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并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原则,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原则以及尊重当事人权利的原则。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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