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领导接访下访制度

为进一步了解民意,畅通信访渠道,完善联合接访机制,切实把群众诉求解决好,把群众权益维护好,把群众情绪疏导好,按照中央、省、市、旗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的工作原则

1.坚持一把手亲自接访的原则。党政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第一负责人,要亲自接访、下访,并组织和带动班子其它成员积极开展接访、下访。在接访、下访中要认真听取群众诉求,敢于面对矛盾纠纷,积极协调解决复杂疑难信访问题。

2.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接访、下访中,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负责地处理好本单位信访问题,同时要对跨部门信访问题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责任,防止推诿扯皮。

3.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的原则。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地解决信访问题。凡诉求合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的信访事项,要依法按政策及时予以解决。对应当解决但客观条件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做好政策宣传及解释工作,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予以解决。对不合理的要求,要做好说服教育和劝解疏导工作。要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不能突破法律和政策规定,不能为求得一时一事解决而引起攀比和新的矛盾。

4.坚持畅通信访渠道与规范信访秩序并重原则。要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工作程序,畅通信访渠道,确保群众能够就地顺畅反映诉求,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在当地及时解决到位。要广泛宣传《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进行信访活动。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对无理闹访、缠访、和非正常上访行为以及挑头煽动和组织聚众上访的重点人员要坚决予以处理。

二、建立规范有效地接访、下访工作制度

1.建立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

(1)落实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

坚持定期接到群众来访,定期批阅群众来信。主要领导每周要利用一个工作日,主要接待难以解决的非正常访。集访、重复访等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重点协调解决处理自己分管功能工作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各单位要做到随访随接,就地处理问题,主要负责人每周至少安排两次接访,每周要有一名班子成员值班接访。及时处理各单位疑难信访问题。

(2)规范领导干部接访程序

领导干部接访要采取现场接访、多名领导共同接访、多部门联合接访等形式。接访前要从方便群众出发,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接访者的姓名、职务、工作分工、以及接访的时间、地点和形式。领导接待工作坚持逐级有序接访的原则。凡是上一级领导接访的一般应有下一级的处理意见,确保信访过程组织得力,程序规范。

(3)确保领导干部接访接访取得实效

领导干部参加接待前必须充分掌握政策,吃透访情,有的放矢。对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定案解决;
对需要例行一定程序才能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要统筹协调做好安排,需要有关部门协调的要明确责任时限,限期解决。对因政策和客观条件等原因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讲清政策,表明立场,充分做好上访人的思想稳定工作,落实好稳控责任。

2.建立领导干部长期下访制度

(1)提高认识,自觉做好下访工作

开展经常性下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是畅通信访渠道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途径。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干部下访工作全面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要深入群众与群众,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2)深入基层,积极开展下访活动

广大干部要坚持开展长期下访、定期下访和特殊时期集中下访等多种下访等多种形式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将下访活动与领导干部包片抓点工作相结合,实行“一岗双责”,各单位要把下访工作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作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坚持深入基层,掌握民情,及时化解处理下访排查发现的各种问题,并要定期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