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退休人员返聘的法律风险防范(26号)

学海无涯退休返聘人员用工风险一 退休人员与再聘企业的法律关系 1 如果退休人员属于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 退休人员与企业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按劳动关系处理 2 如果退休人员属于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 退休人员与企业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 3 如果退休人员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但在前一个单位办理内退手续后 又在后一个企业工作的 退休人员与企业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按劳动关系处理 二 退休人员的用工风险1 退休人员与再聘企业的权利义务 如果再聘企业与退休人员之间是劳动关系 再聘企业应当按照劳动法规的规定 向员工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如 社会保险 加班工资 经济补偿金 休假制度等基于劳动关系才产生的待遇 如果再聘企业与退休人员之间是劳务雇佣关系 再聘企业与退休人员之间是平等的法律关系 无须为退休人员提供基于劳动关系才产生的待遇 应按照合同法等民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承担相应的责任 2 退休人员在工作中受到人身伤害时 雇主赔偿与工伤赔偿的区别 赔偿主体不同 工伤发生的大部分费用及人身赔偿大部分由社保基金支付 企业仍然要支付医疗补助金 伤残就业补助等少部分费用 而雇主赔偿责任中 由雇主分担的比例部分全部由雇主自行承担 计算方法不同 工伤赔偿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方式计算 雇主的赔偿责任按照 侵权责任法 等民事法规规定的方式计算 雇主赔偿责任 适用过错相抵原则 如果受雇人有过错 要相应减轻雇主的赔偿责任 而在劳动关系中 工伤事故中员工能够得到的赔偿不受员工在工作中是否有过失的影响 雇主赔偿责任 如造成身体伤残 可另外要求精神赔偿 而工伤赔偿中 不存在另外支付精神赔偿的问题 学海无涯 二 退休人员返聘的法律风险防范1 如果退休人员与企业之间的人身附属性很低 而退休人员也不需要遵守企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制度的 再聘企业最好与其采用合作或者承揽之类的方式 而不要采取劳动关系或者雇佣的方式 因为在合作或承揽等合同关系中 合作方和承揽方应当自行承担由于其自身原因造成的法律风险或法律责任 2 如果再聘企业与退休人员之间是劳动关系的 企业应当与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退休人员属于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在前一个单位办理内退手续的 如果企业还能够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 企业应当为其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 如果退休人员属于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 应当在合同明确说明不能办理的原因 员工同意不办理相关保险 以免员工之后反而以未办理社保保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由于没有办理社会保险 如果退休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伤害 将会给企业带来数目可能十分巨大的赔偿 如果要防范这种风险 建议为其购买雇主责任险或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并在本合同中约定 3 如果再聘企业与退休人员之间是雇佣关系的 再聘企业应当与其签订雇佣协议 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另外 如果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 雇主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公司要预防这种风险 建议为其购买雇主责任险或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并在本合同中约定 4 商业保险是避风港作为社会保险的重要补充形式 商业保险不仅具有社会保险那种保障基本生活的低水平保障 更具有多层次 多种类 广覆盖 灵活且有弹性的特点 完全可以达到投保者要求 返聘退休人员的企业 商业保险无疑是一种较好的风险规避渠道 为返聘人员在聘期内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 不仅可以拉近公司与返聘员 学海无涯工之间的距离 体现各公司以人为本的理念 更可以在返聘人员受到意外伤害时 将高额的医疗费用转嫁给商业保险公司 为公司和员工提供最直接的保障 进而降低企业在聘用退休人员时的用工成本和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