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的工作报告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政治引领作用,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其中,党委(党组)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近期,xxxx自治区纪委监委围绕“两个责任”贯通联动有效路径进行了调研。在贯通联动、一体落实上狠下功夫党的十八大以来,xxxx自治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多措并举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坚持明责知责,夯实贯通联动制度基础。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厘清党委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班子成员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构建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责任体系,健全落实专题报告、述职述廉、党政正职接受评议、“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社会评价体系、廉政约谈、检查考核、专项巡视、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具体措施,明确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细化年度任务安排,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明责、述责、考责、追责,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责任体系。

督促履责尽责,推动“两个责任”互联互通。制定落实“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贯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巡察重点,召开地市市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述责会议,要求各地市市党委、自治区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每半年向自治区党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制定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向上一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办法,实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重要情况、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推动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督促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制定并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法,明确协助内容、协助方式、保障措施等,派员参加联系地区、监督单位有关重要会议,定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督促各级党组织深化认识、明确责任,对照清单、剖析问题,公开承诺、狠抓整改。

严格考责问责,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约谈履行责任不到位、推进工作不力的责任人。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对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对不聚焦不落实总目标、疫情防控不力、推进三大攻坚战不担当不负责的,坚决问责追责。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有关负责同志的领导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共问责党组织xxx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xxxxx人。

深入查找贯通联动不充分问题

经过不懈努力,全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政治生态持续修复净化。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要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把贯通联动不充分的问题作为研究制定政策的起点和下阶段工作的着力点。

警惕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虚化、空转。有的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建,落实主体责任喊口号走过场,日常监督约谈提醒很少开展,对单位存在的廉洁风险敏感性不强,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打折扣、搞变通;对纪检监察工作领导指导不够有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不主动,对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不用心,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不到位。有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作用发挥不够,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检查、督促不够,对分管党员干部失管、失教、失察,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频发。

警惕协助职责把握不准、监督专责不专。个别地市纪委监委对协助职责理解不深、把握不准,缺乏原则界限,丢掉主责主业,分散精力、疲于应付,干了自己不该管、也难以管好的事;对协助方式方法掌握不好,在推动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方面,存在发现问题不及时、提出意见建议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一些基层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监督重点不聚焦,政治监督泛化,日常监督突出“关键少数”、抓住“关键责任”不够,对资源开发、项目审批、工程建设、国有企业、金融监管等重点领域的监督乏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导致一些被监督单位作风问题禁而未绝、腐败问题反复发生。

警惕“两个责任”互联互通、形成合力不够。有的党委(党组)责任意识不强,用纪委的监督责任代替党委的主体责任,存在“党委挂帅、纪委出征”问题。个别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混淆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以“监督代替协助”或以“协助代替监督”,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敢提意见建议,不敢较真碰硬抓落实。有的党委(党组)与纪检监察机关贯通联动机制不健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多停留在参加(列席)会议、加强廉政教育等层面,对监督单位项目审批权、人事任免权等权力运行仅依靠谈心谈话、信访举报发现问题线索;党的工作部门发挥监督作用不到位,绩效考核评价没有一体落实,除年初接任务、年终受考核外,中间缺乏经常性督导、检查和提醒,考责、追责、问责的综合效应发挥不充分。

推动形成互联互通、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

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正视问题,寻求解决矛盾和问题的具体办法,督促各责任主体在思想、责任、工作、机制等层面实现互联互通,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深化贯通联动的思想认识。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监委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善于从政治上把握大局大势,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自觉把落实“两个责任”放到管党治党全局中思考、定位、部署、落实,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

严密贯通联动的责任体系。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监委要认真对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科学设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在落实“两个维护”、加强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等方面的具体任务,以及专题研究、责任分工、调查研究、提醒谈话等工作中的具体要求,重点解决“担什么责”的问题。要把各级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把纪委监委的协助职责与监督责任贯通起来,以解决突出问题、防控廉洁风险为切入点,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共同查找和研究解决需要联动推进的重大事项,在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上实现有机贯通、一体发力。

健全贯通联动的工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准确定监督重点,研究制定监督工作方案,报同级党委批准后,组织、督促、指导辖区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在履职过程中的政治偏差,向同级党委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整改到位。强化重要会议的贯通联动,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党委(党组)要听取纪检监察机关和党的工作部门、下级党组织加强党内监督的专题汇报,综合分析研判政治生态,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对策措施;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全程监督、有效监督。做好重大事项报告的贯通联动,纪委监委对作出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等重要事项,在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的同时要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下级纪委监委定期要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落实重要情况通报的贯通,党委(党组)要及时向纪委监委及其派驻(派出)机构传达或者通报重要会议精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情况,纪委监委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党委(党组)及有关部门通报党员干部接受审查调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情况,实现信息共享。

强化贯通联动的督查问责。实行制度化督责考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持续深化政治巡视巡察,扎实开展专项监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健全完善重在日常、管在经常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机制,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绩效考核、评先选优、责任追究等挂钩,以科学管用的考核考评倒逼责任落实。实施规范化问责追责,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严肃惩戒一批失职失责领导干部、教育挽救一批问题干部、警示警醒全体党员干部,唤醒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激发党员干部担当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