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与绩效考评联系制度: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一、考评目的

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能力与素质,优化人员结构,用于改进工作方式与方法,激励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评周期

定期考核:1年1次考核,年度考核在年底进行;不定期考核:无固定期限与时间进行观察考核。

三、考评内容

包括对德、能、勤、绩四方面考核,根据公平、严格、结果公开、客观考评的原则,对绩效计划制定、绩效考核实施、绩效评定、反馈应用、监督与管理进行有关规定。

业务部门考核方法:主要是指上级部门对各业务股室完成任务情况进行的考核:

1.由上级考评组共同承担考核。

2.根据组织发展计划制定具体量化指标;

3.根据实际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公布考核结果;

个人考核方法:

1.业务部门人员考核指标以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的量化标准作为主要依据。

2.采用个人、业务股室主管、人事管理人员共同面谈、即时填写考核表,共同签字确认程序的进行。

3.针对年度绩效指标及行政执法考核细则和人事绩效考评标准进行考评,考评结束时共同签字确认完成业务部门考核表;

4.进行绩效存档

四、绩效评定

绩效评定等级:

1.行政审批股、人事部门根据考核时填写的绩效考评表进行汇总、评定;

2.考核结果分为a-d,共4级;

3.人事部门完成绩效考核报告至上级领导审核;等级a(优秀)、b(良好)、c(一般)、d(差)人数比例分布:15%、50%、30%、5%。

考评结果公布于下年的2月(考核时段后一月)公布考核审核结果,同时在全系统内进行通报。

五、考评结果应用

1、作为改进工作方法、方式的依据;

2、作为晋升和调整岗位主要参考依据之一;

3、作为绩效奖金主要参考依据之一;

4、作为潜能开发和教育培训主要参考依据之一;

5、作为评选优秀员工以及其他奖励措施的参考依据;

六、监督管理

1、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受到局领导、涉及部门以及个人的监督;

2、被考评人如对考核工作有重大疑义,可以向县局行政审批股、人事部门提出申诉。由行政审批股、人事部门对其考核过程、情况进行调查,并将结果报领导,由其做出最后裁定。

3、所有绩效管理相关文件由行政审批股、人事部门统一进行整理,分别建立电子与文本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