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欧曼公司车辆改装的业务管理办法

欧曼营销公司管理制度 ★ 欧曼车辆改装业务管理办法 FTM.110132.008.2-2008 2008年11月27日发布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欧曼营销公司 1.目的 推进欧曼产品上装的定点改装业务;
规范改装业务运作流程,提高改装效率;
保障欧曼商用车的整体质量;
严控合格证发放并规范售后服务工作;
高质高效满足目标市场需求。

2.适用范围 2.1 本办法适于欧曼通用类产品(自卸、平板、仓栅、厢式等)上装定点改装业务的运作和管理 2.2 本办法适于欧曼营销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经销商及定点改装厂、物流公司。

3.术语 3.1 定点改装厂 指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具有改装车生产资质,经福田公司相关部门评定合格,与欧曼营销公司签订定点改装协议和服务协议并交纳质量保证金,在欧曼营销公司职能部门(销售管理部)备案、为欧曼二类底盘进行上装制作形成商品车的改装企业。

3.2 委改 委托定点改装厂进行上装制作形成整车或商品车的业务方式和过程,并接受欧曼营销公司监控与管理,统称为委托改装,简称委改。

3.3 二类底盘 完整车辆去掉货箱(车厢)及专用装置的机械整体。

3.4 利用欧曼公告资源 出具欧曼品牌整车手续(欧曼铭牌、侧标、合格证、3C标志、整车VIN代码,整车随车资料等)。

3.5 委改方式 指欧曼销售业务运行环节中委改业务的操作模式,分为大委改和小委改。

3.5.1 大委改 指经销商直接提报整车订单,车辆底盘生产完毕后直接发往大委改厂,由欧曼营销公司对改装厂进行上装采购并与大委改厂结算上装费用的业务运作模式;
在欧曼营销未下达二次发车指令前,改装车辆的所有权归属欧曼营销公司;

3.5.2 小委改 指经销商直接提报底盘订单,车辆底盘生产完毕后直接发往定点改装厂,由经销商对定点改装厂进行上装采购并与定点改装厂结算上装费用的业务运作模式。

3.6 SAP系统 针对欧曼订单、委改等业务开通的“内部”操作的电脑管理程序,其中“内部”指针对欧曼各部门及人员设立的用户操作界面。

3.7 DMS系统 针对欧曼订单、委改等业务开通的“外部”操作的电脑管理程序,其中“外部”指针对欧曼经销商及改装厂设立的用户操作界面。

4.改装业务运作原则 4.1 大委改 4.1.1 大委改原则上要求定点改装厂距离欧曼里程不超过200公里, 远距离改装厂需提交申请,经欧曼营销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4.1.2 原则上要求所有经销商采用大委改操作模式。

4.2 小委改 4.2.1 所有定点改装厂均可操作小委改,选择小委改操作方式的经销商必须与欧曼营销公司和定点改装厂签订欧曼自卸小委改产权转移三方协议书。

4.2.2 以小委改方式操作的经销商不享受任何资金扶持政策,全款提车。

5.职能职责 5.1 销售管理部 5.1.1 改装业务科 a、 负责定点改装厂资质审核、批复过程及对外公布的管理。

b、 负责与定点改装厂签订定点改装协议及服务协议,服务协议转服务管理部备案。

c、 负责通知及督促定点改装厂交纳质量保证金。

d、 负责大委改定点改装厂改装辐射区域规划,改装旺季根据实际情况对大委改定点改装厂作出改装能力评估及调整。

e、 负责委改采购合同(见附件一)和欧曼自卸小委改产权转移三方协议书(见附件二)的签订、存档,及时对相关业务部门公布。

f、 负责对定点改装厂的上装改装质量、改装规格、改装价格进行监督和管理。

g、 负责委改政策的制定和对外上装价格的发布。

h 、负责对调度自卸车整车合格证的发放监控,销售调度科发车次日的改装地址检查、备案。

i 、负责大委改上装订单的采购并对委改对象、委改过程、委改责任、委改周期进行监控与考核。

j、 负责大委改结算价格及结算费用的审核、报批。

k、 负责非定点改装厂上装改装的审核、报批与备案。

l、 负责每月底改装厂实物库存盘点与财务帐务的核对,防止大委改车辆风险产生。

m、 负责对改装厂委改车辆的库存分析。

n、 负责二次拆装货厢指令的下达、拆厢处理及拆装厢业务管理。

o、 负责对改装厂的培训及业务指导。

5.1.2 9/6系销售管理部销售调度科 a、负责公司新产品推广车辆对经销商改装规格征询。

b、负责根据产品组合及库存状况控制经销商计划订单提报,接收确认经销商整车及底盘订单、制定生产计划并及时发车。

c、负责执行改装车辆按照大委厂辐射区域对照表(附件四)并结合每个订单的指定委改厂进行底盘发车。

d、负责整车合格证的发放和控制,经销商非定点改装未经批准不得发放整车合格证。

e、负责根据改装业务科编制的委改整车发车计划对物流公司下达发车指令并监督物流公司二次驾送及时性。

f、负责委改车辆货款的回收,包括底盘及整车。

g、负责处理、调配以大、小委改滞留改装厂的超期库存,督促改装完毕的大小委改车辆的货款回收和车辆及时出库。

5.1.3 9系/6系销售管理部销售管理科 a、 负责推广新产品车型、数量及推广渠道的确定。

b、负责处理、调配以欧曼营销公司名头滞留改装厂的车辆库存(含试销、储备、宣传或样车等)。

c、 负责二次拆装箱业务理由、拆装箱费用及货箱处理费用的申请,报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执行。

d、 负责二次所拆货箱的消化处理。

5.1.4 欧曼大区、市场部 a、 负责执行以小委改操作方式运作经销商欧曼自卸小委改产权转移三方协议书的签订和收集。

b、 负责指导经销商定点内改装,在欧曼定点改装网络内选择定点改装厂。

c、 非定点改装要求经销商提报非定点改装厂改装审批表(附件五)和上装改装保证书(附件六)并填写改装评价意见。

d、 负责欠款经销单位整车合格证手续发放的控制管理。

e、 负责改装上装服务的协调处理。

5.2 分销管理部 5.2.1 负责定点改装渠道的规划和管理。

5.2.2 负责欧曼定点改装企业申报材料审核、批复过程的传递、备案与管理。

5.2.3 负责新批准加入定点改装企业在SAP系统中创建改装厂用户AM92*、供应商用户(WG00*)及库存地点(800*)。

5.2.4 负责大委改改装厂DMS系统端口(ID号)的开通及权限的维护等。

5.3 财务计划部 5.3.1 负责定点改装厂质量保证金帐号设立、收取与维护。

5.3.2 负责大委改车辆上装费用台帐建立。

5.3.3 负责委改车辆上装费用、物流费用结算流程的制定。

5.3.4 负责大委改车辆上装费用的结算。

5.3.5 负责委改车辆物流运费的审核、结算。

5.3.6 负责二次拆装箱费用的结算。

5.3.7 负责对定点改装厂服务索赔考核的兑现。

5.3.8 负责每月底与改装业务科对改装厂实物库存与财务帐务的检查与核对。

5.4 服务管理部 5.4.1 负责定点改装厂售后服务标准的审查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确定。

5.4.2 负责改装服务协议模版的制定及修订。

5.4.3 负责改装服务跟踪协调处理并按照欧曼营销与定点改装厂之间签订服务协议条款进行质量索赔。

5.4.4 负责对定点改装厂改装质量的定期评价。

5.4.5 负责对引起客户抱怨的改装业务不规范行为进行考核。

5.5 物流公司 5.5.1 负责按销售调度科发车指令发车。

5.5.2 负责按照商品车准时化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及时驾送车辆。

5.5.3 负责与委改厂沟通并派驻司机,确保按时驾送。

5.5.4 大委改车辆负责商品车的全程运输并做好交接验收,小委改车辆负责驾送到经销商指定改装厂并做好交接验收。

5.5.5 负责车辆发送的监控,出库表编制等。

5.5.6 负责向财务计划部反馈商品车交接验收单。

5.6 欧曼经销商 5.6.1 大委改方式运作经销商 a、负责用户整车需求订单的编制与提报,现阶段分两种方式提报①按欧曼整车价格表提报整车需求订单;
②与改装厂签订好改装协议后提报上装订单。(具体整车订单提报要求以欧曼营销公司下发相关通知为准) b、负责按大委厂辐射区域对照表(附件四)选择对应定点改装厂。

c、负责按照欧曼现有公告和改装厂现有公告上装尺寸与改装厂签订上装委改合同,严禁提报非法上装改装。

d、大委改车辆的整车与底盘,负责及时付款发车和确定上装改装规格,避免车辆在改装厂产生超期库存。

e、负责对改装车辆物流公司驾送及时性进行监督。nganghu 5.5.2 小委改方式运作经销商 a、负责用户底盘需求订单的编制与提报。

b、负责按照改装业务科公布的最新欧曼定点改装厂名单(附件三)与定点改装厂签订上装采购协议. c、负责与欧曼、定点改装厂签订欧曼自卸小委改产权转移三方协议书。

d、负责按照欧曼现有公告和改装厂现有公告上装尺寸与改装厂签订上装采购协议,严禁提报非法上装改装。

e、非定点改装,负责按照6.2.3 非定点改装管理要求操作。

f、改装完毕车辆,负责与改装厂结上装款并协调改装厂驾送。

g、负责上装改装质量验收及服务纠纷的牵头处理。

h、经销商通过非定点改装厂改装审批表审批的委改,必须与用户签订上装服务协议,协议规定上装服务相关问题及上装引起的欧曼底盘损坏问题与欧曼厂无关。

5.7 定点改装厂 5.7.1 负责与欧曼签订委改采购合同,并遵守合同中相应条款及规定。

5.7.2 负责与欧曼及经销商签订欧曼自卸小委改产权转移三方协议书。

5.7.3 负责同经销商签订委托改装技术要求协议书,内容包括改装规格、标准、技术要求,验收条款、服务条款、配件投放条款。

5.7.4 负责按欧曼的委改采购订单或与经销商签订的上装定制合同进行改装,对改装及时性负责。

5.7.5 负责安排专人做好商品车的交接和验收工作。

5.7.6 负责设立欧曼车辆专用库区,保障车辆在改装厂期间的安全及完好。

5.7.7 大委改厂负责安排专人维护DMS系统中大委改车辆的收发车及改装进度提报,小委改车辆提报改装厂欧曼改装日报表(附件九)。

5.7.8 负责接收、执行欧曼拆装箱指令及协助欧曼进行二次拆厢的处理。

5.7.9 负责提供上装结算发票和拆装货箱费用发票。

5.7.10 负责所改装上装的售后服务工作,执行标准依据欧曼“三包索赔和服务规定”实施售后服务。

5.7.11 负责承担经过双方或相关质检部门鉴定因改装责任(因为上装改装引起底盘问题)所导致的所有合理的服务费用。

5.7.12 改装厂有义务向欧曼及欧曼的服务站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培训和技术资料 6.管理规定 6.1 欧曼大委改厂准入条件 6.1.1 必须是欧曼定点改装渠道。

6.1.2 月改装能力在500台以上且改装质量好在当地品牌知名度较高。

6.1.3 与欧曼签订定点改装协议和服务协议且交纳相应额度的保证金。

6.1.4 必须保证在同等付款条件下给欧曼大委改供货价格不高于其他主机厂。

6.1.5 必须执行欧曼制定的改装状态及价格。

6.1.6 能够确保按照欧曼改装业务管理办法执行操作,违规操作愿意接受处罚。

6.1.7 定点改装厂需提交大委改区域及经销商,确保改装后驾送不超过200公里的绕到距离。

6.2 其他 6.2.1 大委改福田物流公司商品车交接验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