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工作调研报告(5篇)_河长调研报告

(篇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张知通副主任带领下,于5月16日至31日对我市“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察看了**区、**区、**县、**县、**县等18个调研点,召开了4场座谈会,并听取了市政府,**县、**县、**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深入了解掌握我市沙溪、金溪和**三大河流“河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多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河道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认真遵循习近平在三明调研时提出的“绿水**是无价之宝”的重要指示,**年**县在全省率先实行“河长制”,**年我市全面推动河长制工作开展,并取得了可喜成效。

(一)四级河长组织体系基本形成。一是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组织架构全面构成。全市以河流流域为单位,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市、县、乡河长分别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并相应成立河长办。河流所经的行政村设立河段长,由村主干兼任。全市所有河流和水库均纳入河长制管理范围。二是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市委、市政府下发《三明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河长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市、县逐步建立河长制工作巡察推进、联席会议、河长信息报送、河道专管员管理考核办法、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等一列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河长制工作。

(二)工作力度明显增强。一是保障经费投入。市、县、乡三级均将河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河道专管员工资支付,确保河道日常保洁管护常态化、长效化。市财政去年安排60万元市级河长办专项工作经费和27万元市区河道专管员工资补助经费。二是编制治理方案。全市对各类污染源、违章建筑和河道垃圾等问题开展重点排查,并按污染种类分类登记,建立河流档案,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目前12个县(市、区)19个河流单元已全面完成“一河一档一策”编制工作,并完成沙溪、金溪、**三大流域汇总工作。三是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我市针对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侵占河道整治、生猪养殖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涉砂行为专项整治和农村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整改等一系列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去年10月以来,我市集中一段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涉砂行为、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小水电生态等五个专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取得较好的治理成效。

(三)工作机制不断创新。一是建立智慧河长管理平台。全市及12个县(市、区)均建立了河长制智能信息管理平台,并配套建立河长制微信群或微信公众号,实现河道管理科学监督、监管、智慧决策和智能化调度,提高了河道治理的系统化、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二是组建综合执法机构。我市积极推动整合水利、国土、环保、林业、安监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权,成立生态综合执法机构,改变了以往多支执法队伍分兵作战、九龙治水现象。目前,**、沙县率先在全省成立生态综合执法局,其余10个县(市、区)也按照生态综合执法机构模式工作。三是加强司法监督。我市将检察院纳入河长制工作成员单位,加强司法监督。目前,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检察院驻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全覆盖。**年,全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8次,审查批准逮捕41件52人。明溪、沙县也在全市率先设立“河道警长”。

(四)各地工作亮点持续呈现。我市各地结合地域特点,纷纷创新河长制工作机制。如**县**年成立全省首家生态综合执法局,**年“易信晒河”获得了“全国基层治水十大经验”,**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县全面深化河长制的决定》,成为全省首个县级人大审议通过的支持河长制工作的决定。**县“亲水、护水、治水、管水”四水模式、“水质竞赛”,**县“最美河流”“最差河流”评选。泰宁“以河养河”模式,实现河道经济和河道管护的可持续发展。宁化小流域水岸共治“169”工作模式。建宁县河长制网格化管理等举措在地方治河、护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都有力促进了河长制责任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河长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目前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尚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合力有待加强。在管水治水实践中,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扯皮现象仍有发生。部分地区上下游割裂、水陆分离、左右岸相互推诿,县与县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及行业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各级河长在对所管辖流域督导巡查、协调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平衡。全市除了**、沙县率先在全省成立生态综合执法局,成立专门的综合执法机构,其余10个县(市、区)只是参照这个模式,统筹联合执法,存在执法合力不足的问题。

(二)投入不足、渠道单一。河长制工作资金投入仍仍然以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为主,投资渠道单一多元化投资机制尚未形成,没有缺乏其他投融资渠道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流环境治理和保护。目前各地河湖治理资金缺口大,缺乏专项工作经费。特别是基层乡镇,河道保洁治理、垃圾处理等各项治理资金难以落实。

(三)全民参与氛围尚未形成。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发动力度仍不够大,尚未形成声势浩大的社会舆论氛围,群众对河长制的知晓率不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还不够强,部分企业不达标排放污水,沿河沿溪部分群众违法占用河道、乱倒垃圾、乱排放污水等现象仍然存在。

(四)当前存在几个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农村生活垃圾入河问题仍然存在。全市目前农村生活垃圾推行“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运转方式。但我市许多农村地处偏远地区,垃圾无法及时收集;
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垃圾运输路途远、费用高;
部分已建成的中转环卫设施也因运行费用问题无法正常启用。同时垃圾县集中处理的方式导致各县生活垃圾消纳负荷加重,原有的填埋场等垃圾处理设施的使用年限缩短,难以长期为继。农村生活垃圾常态化处理仍未全面实现,垃圾入河,随意乱倒垃圾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局部水土流失严重、泥沙入河问题突出。我市境内一些流域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治理恢复难度大。铁路、公路、采矿、工业园区开发、房地产开发等建设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原地貌、植被的破坏,同时建筑单位随意弃土弃渣的行为时有发生,导致大量水土流失、河道淤塞等问题,只要一下雨许多河流河水就会立即变浑浊。三是沙溪河流域三明市区段部分污水直排严重影响水质。沙溪河流域三明市区段生活污水直排,城区雨污管网老旧混乱,污水由雨水管网直排沙溪河问题突出。如列西忠山新村棚户区生活污水直排;
**区东霞桥头南侧、白沙外滩一号、水厂小区等入河排污口不定期排出“彩色水体”;
三明学院周边荆东、荆西片区约2.5万人口的生活污水未纳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均直接排放至就近溪流。荆东小溪入沙溪河口水体黑臭,未能通过黑臭水体摘牌验收,对沙溪河水质影响较大。四是水电资源利用开发破坏生态环境。我市境内有1453座水电站,水电资源开发过度,部分水电站未严格执行最小生态下泻流量,导致“小河断流、大河少水”的现象时常发生。小水电大都在偏远地区,运行监管难度加大,对生态环境危害很大。五是河流水生物资源保护力度不足。我市河流部分流域非法制砂、采砂、洗砂等行为时有发生,对水生物资源的栖息环境破坏较大。部分地区渔业资源捕捞强度过大。部分河岸滩涂湿地被开垦为菜地或非法占有使用,也严重破坏了水生物多样性。

三、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推进我市流域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保障水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因此,调研组建议:

(一)升级全市河长制组织管理体系。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党委政府责任,压实各级河长、河长办、成员单位、联系部门的责任,统筹相关领导分工,提高河长制工作的执行力。各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统一协调、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强大的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二要实现流域综合管理。全市在实行“一河一策”的同时,要协调好不同地区、不同级别河长之间的工作和职责,综合考虑上下游同步、左右岸协调,实施干流与支流整体推进、部门与区域间相互协作、水域和陆域共同治理。三要统筹建立激励和问责制度。全市要协调统筹治理,在清晰的责任边界划定基础上,设计一套合理完善激励和问责制度。既通过合理的财政奖补措施激励各地积极开展治水工作,又严格落实督查问责制度,推动相关问题整改、各项工作及政策落地见效。

(二)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一要优化财政投入。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整合统筹的力度,不断切实增加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和民生改善的投入,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激励约束。改革和完善流域治理招投标及按效付费考核等机制,确保治理效果实现。二要扩展投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拓展绿色信贷、融资租赁等新型投融资渠道在流域治理中的推广和应用。要整合现有治理资金,探索成立专门的流域治理专业投资公司或基金,提高治理资金的运作效率。三要鼓励发展河道经济。积极探索治河护水与精准扶贫、全域旅游、设施农业、美丽乡村相融合,弘扬水文化,做足水文章。总结泰宁、**等县“以河养河”的河道经济模式,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进入河道流域开发治理。企业对承包河道享有旅游开发、水资源使用等生产经营的同时,承担起所承包河道的常态保洁,生态修复等环境保护工作。

(三)推进全民治水氛围的形成。一要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宣传载体,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全面贯彻河长制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的氛围。二要鼓励社会监督。要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垃圾治理举报投诉奖励机制,积极鼓励社会群众参与到河长监督工作中。可借鉴**县成立县、乡、村三级分别成立河长协会的经验做法,广泛联络沿河企业、老党员、老干部和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定期组织治水经验交流活动,积极开展河长制宣传和舆论监督,逐步实现由“政府治水”向“全民治水”转变”。三要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运用新媒体力量,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曝光力度,并建立涉水违法企业黑名单。让涉水违法者在经济上受到重罚、在舆论上受到谴责,在法律上受到制裁,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四)及时处理我市河道环境面临的突出问题。一要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要积极倡导村规民约、保洁公约为引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垃圾、可堆肥垃圾、建筑垃圾和其他垃圾等进行分类处理,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要切实加强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建设,建立日常保洁制度并有效运转。对现有垃圾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的地区,因地制宜采取过渡办法,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处理垃圾。二要加强水土流失治理。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区域、重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动态。特别是在修建铁路、公路、水利工程、矿山等施工重点区域周边,要进一步加强落实治理措施,提升水土流失治理成效。三要加强市区排污整治工作。有关部门要尽快排查老旧小区和自建房污水排放存在问题,完善雨污分离系统,制定包括台江大坝以南、荆东、荆西、三明学院污水管网规划,尽早启动管线施工与相关污水处理厂建设。四要持续推进小水电整治。进一步推进生态下泄流量设施改造及小水电在线监控设施建设,督促电站业主落实最小生态下泄流量。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小水电站有序退出。五要加强水生态环境修复。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进一步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严格控制河道采砂等涉水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可探索建立重要流域伏季休渔制度,部分水域甚至可以设立禁渔区,不断丰富我市渔业资源。

(篇二)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水环境管理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对促进水环境治理、修复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维护河流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了解掌握我镇水环境治理情况,促进河长制有序推进,我们对我镇河长制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调研。调研方式主要为重点听取工作汇报,组织部分河长开展座谈,实地察看了部分河道、畜禽养殖场,考察了推进落实河长制、构建水环境长效管理保护机制等方面工作。

一.河长制工作现状

一是建成全覆盖河长络。在全镇范围内所有河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了镇、村级河长体系。由乡镇班子成员担任河长,负责巡河整治工作,实现了乡镇全覆盖。

二是落实河长制常设办事机构。设置乡镇河长制办公室,由王芳云书记任主任,具体负责全镇河长制日常工作。

三是健全全民参与机制。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广泛持久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和推广;
充分发挥民间环保组织和环保志愿者的作用,形成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广大村民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投身水环境治理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四是实行联防联治,整体联动。通过河长牵头的优势,有效形成了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职责明晰,围绕沟河管护工作,通过协调联动、紧密配合,形成了全面合力推广。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与宝盛乡加强沟通联动,实行流域水资源、水环境容量与排污量统一管理,对跨区域发生的水资源纠纷案件实行机组处置,避免流域污染纠纷和事故扯皮等现象。由环保局定期对进出境水质进行检测,对上游水质不达标造成下游水质影响的及时与上游协商处理,严格执行水生态补偿机制。

五是强化执法监管机制。强化行政约谈、经济处罚、挂牌督办、限期治理等综合手段,协助职能部门从严监管违法排污企业及人员。创新行政监管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注重环境信访与执法联动,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建立健全舆情监控和媒体应对机制

六是健全完善长效保护机制。在扎实抓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巩固整治成果,实现“常年稳定Ⅱ类水质”目标。

(1)建立属地管理河道的日常保洁机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行动,加强农村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沿线垃圾收集、清运,加强环卫生巡查监管,减少河道面源污染,提升河道生态环境。

(2)建立水质日常监测报警系统。安装水质日常监测报警系统,一旦水质变差即可报警,立即清查污染源,加大对污染行为的打击力度。

(3)加强对流域居民的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利用电视台、报纸、微信公众账号,村社广播、放张贴环保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宣传,提升居民的环保意识并积极参与水环境保护,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无专项资金支持,缺少配套工作经费。

二是村级河长主要由村两委人员担任,河长制工作无工作补贴,考核效果不明显,导致河长积极性不强,缺少主观能动性。

三、下一步建议

一是加强《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学习宣传,推动《条例》落地见效,依法打击污染水环境、破坏水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与乡镇、乡镇与乡镇之间的沟通协调,提高联动执法成效。三是落实专项经费与河长补贴,强化考核,提升村级河长的积极性。

(篇三)

为弄清**自治县24条主要河流(段)“河长制”工作的落实情况和成效,11月30日至12月1日,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实地,以看、听、访、议的方式对全县24条(段)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河长的河流落实和张责任制情况进行调研。

一、河长制实施情况

(一)全县河流分布与河长制实施情况。**共有大小河流84条,列入县级“河长制”方案管理的主要是径流面积20km2以上的河流,共计56条。防洪任务形势比较严峻的主要为7条,即:勐董河、拉勐河、南滚河、小黑河、小黑江、南汀河、南碧河,其中3条属市级领导任市级河长,其他河流大部分为以上7条河流的支流(部分为国际界河、州市界河或县界河)。

全县共设立河(段)长388个,其中:市级3个,县级37个,乡(镇)级152个,村级196个。本次督察的河流(段)为纳入县级河长制管理的勐董河县城段、勐董河勐来段、小黑江、拉勐河、南碧河、南滚河、南汀河、小黑河、南北河、检察院小河、看守所小河、畜牧场小河、井肥小河、白糖厂小河、龙潭鱼庄小河、达董河、格楞挡河、格浪娘河、芒蚌河、虫胶厂小河、芒骂小河、芒那小河、芒勐小河、芒乃小河等24条河流。

(二)推行河长制的主要做法。1.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常务副县长和分管水利工作副县长任副组长,其他县处级领导和县级成员单位、乡(镇、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由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是实行三级河长制。由县委书记担任县级“总河长”,县长担任县级“副总河长”,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其他处级领导担任县河长,河流所经地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乡河长,村委会负责人担任村河长。层层分解责任,级级传导压力。

三是设立**佤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核定2名事业人员编制,落实办公经费10万元。

2.迅速制定方案。一是根据市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及时研究出台《**佤族自治县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并于5月4日召开全县全面推行“五长制”工作动员会,及时部署,广泛动员。各乡(镇、场)工作方案于**年8月30日全部出台,做到全面动员、高位推动。

二是明确了河长工作职责和县级河长制18个责任单位及职责,根据动员会议要求,县级河长分别组织相关部门对所负责的河段进行排查,摸清底数,制定细化整治方案,并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工作有人抓。

3.加强巡河巡查。一是强化日常巡查。截止11月17日,县级河长共巡河3次114人次、乡级河长巡河6次476人次、村级河长巡河8次1014人次,巡河以现场巡查的方式进行,并积极与乡级河长、村级河长交流,听取群众反映情况。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根据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河道采砂检查,目前已开展检查17次,出动人员68人次,检查大小河道9条,采砂点25处,查处违法采砂7处,下达整改通知书1份,处罚1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5份,对违法违规采砂活动坚决给予打击或取缔。

三是突出安全检查。对全县6个水源点、66座库塘和18座水电站重点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进行整治。今年以来,共下发整改通知书19份,已整改19份。开展4次河道清理整治工作,投入施工机械8950个台时,结合狂欢节、新米节等活动对河道、水库进行整治,清理垃圾4537吨,疏浚河道78千米。

4.完善政策措施。一是制定印发《**佤族自治县全面推行河长制行动计划》(**—2020年)《**佤族自治县县级河长巡河工作方案》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信息共享制度、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工作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工作验收制度等六项制度。

二是委托中国电建集团昆明院负责编制“一河一策”“一库一策”,力争11月底出台。

三是编制完成《**县河道采砂规划》(**—2020年),已于11月20日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四是制定印发《**佤族自治县县城南北河范围违章建筑清理工作方案》。结合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加快对沿河两岸的违章建筑进行清理。目前,正对南北河两岸115户、18255.58平方米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和清理,力争在**年1月30日前完成南北河“两违”治理工作,彻底解决南北河沿岸违章建筑、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等违法行为。

5.拓宽宣传途径。一是完成南汀河、勐董河、南滚河、南碧河、小黑江、小黑河、拉勐河等13条(段)河流13个(含3条市级)河长公示牌的竖立任务,要求各乡(镇、场)11月25日前全面完成乡级河长公示牌的竖立工作。目前,各乡镇正在陆续竖立河长制公示。

二是通过开展“保护母亲河”为主题的河岸清洁保洁活动,以及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期间,积极宣传保护河流相关法律法规。

三是建立河库渠分级名录,目前,正在对河库渠分级名录数据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四是充分借助阿佤山电视台、阿佤山报社和**手机报等平台进行宣传,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努力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水资源保护治理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机制。

6.开展县级检查验收。一是县人民政府成立河长制验收工作组,于11月20至21日对全县10个乡(镇)和勐省农场管委会进行考核验收。验收采取听取汇报,调阅、查阅痕迹资料、实行百分制评分等方式进行。通过考核验收组现场考评和集中会商后,评为优秀档次3个、良好7个、合格1个。

二是对部分乡镇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督察督导工作2次,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库)长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近期河长制工作的通知》《**佤族自治县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沧办发〔**〕168号)文件,要求各乡(镇、场)、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各成员单位按照省、市、县的相关要求,完善河长制相关制度,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河长制工作宣传不到位。一是存在河长公示牌不完善、不全面,部分乡镇未竖立公示牌;
虽然已经制定了河长制工作方案,但由于前期资金投入不足,宣传范围仍有一定的局限性。二是监督难度大。全县共有大小河流84条,河流众多,点多面广,在监督落实上,仍然存在较大难度;
河长巡河次数不足、巡河记录不完善等现象依然突出。

(二)河道污染治理难度大。河道两边违章建筑、临时建筑较多,群众生活垃圾、污水直接排放河道现象突出,导致全县范围内河道治理难度较大。

(三)河道采砂管理混乱。主要表现在,一是采砂证审批与实际采砂现状不相符,存在未按上砂点实行审批的情况,导致拉勐河流域采砂场属地管理存在失控现象。二是一证多点采砂现象突出,行业监管有待加强。

(四)河道是管理工作难。乡镇无执法权限,即使县级主管部门授权,有执法资格的人员缺乏,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未能形成对河流沿岸实质性有效管控,河流两岸植被不同程度遭到破坏,存在管理难和无效管理的问题。

三、意见建议

(一)强化督促检查。一要督促乡镇尽快竖立公示牌,力争12月10日前全面完成公示牌的竖立工作。二要加强行政监管和日常巡查,强化面源污染的控制,确保县级河长巡河次数不少于6次,乡级河长巡河次数不少于12次,村级河长做到巡河日常化、常态化。

(二)开展综合治理。一要加强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二要开展垃圾清理。清理河面各类垃圾和河岸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
全面清除河道障碍物,主要是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障碍物等。三要开展沿河违章拆除行动。全面清除沿河砂石料场、违法采砂等违法行为,拆除违法建在河岸并影响河岸环境的违章建筑,改善生态环境。四要加大与相关执法部门联动执法力度,不断增强执法的震慑性、时效性。

(三)强化资金、人力保障。一要加大河长制相关工作的人力、财力及物力的投入,确保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公示牌的制作、一河一策编制等工作的有效推进和落实。二要加强乡镇执法人员的培养和配备工作,同时要注重整合乡镇执法力量,强化乡镇折法监管力度。三要强化行政村和自然村以及的日常监管力度,充分发挥行政村和自然村级河长的基础作用。

(四)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治理和保护河流的活动,尽快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机制。

(篇四)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张知通副主任带领下,于5月16日至31日对我市“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察看了**区、**区、**县、**县、**县等18个调研点,召开了4场座谈会,并听取了市政府,**县、**县、**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深入了解掌握我市沙溪、金溪和**三大河流“河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多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河道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认真遵循习近平在三明调研时提出的“绿水**是无价之宝”的重要指示,**年**县在全省率先实行“河长制”,**年我市全面推动河长制工作开展,并取得了可喜成效。

(一)四级河长组织体系基本形成。一是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组织架构全面构成。全市以河流流域为单位,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市、县、乡河长分别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并相应成立河长办。河流所经的行政村设立河段长,由村主干兼任。全市所有河流和水库均纳入河长制管理范围。二是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市委、市政府下发《三明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河长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市、县逐步建立河长制工作巡察推进、联席会议、河长信息报送、河道专管员管理考核办法、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等一列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河长制工作。

(二)工作力度明显增强。一是保障经费投入。市、县、乡三级均将河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河道专管员工资支付,确保河道日常保洁管护常态化、长效化。市财政去年安排60万元市级河长办专项工作经费和27万元市区河道专管员工资补助经费。二是编制治理方案。全市对各类污染源、违章建筑和河道垃圾等问题开展重点排查,并按污染种类分类登记,建立河流档案,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目前12个县(市、区)19个河流单元已全面完成“一河一档一策”编制工作,并完成沙溪、金溪、**三大流域汇总工作。三是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我市针对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侵占河道整治、生猪养殖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涉砂行为专项整治和农村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整改等一系列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去年10月以来,我市集中一段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涉砂行为、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小水电生态等五个专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取得较好的治理成效。

(三)工作机制不断创新。一是建立智慧河长管理平台。全市及12个县(市、区)均建立了河长制智能信息管理平台,并配套建立河长制微信群或微信公众号,实现河道管理科学监督、监管、智慧决策和智能化调度,提高了河道治理的系统化、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二是组建综合执法机构。我市积极推动整合水利、国土、环保、林业、安监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权,成立生态综合执法机构,改变了以往多支执法队伍分兵作战、九龙治水现象。目前,**、沙县率先在全省成立生态综合执法局,其余10个县(市、区)也按照生态综合执法机构模式工作。三是加强司法监督。我市将检察院纳入河长制工作成员单位,加强司法监督。目前,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检察院驻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全覆盖。**年,全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8次,审查批准逮捕41件52人。明溪、沙县也在全市率先设立“河道警长”。

(四)各地工作亮点持续呈现。我市各地结合地域特点,纷纷创新河长制工作机制。如**县**年成立全省首家生态综合执法局,**年“易信晒河”获得了“全国基层治水十大经验”,**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县全面深化河长制的决定》,成为全省首个县级人大审议通过的支持河长制工作的决定。**县“亲水、护水、治水、管水”四水模式、“水质竞赛”,**县“最美河流”“最差河流”评选。泰宁“以河养河”模式,实现河道经济和河道管护的可持续发展。宁化小流域水岸共治“169”工作模式。建宁县河长制网格化管理等举措在地方治河、护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都有力促进了河长制责任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河长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目前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尚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合力有待加强。在管水治水实践中,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扯皮现象仍有发生。部分地区上下游割裂、水陆分离、左右岸相互推诿,县与县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及行业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各级河长在对所管辖流域督导巡查、协调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平衡。全市除了**、沙县率先在全省成立生态综合执法局,成立专门的综合执法机构,其余10个县(市、区)只是参照这个模式,统筹联合执法,存在执法合力不足的问题。

(二)投入不足、渠道单一。河长制工作资金投入仍以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为主,投资渠道单一,没有其他投融资渠道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流环境治理和保护。目前各地河湖治理资金缺口大,缺乏专项工作经费。特别是基层乡镇,河道保洁治理、垃圾处理等各项治理资金难以落实。

(三)全民参与氛围尚未形成。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发动力度仍不够大,尚未形成声势浩大的社会舆论氛围,群众对河长制的知晓率不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还不够强,部分企业不达标排放污水,沿河沿溪部分群众违法占用河道、乱倒垃圾、乱排放污水等现象仍然存在。

(四)当前存在几个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农村生活垃圾入河问题仍然存在。全市目前农村生活垃圾推行“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运转方式。但我市许多农村地处偏远地区,垃圾无法及时收集;
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垃圾运输路途远、费用高;
部分已建成的中转环卫设施也因运行费用问题无法正常启用。同时垃圾县集中处理的方式导致各县生活垃圾消纳负荷加重,原有的填埋场等垃圾处理设施的使用年限缩短,难以长期为继。农村生活垃圾常态化处理仍未全面实现,垃圾入河,随意乱倒垃圾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局部水土流失严重、泥沙入河问题突出。我市境内一些流域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治理恢复难度大。铁路、公路、采矿、工业园区开发、房地产开发等建设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原地貌、植被的破坏,只要一下雨许多河流河水就会立即变浑浊。三是沙溪河流域三明市区段部分污水直排严重影响水质。沙溪河流域三明市区段生活污水直排,城区雨污管网老旧混乱,污水由雨水管网直排沙溪河问题突出。如列西忠山新村棚户区生活污水直排;
**区东霞桥头南侧、白沙外滩一号、水厂小区等入河排污口不定期排出“彩色水体”;
三明学院周边荆东、荆西片区约2.5万人口的生活污水未纳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均直接排放至就近溪流。荆东小溪入沙溪河口水体黑臭,未能通过黑臭水体摘牌验收,对沙溪河水质影响较大。四是水电资源开发破坏生态环境。我市境内有1453座水电站,水电资源开发过度,部分水电站未严格执行最小生态下泻流量,导致“小河断流、大河少水”的现象时常发生。小水电大都在偏远地区,运行监管难度加大,对生态环境危害很大。五是河流水生物资源保护力度不足。我市河流部分流域非法制砂、采砂、洗砂等行为时有发生,对水生物资源的栖息环境破坏较大。部分地区渔业资源捕捞强度过大。部分河岸滩涂湿地被开垦为菜地或非法占有使用,也严重破坏了水生物多样性。

三、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推进我市流域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保障水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因此,调研组建议:

(一)升级全市河长制组织管理体系。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党委政府责任,压实各级河长、河长办、成员单位、联系部门的责任,统筹相关领导分工,提高河长制工作的执行力。各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统一协调、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强大的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二要实现流域综合管理。全市在实行“一河一策”的同时,要协调好不同地区、不同级别河长之间的工作和职责,综合考虑上下游同步、左右岸协调,实施干流与支流整体推进、部门与区域间相互协作、水域和陆域共同治理。三要统筹建立激励和问责制度。全市要协调统筹治理,在清晰的责任边界划定基础上,设计一套合理完善激励和问责制度。既通过合理的财政奖补措施激励各地积极开展治水工作,又严格落实督查问责制度,推动相关问题整改、各项工作及政策落地见效。

(二)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一要优化财政投入。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整合统筹的力度,不断增加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和民生改善的投入,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激励约束。改革和完善流域治理招投标及按效付费考核等机制,确保治理效果实现。二要扩展投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拓展绿色信贷、融资租赁等新型投融资渠道在流域治理中的推广和应用。要整合现有治理资金,探索成立专门的流域治理专业投资公司或基金,提高治理资金的运作效率。三要鼓励发展河道经济。积极探索治河护水与精准扶贫、全域旅游、设施农业、美丽乡村相融合,弘扬水文化,做足水文章。总结泰宁、**等县“以河养河”的河道经济模式,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进入河道流域开发治理。企业对承包河道享有旅游开发、水资源使用等生产经营的同时,承担起所承包河道的常态保洁,生态修复等环境保护工作。

(三)推进全民治水氛围的形成。一要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宣传载体,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全面贯彻河长制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的氛围。二要鼓励社会监督。要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垃圾治理举报投诉奖励机制,积极鼓励社会群众参与到河长监督工作中。可借鉴**县成立县、乡、村三级分别成立河长协会的经验做法,广泛联络沿河企业、老党员、老干部和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定期组织治水经验交流活动,积极开展河长制宣传和舆论监督,逐步实现由“政府治水”向“全民治水转变”。三要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运用新媒体力量,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曝光力度,并建立涉水违法企业黑名单。让涉水违法者在经济上受到重罚、在舆论上受到谴责,在法律上受到制裁,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四)及时处理我市河道环境面临的突出问题。一要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要积极倡导村规民约、保洁公约为引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垃圾、可堆肥垃圾、建筑垃圾和其他垃圾等进行分类处理,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要切实加强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建设,建立日常保洁制度并有效运转。对现有垃圾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的地区,因地制宜采取过渡办法,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处理垃圾。二要加强水土流失治理。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区域、重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动态。特别是在修建铁路、公路、水利工程、矿山等施工重点区域周边,要进一步加强治理措施,提升水土流失治理成效。三要加强市区排污整治工作。有关部门要尽快排查老旧小区和自建房污水排放存在问题,完善雨污分离系统,制定包括台江大坝以南、荆东、荆西、三明学院污水管网规划,尽早启动管线施工与相关污水处理厂建设。四要持续推进小水电整治。进一步推进生态下泄流量设施改造及小水电在线监控设施建设,督促电站业主落实最小生态下泄流量。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小水电站有序退出。五要加强水生态环境修复。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严格控制河道采砂等涉水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可探索建立重要流域伏季休渔制度,部分水域甚至可以设立禁渔区,不断丰富我市渔业资源。

(篇五)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美丽中国,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大战略举措。根据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从越同志带领有关同志深入镇村、部门,通过实地走访和座谈等形式,对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区河湖基本情况

我区境内河湖交错,水网纵横,南以苏北灌溉总渠与洪泽区接壤,西以二河、北以古淮河与淮阴区接壤,东以大运河与淮安区接壤。区内共有苏北灌溉总渠、淮河入海水道、二河、大运河、里运河、古淮河等6条省级流域性河道,古盐河、清安河等2条省级区域性河道,南干渠、东大沟、柴米河、大治河、蛇家坝干渠、文渠河等26条区级区域性河道,阳光湖、楚秀园内湖、钵池山公园内湖、青龙湖等10个小型城市水面,另有乡级骨干灌排河道141条,村级沟、渠1048条。

二、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年以来,我区紧紧围绕省、市河长制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清江浦区情实际,紧盯河长制工作的八大任务,严格执行河长制四个到位的总体要求,持续压紧压实责任、细化硬化举措,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河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河长制管理体系基本形成。构建组织网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区委书记、区长亲自担任区级总河长,建成了区、乡(镇、街道)、村三级河长制体系。目前全区共设立总河长2名、区级河长19名,乡级河长74名,村居河长145名。规范标牌设置。完成了市区乡三级河长公示牌树立,统一规范设立了环保热线、河长手机号码等信息。加强人员保障。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从住建、环保、城管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区河长办队伍,工作人员全部到位,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乡镇、街道河长办工作人员均按照要求,配齐配强工作人员。

(二)河长制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出台了《淮安市清江浦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清江浦区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等10余项工作制度,对我区河长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原则、组织形式、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具体内容作出明确部署,各园区、乡镇(街道)也相应制定了相关方案和制度,有力保障了河长制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强化责任落实。印发了《清江浦区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清江浦区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由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三看、三问、一签字形式组织开展全区乡镇、街道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对全区15家单位河长制工作进行全面督导,以强督严查倒逼责任落实。强化资金保障。安排370万元资金用于河长制工作,并将河长制工作经费列入区**年财政预算,投入10万元,用以购置传真机、照相机、记录仪等必要的办公用品,保证河长办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河长制基础工作有序开展。推进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强化高位推进,优先选择了红旗河、团结河2条河道作为试点,委托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进行编制一河一策方案,待审查后正式印发实施。实施河道管理范围确权划界。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专门用于苏北灌溉总渠、大运河、清安河等区内河道的确权划界,目前已完成除部分施工段外所有1:1000地形图测绘、管理范围线划定,完成划界长度181.7km、埋设界桩1692根、成果数据入库102.42km。开展常态化河道巡查整改。出台了《清江浦区区级河长巡查制度》,重点针对各级涉河侵占、围垦种植等突出问题,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确保实现六无目标。**年19名区级河长累计开展巡查23次,对发现的13件问题进行了交办,74名乡镇级河长开展巡查148次,有效提升了河道管理水平。对省级河长、市级河长交办的问题及本区巡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属地负责、分工管理的原则,现场交办属地及相关部门,明确完成时限,严格整改包案、督查销号制度。

三、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一)河长制宣传工作有待加强。由于前期资金投入不足,宣传范围仍有一定的局限性,宣传氛围不浓,群众和企业对河长制还了解不多,更没有形成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河长制长效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我区河长制工作推进还处于正在全面的探索阶段,各级河长对工作任务、措施、形式、内容等尚不能全面掌握;
受编制等限制,河长办多为兼职人员,影响工作顺利开展;
河长办设在水利部门,许多部门就把河长制当作是水利部门的工作,不能积极主动地参与进来;
河长制工作培训次数和时间都不够充分,基层工作人员对于中央、省里的政策、措施及各项工作理解不到位。

(三)河道污染治理任重道远。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大部分河流沿岸的生产、生活污水没有截污,污水直接排入河道,面源污染情况严重;
城南自来水厂的尾水泥浆、淮钢的废水夹渣及化工污染、中海华邦的化工污染等重点污染源短期难以消除;
大部分河道尚未建设在线监测系统,水量水质信息缺失,无法为污染源控制和污染治理提供支撑。

四、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建议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建设繁荣幸福美丽文明清江浦内在要求,调研组就进一步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提如下建议:

(一)要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畅通监督渠道。区乡级两级要加大对河长制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认识到河湖治理与保护的重要性,树立**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治理和保护河流的活动,尽快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机制,同时加强各级河长,特别是基层河长的培训,让其知其责,履其职。要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让河道污染情况公开曝光,倒逼河长制落实到位。

(二)要加快完善截污治污设施,推进源头治理。要着力引领推动区内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总量;
推进城镇雨污分流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实施截污入管、封堵入河直排口,提高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减少面源污染;
要加快实施区域水系连通、水利防险加固、水利设施修复提升、河塘疏浚整治等重点工程的建设,构建健康水循环体系。

(三)要加快建设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要对河道的基本概况、水质、水环境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对入河排污口进行定位和编号,对河道存在污染源、河道保洁、河道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逐项进行登记,逐步实现全流域在线监测,建成河长制动态数据库,形成河长制指挥作战、巡河执法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为主体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河湖基础数据、移动办公、公众服务、业务管理、综合展示等功能。

(四)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综合整治。要对每条河湖详细梳理五个清单(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落实一河一策一段一策整治措施,增强河湖治理的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
要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深化农村水环境、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堆场、船舶违停、排污口整治、黑臭水体等专项整治行动;
要统筹推进流域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建设,明确河湖管护责任主体,落实管护机构、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突出管、治、保三位一体的全方位治理;
要加大执法部门联动执法力度,不断增强执法的震慑性、时效性。

(五)要压紧压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要严格执行河长述职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对河长制工作任务实行全过程目标管理,坚持日常督查与年度督查相结合,将把河长制管理考核纳入各级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探索实施河长月考排名,定期晒成绩单,推动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任务落实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