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史记写了多少年【《史记》的悲剧性浅析】

  关于人性及人性的善与恶,这一问题一直是古代学者共同讨论的话题。在春秋战国时代,关于人性论的问题就已经成为反复深入探讨的问题了。孔子认为“性相近,习相远”,孟子提出的“性善论”,告子认为“性无善无不善”,世硕认为“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荀子提出的“性恶论”等不同的观点。从先秦诸子关于人性的学说的反复辩难,一直到了汉代的董仲舒,总结了各家的人性论学说,提出了其一套对此问题的新观点,下面从几个方面加以简单论述:
  
  一、人性的“善”与“恶”之说
  
  董仲舒认为,人性是“天质之朴”,是“天生自然之资”。他认为人性是天生的,在《为人者天》一篇中,他谈到:“为生不能为人,为人者天也,人之形体,化天数而成;人之血气,化天志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义;人之好恶,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人之受命,化天之四时。”以上谈到的天生自然的人性,是上天赋予的,人来源于天,天是人类万物的始祖。人的形体结构,人的血气,人的品德言行,人的好恶判断,人的喜怒心理,人的受天之命,全都来源于天。他首先把人性来源立于“天”之内,然后进一步说明:“今善善恶恶,好荣憎辱,非人能自生,此天施之在人者也。君子以天施之在人者听之,天施之在人者,使人有廉耻……”。人们喜爱真善美,厌恶丑恶,追求荣誉,憎恶耻辱,这些观念不是来源于人的后天行为,而是上天施加给人们的,所以人生来就有这些品质。同样地,在《玉杯》篇中有着类似的论述:“人受命于天,有善善恶恶之性,可养而不可改,可豫而不可去,若形体之可肥癯而不可得革也。”这段话同时也提出了人性的“自然之资”的观点。
  那为何人性有善,而且有恶呢?董仲舒认为是人的“禀气”之功,他说:“人之诚,有贪有仁,仁贪之气,两在于身,身之名取诸天。天有阴阳之地。天地之所生谓之性情,性情相与为一瞑,情亦性也。谓性已善,奈其性何?故圣人莫谓性善,累其名也。身之有性情也,若天之有阴阳也。言人之质而无其情,犹言天之阳而无其阴也。”人之所以有贪、有仁的品性,是因为天施予了人们的阴阳二气,人的性情也是来自于阴阳二气禀受于其中的原因。
  既然已经得出了天赋人性,那么,人性问题究竟是善的还是恶的呢?有人认为董仲舒的观点是“人性有善也有恶的一面,”理由是董仲舒曾提出过“人之诚,有贪有仁,仁贪之气,两在于身”的观点,说明人性的基本特点是有善有恶,善恶两种因素同时存在于人性之中。其实,依据董仲舒的整体论断认为,人性的善与恶必须与善质,恶质相联系起来,离开了善质,恶质去谈论人性是不符的。董仲舒云:“……性比于禾,善比于米。米出禾中,而禾未可全为米也。善出性中,而性未可全为善也。善与米,人之所继天而成于外,非在天所为之内也。天之所为,有所至而止。止之内谓之天性,止之外谓之人事。事在性外,而性不得不成德。”(《深察名号》)董认为人性好比是禾苗,善好比是米粒,米粒来源于禾苗,但米与禾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并不是所有的禾苗最终都会结出来米粒。善包含在人性当中,但善与人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人性并不能全部都是善。善与米,是人类在先天素质的基础之上,经过后天的努力形成的,并不纯粹是先天性的。董仲舒把人性比作禾苗,善比作米粒,来区别人性与善的关系。关于此问题,董还有许多的论述,如在《实性》一篇中云:“……善所自有,则教训已非性也。是以米出于粟,而粟不可谓米。玉出于璞,而璞不可谓玉。善出于性,而性不可谓善。其比多在物者为然,在性者以为不然,何不通于类也。卵之性未能作雏也,茧之性未能作丝也,麻之性未能作缕也,粟之性未能为米也。”这一段话用更多的类比来说明二者的关系:米来自于粟,但粟是粟,不可称之为米;玉是从璞中而来,但璞是璞,而不是称其为玉。正因如此,董仲舒论断云:“善如米,性如禾。……性虽出善,而性未可谓善也,……如曰性有善质,而未能为善也。岂敢美辞,其实然也。天之所为,止于茧麻与禾,以麻为布,以茧为丝,以米为饭,以性为善,此皆圣人所继天而进也,非情性质朴之能至也。故不可谓性。”(《实性》)这段话都是通过举例,以米与禾,布与麻,丝与茧之间的关系,来进一步论证和说明“性有善质,而未能为善也”的原因所在。所以他在《深察名号》篇中说到:“如其生之自然之资谓之性,性者,质也,洁性之质于善之名,能中之与?既不能中矣,而尚谓之质善,何哉?性之名不得离质,离质如毛,则非性也,不可不察也。”他认为人性而具有的自然本性叫做人性,指的是人的本质。如果用善这一名称来概括人性的本质,合适不合适呢?既然善不能完全地指代人性,为何还有人片面地认为人性本善呢?所以,他认为谈论人性不能离开人的自然本性,离开人的自然本性去谈论人性就会很肤浅,很幼稚。
  
  二、关于人性的等级之分
  
  在董仲舒以前的时代,关于人性问题的讨论仅限于善与不善的区别,没有更进一步论断和划分,而到了董仲舒的时代,把人性说为“圣人之性不可以名性,斗筲之性又不可以名性,名性者中民之性”。(《实性》)唐代的韩愈先生在《原性》一文中曾提到:“性之品有上中下三,上焉者,善焉而已矣;中焉者,可导而上下也;下焉者,恶焉而已矣。其所以为性者五:曰仁,曰礼,曰信,曰义,曰智。韩愈明确地把人性划分为上中下三品,上品即善,下品即恶,中品即可以引导,教化之。
  董仲舒并未说出人品分三品的概念,但是却已用圣人、斗筲、中民三者之间的区别加以划定了。那么,这三种人性具体是指什么呢?
  首先是“圣人之性。”何谓“圣人”?中国自古代以来就有这一词汇。孟子云:“圣人,人伦之至也。”圣人就是具有大善大德,普施恩惠于人民之人。而董仲舒对于圣人这一词也有描述:“……能常若是者谓之天德,行天德者谓之圣人。”(《威德所生》)“圣人配天”等论述,而且给予解释“天有和有德,有平有威,有相受之意,有为政之理,不可不审也。春者,天之和也:夏者,天之德也;秋者,天之平也;冬者,天之威也。天之序,必先和然后发德,必先平然后发威。此可以见不和不可以发庆赏之德,不平不可以发刑罚之威。又可以见德生于和,威生于平也,不和无德,不平无威,天之道也,达可以此见之矣。我虽有愉而喜,必先和心以求其当,然后发其庆赏以立其德。虽有所忿而怒,必先平心以求其政,然后发刑罚以立其威。”圣人应按照四季交替的顺序来效法于天之道,即“天之志也,而圣人承之以治。”(《如天之为》)天之序是和――德――威――平的次递关系,按照此“天道”来实施治策,这可以称得上是圣人了。
  其次是斗筲之性。何谓斗筲?斗筲在古代是量器,斗容十升,筲容二十升。《盐铁论・通有》篇云:“家无斗筲,鸣琴在室。”意思是说,家里虽然清贫,连盛满斗筲的粮食都没有,但仍然琴瑟和鸣,自得其乐。斗筲是容量很小的量器,引申到道德问题上来形容人品的浅陋。孔子当年回答子贡何谓士的问题时,孔子曾云:“斗筲之人,何足算也!”(《论语・子路》)孔子认为“斗筲之人”,指的是那种人品修养低劣,不愿弃恶以善之人,董仲舒提出的“斗筲之人”类似此义,指的是品行恶劣,危害社会的小人,他认为“天地之精所以生物者,莫贵于人。人受命乎天也,故超然有以倚,物�疾莫能偶天地,唯人独能偶天地”。(《人副天数》)人之所以安身立命于天地,是因为人能够实行仁义,而斗筲之人不能以仁义为重,本质上不能属于真正的人性,所以董仲舒云:“斗筲之性又不可以名性。”
  再次是中民之性。中民之性是介于圣人之性与斗筲之性之间的一种。这种人的人格后天可塑性非常强,董仲舒云:“名性者,中民之性,中民之性如茧如卵。卵待覆二十日而后能作雏,茧待缲以涫汤而后能为丝,性待渐于教训而后能为善。善,教训之所然也,非质朴之所能至也,故不谓性。”(《实性》)王永祥老师在《董仲舒评传》一书中这样论述“中民之性”:所谓“中民之性”,当然也不是某一阶级的人性,而只是表示人性品级的。界于上品与下品之间的一种品性,即是既非绝对善质,又非绝对恶质的善质与恶质混合的,可导而上亦可导而下的人性,这就是董仲舒“中民之性”的本来意义。而且中民之性需要“教之然后善”。
  
  三、对董仲舒人性学说的评价
  
  历史上关于人性问题的学说,从孔子,孟子,荀子,到汉代的董仲舒,以至于唐宋时期的韩愈,朱子,二程等哲学家们都阐发过其思想。那究竟什么是人性呢?人的需要就是人们本性,研究人的本性必经研究人的需要,离开人的需要不可能真正认识人的本性,人的本性是社会性,必须从人与动物区别的角度来研究人的需要,研究人的社会性的需要。人与动物的区别不仅仅在于二者的需要不同,而且还在于满足需要的方式不同,人类为满足需要进行的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特别是劳动,是主要的,而且是最主要的自觉的,自主的活动,是一种制造工具、使用工具、改造自然的自觉的创造性活动,也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特征。
  综上所述,董仲舒的人性问题学说继承了先秦孔、孟、荀之学说,把人性的善恶绝对化转变为一种包容和融合,由对立转变为统一。由于董仲舒所处的时代和背景的原因,其思想不免有所局限之处和某些矛盾的方面,在今后的研究中我们还是要用科学的眼光,批判地继承其思想里蕴含的哲理,特别是在人性论的问题方面,以及董仲舒的传统伦理思想,传统的经学思想,传统的“大一统”思想以及“气”的本原问题等方面,值得我们去进行研究,探讨,深入地挖掘出更多的思想内涵,这对于了解当时时代的背景和历史渊源也会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中国哲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陈来等著.
  [2]天人衡中. 河南大学出版社.曾振宇、范学辉著.
  [3]董仲舒评传.王永祥著.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4]中国哲学史.第一册、第二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任继愈主编.
  [5]春秋繁露.董仲舒撰.[清]凌曙注.中华书局.1975年版.
  
  (作者:王晓朴、李双印,均系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助教;王显峰,系河北大学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