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G公路(吴山至南岗段)标施工项目资审文件

项目编号 G206公路(吴山至南岗段)01、02标施工 资格审查文件 招标编号2013GCFZ1297 招标单位合肥市公路管理局(合肥市公路路政支队) 合 肥 招 标 投 标 中 心 二Ο一三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须知5 1.1 总则5 1.2 资格审查申请5 1.3 资格审查评审标准6 1.4 联合体7 1.5 利益冲突7 1.6 文件的提交8 1.7 其它9 1.8 附件9 附件1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须知附表11 附件2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12 附件3 资格审查附加合格条件标准14 第二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17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目录18 资格审查文件附表32 附表1 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32 附表2 联合体投标情况表(如有)33 附表3 类似工程经验34 附表4 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其它管理人员简历35 附表5 拟分包企业情况36 附表6 承诺函37 附表7 其他资料38 第一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须知 1.1 总则 1.1.1 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1.1.2 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工程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提出资格审查申请。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标段划分、每个标段工程内容以及参加资格审查申请标段限制要求见附件1。

1.2 资格审查申请 1.2.1 资格审查将面向具备本工程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见附件2)规定的资质条件、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1.2.2 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上述第1.2.1条款规定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所有证明材料均须按附表的内容和格式如实填写和提供。同时,允许投标申请人自行增加补充更能全面反映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业绩、经验、资金、能力等方面的资料。

1.2.3 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审查文件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1.2.4 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与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1.2.5 按资格审查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使用其他语种的资料应附有经权威翻译机构核准的中文译文。

1.2.6 文件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私章。没有签字的文件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文件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1.2.7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中所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准确、详细,以便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作出正确的判断。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中所提供的资料,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在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生产、劳动力管理等方面有重大事故被通报批评而隐瞒不报的,即使此次通过资格审查,招标人可向招投标管理部门申请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对近三年来的发生的重大事故等事项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注明。

1.2.8资格审查将完全依据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如果没按要求填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可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1.2.9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资格审查未通过。

1、未按资格审查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相应位置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式样与授权书上签字明显不符的。

2、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或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影响正常评审的。

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授权书不是原件的。

4、投标申请人采用多种形式,对本工程递交二套或多套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仍不加以说明的。

5、其它与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相违背的。

1.2.10投标申请人应对申报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将进行必要的核实和澄清,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取消其已通过的本次资格审查的资格。

1.3 资格审查评审标准 1.3.1 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 ,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附表和本须知要求提供的能够被恰当证实的资料,以及本须知附件2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和附件3约定的附加合格条件标准进行评审。

1.3.2 招标人将按照本工程投标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评审细则评定每个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文件。

1.3.3 确定合格投标人原则 1.3.3.1 当资格审查只设置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时,则通过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均为合格投标人。

1.3.3.2当资格审查设置必要和附加合格条件标准时,则同时通过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和附加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才被确定为合格投标人。

1.4 联合体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和分包,见附件2。

中标单位不允许转包及挂靠施工。

1.5 利益冲突 1.5.1 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包括联合体各方)应 1 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 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审查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3 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未曾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5.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和重大安全事故的。

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14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单位投标均无效。

1.6 文件的提交 1.6.1 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须经密封后按照本工程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迟到的文件将被拒绝。

1.6.2 投多个标段的投标申请人需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正副本应分别密封,密封条处应加盖投标申请人的法人代表印章及申请人公章。

1.6.3 投标人在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同时,应按照招标人规定的内容要求提交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供审查验证 1.6.4 资格审查申请需要提供的原件,主要指附件2、附件3中所评审项目。投标申请人将资格审查申请所需的原件资料单独包装提交评委审查。

1.6.5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予退还。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予以保密。

1.6.6、资格审查时所需资料原件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两项资料如在会员库中已获审核通过且在有效期内,评审时投标人可不需另行提供原件,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1.6.7、投标人应及时查看、补充、完善会员库中相关资料,如出现会员库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将由评审委员会按照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去理解,由此产生的一起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8、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含会员库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或提供不实信息的行为,无论在投标有效期内还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视为企业不诚信行为。合肥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记入合肥市招投标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予以披露。

1.7 其它 1.7.1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如果该投标申请人同时以独立投标申请人身份和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则包括该投标申请人的所有投标均将被拒绝。本规定不适用于多个投标申请人共同选定同一专业分包人的情况。

1.7.2 投标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资格审查结果的书面报告。

1.7.3 招标人保留下列权利 1.7.3.1 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的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1.7.3.2 接受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

1.7.3.3 拒绝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

1.7.3.4 直到授标前,发现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内容情形,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

1.7.3.5 直到授标前,发现投标人的主体或法人地位发生实质性的变化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形,使得投标人资格条件已达不到资格审查的合格标准,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

1.8 附件 附件1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须知附表 附件2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附件3 资格审查附加合格条件标准 附件4 资格审查评审细则 附件1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须知附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工程名称 G206公路(吴山至南岗段)01、02标施工 2 工程内容 见招标文件 3 标段划分 第1标段K0000-K10050,预算37000万元;
第2标段K10050-K19100,预算28000万元。

4 申请标段限制要求 可多投,不兼中。

1、按开标顺序以先中标标段为准,开标顺序为按控制价由大到小。

2、已中标标段施工单位不再参加后一标段评审。

5 资质要求 见招标文件 6 工期要求 见招标文件 7 质量要求 见招标文件 8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见招标文件 9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投多个标段的只需要做一套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但必须注明所投标段(如“***项目(1、2标段)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10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的形式可采用以下勾选的形式之一 1、√银行转账 每标段均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诚信保证金人民币250万元 2、□诚信投标保证金(证书) 3、√诚信投标保证金(证书) 诚信保证金 每标段均为提供诚信投标保证金(证书)的同时需另外按备注规定的时间、方式、银行和帐号提交诚信保证金250万元。

备注 1、保证金的递交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2、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汇出帐户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应完全一致,投标人单位名称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合肥招标投标会员库中资料。

3、转入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所示 1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含文件及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等)提交的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文件正本、副本应分开包装密封,并与商务标、技术标投标文件同时同地点提交 附件2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