材料。三是现场听取项目区群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申报2018年茂名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体情况 申报2018年茂名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开发县(市、区)共有5个, 26个项目,共涉及19个乡镇68个行政村,规划治理面积12.69万亩,财政资金19035万元。其中茂南区申报9个项目,涉及5个镇(鳌头镇2个、公馆镇2个、袂花镇1个、镇盛镇1个、金塘镇3个)30个行政村,规划治理面积4.75万亩,财政资金7125万元。化州市申报6个项目,涉及6个镇(良光镇、笪桥镇、新安镇、文楼镇、官桥镇、林尘镇)10个行政村,规划治理面积4.1万亩,财政资金6150万元。电白区申报5个项目,涉及3个镇(观珠镇3个、马踏镇1个、水东镇1个)11个行政村,规划治理面积1.91万亩,财政资金2865万元。信宜市申报2个项目,涉及2个镇(贵子镇、镇隆镇)7个行政村,规划治理面积0.83万亩,财政资金1245万元。高州市申报4个项目,涉及3个镇(新垌镇2个、潭头镇、东岸镇各1个)10个行政村,规划治理面积1.1万亩,财政资金1650万元。经踏勘现场和认真审查项目文本、设计方案、相关材料及附件,专家组一致认为, 茂名市管辖的5个开发县(市、区)申报的26个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其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比较科学合理,工程措施较切合实际,基本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要求;
项目规划设计基础资料调查较充分,规划方案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工程设计基本满足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需要,项目投资预算符合预算定额标准;项目编制内容基本符合高标准建设项目编制规程,报告文本与图件编制比较规范,数据基本准确,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申报的建设项目基本符合国家“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指导思想,基本符合国家和省重点扶持发展的农业产业政策,基本符合茂名市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的发展思路,符合保护资源改善环境发展生产力的可持续发展要求。制定的目标基本合理,项目建设的实施可为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奠定良好的基础,可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稳定增长。

经综合评定,专家组一致认为茂名市管辖的5个开发县(市、区)申报的26个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均未发现存在不可行的情况。

三、符合申报茂名市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审核及评审结果 具体审核及评审结果符合申报资料的26个项目的审核主要由每位专家根据文件精神,按照茂名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符合性审核指标表中的审核内容、审核指标和审核要求,结合自己的专业水平,分别对每个项目进行审核,提出相应的审核意见。在未发现项目存在不可行的基础上,专家组进一步根据茂名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量化评分指标表中的评审内容、评价指标及政策要点和评分标准,分别对每个项目进行逐项评审和打分,同时,并对每个项目存在的问题及不足的地方提出补充意见和修改建议。最后,由组长汇总,评分结果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列。详细情况见2018年茂名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分排列表。

综合上述的审核和评审结果,专家组一致认为茂名市管辖的5个开发县(市、区)申报的26个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方案均可行。

四、对申报2018年茂名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方案提出修改意见 根据各部门要求和项目建设工作实际出发,经专家组实地考察和认真审查材料及详细咨询,请承担项目设计和规划单位,就对26个项目可行方案的文本规范性及部分单体工程设计等方面提出如下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要严格执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深入现场,充分征求项目区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再次实地勘察了解、核实项目区需要改善的基础设施等配套工程情况。

(二)要严格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每个项目修改意见,进一步复核项目区水资源的可供水量的计算分析,补充完善灌溉需水量的计算过程,进一步完善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确保水资源供给量完全能满足项目区农业生产需求。

三要根据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结果,进一步复核各项目灌溉与排水工程规划内容、数量、范围及基本参数,确保灌溉排水工程规划科学合理,达到节约成本,提高利用率的效果。

四要认真做好补充完善田间道及其他工程规划内容、数量、范围及基本参数。做好补充渠道衬砌比较方案,进一步对经济性和合理性分析,择优选取渠道型式、结构及材料

五要进一步复核挡水建筑物和渠系建筑物安全稳定性。补充完善水陂头设计的结构参数和耕地增减平衡数据分析内容。

六 要进一步优化规划图纸的设计内容,完善相关报告文本、图件及附件。

7 补充完善项目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管理费用,确保如期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8 各设计单位和项目单位要根据专家组对每个项目的反馈意见,认真做好修改完善,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修改完善后,可按有关程序上报。

评审 专家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身份证号 签名 李就好 华南农业大学 教授(水利) 周买春 华南农业大学 教授(水利) 许伟滨 原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高级农艺师(农业) 李澍芃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高工(注册造价师) 王礼强 广东经纬工程咨询公司 高工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