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议事规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共产党x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以下简称机关党组的工作,提高议事决定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规定,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机关党组根据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准备、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定,执行科学决定、民主决定、依法决定。

第三条机关党组作出重大决定的,一般必须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充分准备等步骤,按照规则集体讨论和决定。

第四条机关党组讨论决定下列重大问题

一传达中央、省、市委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的重要决议、决定和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机关的实际,制定彻底的意见

二需要向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党组指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三机关重大改革事项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有关机关干部的招聘、任免、交流、审查、奖惩和纪律处分等事项

五机关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六机构巨额资金使用、固定资产处置、预算安排

七机关内部管理、职能配置、机关设置、人员编制事项

八上级对机关实施的审计、巡逻、审计检查、审查奖励处罚等重大事项

九、机关党的建设重要事项包括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理论武装、意识形态、人才工作、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

十其他需要机关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机关党组讨论并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必须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的机关党组,必须讨论并决定基层党组织的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的事项,严格遵守党章的党规则和党中央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机关党组的议事和决策一般采用机关党组会议形式。

机关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主办,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需要工作的话随时可以召开。

第七条机关的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党组其他成员提出,由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会议议题必须事先书面通知党组成员。

第八条机关党组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组成员出席,研究和决定干部任免、党员处分的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出席。

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必须在会议前请假,其意见可以书面表达。

机关党组会议议题存在本人或者其亲属及其他应该回避的情况时,有关党组成员必须回避。

第九条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机关党组会议,可以请非党组成员的领导组成员列席。

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出席会议。

第十条机关党组会议议程提交表决前,必须进行充分研究。

表决可以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了会党集团成员的半数而通过。

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投票数。

表决实施主持人的最后态度。

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时候,必须一个一个地进行投票。

第十一条一旦作出机关党组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机关党组要催促各委员室立即全面执行党组的决定。

党组成员要在职责范围内认真执行党组决策。

第十二条机关党组会议由事务局人事部负责记录,按规定记录准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