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10448(整理版)

------------------------------------------------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固定期限) 买买酒北京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买买酒北京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青苗 ;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 1号楼2单元18层11号;

经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 2号楼2单元6层08号。

乙方 性别 ;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本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社会责任、员工职业道德、行业规则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试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甲方工作。具体工作部门任职和工种岗位,在岗位协议书中约定执行。

第三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为中国国内。

第四条、乙方必须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甲方因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如无特殊情况,乙方须服从调整的工作岗位和工资福利待遇。在公司(项目进度)或工作内容发生变化时,乙方须适时调整自己的工作内容及进度迎合甲方为公司或项目所订立的各项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甲方的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清楚并认同甲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在薪资福利不变的条件下,乙方应同意加班、出差,甲方按有关规定给予乙方调休。

第六条、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或法定休息日工作的,可安排相应时间的补休,如休息日或业余时间召开会议或培训的,不视为加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基本工资1800元加岗位津贴加浮动绩效;
其中缴纳个人所得税是乙方的义务,按国家规定由甲方代扣。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工资总数的80。

乙方清楚并认可甲方的薪资结构及薪资计算方法。

甲乙双方对月工资、奖金以及各项补助等其他约定详见薪资体系附件。

五、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八条、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各自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社会保险部分甲方在每月工资中代扣。

第九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但非甲方预见、控制范围内的乙方自残身体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作业规范、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的及加班时间以外的等而造成的伤害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乙方在应聘前已患有的疾病或隐瞒病史,提供、隐瞒者与甲方所聘职位要求的健康条件不符的,而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概由乙方自负。乙方需每年初向甲方提供一次体检报告。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二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生产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三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七、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调职、降薪直至提前解除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离职前必须认真彻底的办妥所有与本人职务相关以及本人所掌握的甲方商业机密的文档、笔记、数据、原程序、目标程序、文档、图纸、模型、样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的交接手续,并由甲方查验通过后方可离职。若乙方未经甲方准许或未按以上所列出交接事项完成交接而擅自离职,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由此产生的损失。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条、当事人依据第十九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
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财务、高管等关键岗位应在60日内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应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劳动者违反提前30日或者约定的提前通知期要求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以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甲方未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组的;

(二)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解除本合同 (一)在本单位患职业病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的;

(三)在甲方连续工作15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三)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六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应保证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在受聘时,隐瞒病史(如传染病、癫痫病等)、婚、孕、残疾或与甲方所聘岗位条件不符的情况之一的,则导致本合同为无效合同;
乙方若对甲方造成损失的,需承担一切责任;

(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若发现乙方在订立合同时有任何虚报或隐瞒重要事实行为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不受本合同的第二十八条的限制;

(四)乙方为公司的专职员工,不得兼职其他企业的职务;

(五)乙方在受聘期间,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年内,对因曾为甲方工作而获知甲方下述材料或其他商业资讯,同意保持其最高机密性,不告知或交付任何第三人,也不得在为甲方工作范围以外自行使用 1、甲方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目前或未来尚不被竞争者知悉的;

2、专属甲方、甲方与客户、甲方与提供资料及其他资讯者所拥有的;

3、本条所指商业资讯为乙方在受聘期间,使用甲方设备、资料、资源,直接或间接接受、接触、构思或开发的项目,无论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无论是专利、专有技术还是著作权,无论是否被采纳、采用,均受本条限制;

4、本条款不影响甲乙双方解除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三十七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一)乙方在独立从事业务或主管工作期间因故或过失或其他原因,导致所从事的业务的行为或后果违法的,甲方因此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可签定补充协议或附合同。补充协议、附合同和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附件 第四十一条、公司员工手册、岗位协议书、保密协议、离职协议。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保 密 合 同 买买酒北京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