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暖气改造律师整理

----------------------------------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暖气维修改造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暖气维修改造 四、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第二条 合同造价及工程价款的支付 一、本工程合同价为 元,竣工后如遇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对工程价款进行调整,以发包方的设计变更通知和签证为依据,执行施工期内材料指导价及现行工程预算定额做为工程计价依据,按实办理竣工结算。

二、工程价款的支付 工程开工前付总合同的合同总价的30 ,,工程完工时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待竣工结算后一年内付清。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合同签订后 7 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 2 份。

2、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 7 天内分送有关单位,7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纸 2 份。

二、承包方 1、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第四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双方商定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认可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如遇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或发包方)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五条 安全生产及现场文明施工 一、承包方应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以及建设部JG59-88、JGJ88-92、JGJ80-91等标准和规范。

二、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服从发包方的指挥。

三、承包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承包方在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其他原因而造成伤亡事故,概由承包方全部负责。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一、工程质量等级、责任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相关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参照国颁标准;
依据国家建筑法,工程质量实施终生负责制;

二、甲方和乙方在制作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
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与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三、乙方施工完毕后,应向甲方代表发出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应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标准依据施工图参照国颁标准。

四、单项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甲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或提前使用,则视为工程验收达到合同要求。

五、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之日起三个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双方签订合同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违背合同条款,否则造成所有违约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无条件承担。

二、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承包方工程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造成返工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全部款项后失效。

四、本合同一式3 份,正本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1份。报送发包方、承包方单位和有关部门。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可修改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