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华县质监局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精品

附件2 非 行 政 审 批 2-1--2-4 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 编 码 2-1 权力事项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办理 权力类别 非行政审批 实施对象 企事业单位、机关、公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 实施依据 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第九条、陕西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实施主体 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机构 综合管理股 共同实施 部 门 无 公开范围 全社会 申报需 提交材料 (一)企业单位(申请、年检、变更) 1. 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原件的双面复印件各一份(外企还需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本单位公章;

3.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4. 旧代码证书(所有正本和副本,申请单位除外)。

(注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
港澳人士需提供港澳通行证;
台湾人士需提供台胞证;
军人需提供军官证。单位名称变更需工商局的名称变更证明并更改公章;
分公司还需提供上级公司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二)事业单位(申请、年检、变更) 1.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本单位公章;

3.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4. 旧代码证书(所有正本和副本,申请单位除外)。

(注单位名称变更需变更文件并更改公章) (三)社会团体(申请、年检、变更) 1. 本单位社团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副本的双面复印件各一份;

2. 本单位公章;

3.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4. 旧代码证书(所有正本和副本,申请单位除外)。

(注单位名称变更需变更文件并更改公章。另,参加年检的单位,社团登记证须在民政部年检合格。) (四)机关(申请、年检、变更) 1. “三定”方案或人员编制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本单位公章;

3.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4. 旧代码证书(所有正本和副本,申请单位除外)。

(注单位名称变更需变更文件并更改公章,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交任命文件。) (五)工会(申请、年检、变更) 1. 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本单位公章;

3.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4. 旧代码证书(所有正本和副本,申请单位除外)。

(注名称变更须变更文件并更改公章) (六)民办非企业(申请、年检、变更) 1.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双面复印件各一份;

2. 本单位公章;

3.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4. 旧代码证书(所有正本和副本,申请单位除外)。

(注名称变更须变更文件并更改公章) 注意请用A4纸复印资料,必须复印清楚,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要求姓名、证件号码、照片、发证机关、有效期均清晰可辨,如不清楚或缺一份均不予办理;
提交的资料供我单位存档使用,不再退还。填表时需用签字笔,不得涂抹。涉密单位须提交保密机关的证明文件。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108元/证;
小微企业不收费。是根据国家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调整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及有关部门的通知(国发改价格[2003]82号) 法定时限 10天 承诺时限 3-7天 咨询电话 0913-4711653 投诉电话 0913-4711653 办理地址 华县军民南路质量技术监督局 备 注 无 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 编 码 2-2 权力事项 名 称 企业产品标准登记 权力类别 非行政审批 实施对象 企业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实施主体 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机构 综合管理股 共同实施 部 门 无 公开范围 全社会 申报需 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产品标准文本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无 法定时限 无 承诺时限 即时办理 咨询电话 0913-4711653 投诉电话 0913-4711653 办理地址 华县军民南路质量技术监督局 备 注 无 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 编 码 2-3 权力事项 名 称 计量器具检定 权力类别 非行政审批 实施对象 计量器具使用单位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陕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计量器具检定规程 JJG539-1997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JJG14-1997非自行指示秤检定规程 JJG13-1997模拟指示秤检定规程 JJG1036-2008电子天平检定规程 JJG98-2006机械天平检定规程 JJG156-2004架盘天平检定规程 JJG443-2006燃油加油机检定规程 JJG270-1995血压计和血压表检定规程 JJG52-1999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检定规程 JJG99-2006砝码检定规程 实施主体 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机构 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 共同实施 部 门 无 公开范围 全社会 申报需 提交材料 计量器具合格证、使用说明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无 法定时限 15天 承诺时限 7天 咨询电话 0913-4711653 投诉电话 0913-4711653 办理地址 华县军民南路质量技术监督局 备 注 无 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 编 码 2-4 权力事项 名 称 棉花及纤维纺织产品监督管理 权力类别 非行政审批 实施对象 企业 实施依据 国务院“棉花质量管理条例”第4条第2款 实施主体 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机构 纤维检验站 共同实施 部 门 无 公开范围 全社会 申报需 提交材料 填写检验协议书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无 法定时限 3天 承诺时限 3天 咨询电话 0913-4711653 投诉电话 0913-4711653 办理地址 华县军民南路质量技术监督局 备 注 无 行 政 处 罚 3-1--3-105 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 编 码 3-1 权力事项 名 称 对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公民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一、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二、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三、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四、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实施主体 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机构 稽查队 共同实施 部 门 无 公开范围 全社会 申报需 提交材料 无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无 法定时限 无 承诺时限 无 咨询电话 0913-4711653 投诉电话 0913-4711653 办理地址 华县军民南路质量技术监督局 备 注 无 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 编 码 3-2 权力事项 名 称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对象 违法单位或个人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一、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二、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三、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四、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实施主体 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机构 稽查队 共同实施 部 门 无 公开范围 全社会 申报需 提交材料 无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无 法定时限 无 承诺时限 无 咨询电话 0913-4711653 投诉电话 0913-4711653 办理地址 华县军民南路质量技术监督局 备 注 无 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 编 码 3-3 权力事项 名 称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对象 违法单位或个人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 一、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二、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三、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四、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实施主体 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机构 稽查队 共同实施 部 门 无 公开范围 全社会 申报需 提交材料 无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无 法定时限 无 承诺时限 无 咨询电话 0913-4711653 投诉电话 0913-4711653 办理地址 华县军民南路质量技术监督局 备 注 无 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 编 码 3-4 权力事项 名 称 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对象 违法单位或个人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 一、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二、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三、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四、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实施主体 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机构 稽查队 共同实施 部 门 无 公开范围 全社会 申报需 提交材料 无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无 法定时限 无 承诺时限 无 咨询电话 0913-4711653 投诉电话 0913-4711653 办理地址 华县军民南路质量技术监督局 备 注 无 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 编 码 3-5 权力事项 名 称 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对象 违法单位或个人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一、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二、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三、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实施主体 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机构 稽查队 共同实施 部 门 无 公开范围 全社会 申报需 提交材料 无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无 法定时限 无 承诺时限 无 咨询电话 0913-4711653 投诉电话 0913-4711653 办理地址 华县军民南路质量技术监督局 备 注 无 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 编 码 3-6 权力事项 名 称 对限期使用的产品,没有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注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和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害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没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对象 违法单位或个人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处罚 一、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