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行业)(全)煤矿防灭火操作规程

防灭火操作规程 二零一二年一月 防灭火操作规程 第一节 适用范围 第1条 适用于 煤矿井下防灭火检查和处理工作。

第2条 防灭火工的工作内容 一、负责防灭火消防管路、设施及消防材料库物品和设备的检查;

二、负责对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煤层,进行定期检查及汇报

三、负责采集气样,定期观测火区参数,按时填写火区管理卡;

四、负责落实矿井防灭火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节 上岗条件 第3条 防灭火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4条 防灭火工需要具有以下知识 一、熟悉下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矿井通风系统及避灾路线。

二、熟悉煤炭自然发火的基本原理、发火征兆和灭火方法。

三、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公司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中对防灭火的有关规定。

四、熟悉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规定浓度及预防措施。

五、熟悉本矿各个煤层自然发火的标志性气体和浓度界限。

六、掌握瓦斯检查、测压、测氧、测CO及测温等技术

第三节 安全规定 第5条 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检查路线,对井下各个地点进行巡回检查或者专人定点检查。容易自然发火煤层每班安排火检员进行检查,密闭每周检查一次,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报。检查路线必须经过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第6条 检查火区和井下可能发火的地点时,必须在新鲜风流中进行,确实需要到回风区域检查时,必须随身携带氧气、CO便携式报警仪。发现CO浓度超过0.0024%或氧气浓度小于18%时,必须立即撤离受威胁地点,汇报公司调度进行处理。

第7条 操作中,随时检查顶板支护情况,严禁冒险作业。

第四节 安全确认 第8条 认真参加班前会,听清楚工作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明确每个人的工作分工。

第9条 带齐必要的操作工具,确认检查仪器、工具完好。

第10条 检查巷道高温点或进入火区检查时,确认没有车辆通过和行车“红灯”标志。使用的火检杆不得影响过车和行人安全。

第11条 携带长柄工具、铁管或铁检查杆时,不得肩扛或竖起,防止接触架空线,发生触电事故。

第12条 进入密闭前检查时,确认顶板支架完好,没有冒落危险,检查顺序由外向里,同时检查CH4、CO、O2等气体浓度,发现超过规定时,立即撤出,并关好栅栏门。

第13条 进入废巷、老巷检查时,确认顶板完好,通风满足最低风速要求,不得进入无风或微风巷道检查。

第14条 火区的回风区域检查时,除使用CO检定器检查外,还要随身携带便携式O2、CO报警仪,O2浓度低于18%或CO浓度超过0.0024时,必须立即撤出。

第15条 自救器是用于逃生的自救装备,当发现检查区域的CO浓度超过0.0024时,不得佩戴自救器检查火区或探险。

第16条 使用灭火器灭火时,必须了解不同灭火器的工作性能和原理,确认对号后方可使用;
用水直接灭火时,确认电器设备的电源断开或停电后,方可直接灭火。

第17条 工作中需要横跨刮板运输机等转动设备时,必须走行人过桥或停机后通行,防止转动伤人。

第五节 操作准备 第18条 下井前要按时参加班前会,领取工作任务,向部领导汇报本班安全重点和测得高温点的情况。

第19条 下井前要领取携带好需用的检查仪器、仪表和工具,如瓦斯检定器、温度计、CO检定器、检定管、采集气样球囊、皮尺、记录本等。并检查仪器是否完好。

第六节 操作顺序和要求 第20条 操作顺序 检查仪器、工具→测定气体浓度(CO等)→检查防火设施→对隐患地点采取措施→检查灭火效果→记录。

第21条 检查火区发现可能存在发火隐患时,要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一、汇报通安部或公司调度室及现场工作人员,如有必要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二、首先检查该地点进风流的瓦斯及CO浓度,然后逐步检查下风侧的瓦斯及CO浓度。

三、按顺风方向进入检查区域检查,当发现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退出,并设好栅栏、揭示警标。

第22条 为防止自然发火而进行通风系统调整时,必须经过主管技术员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23条 密闭地点的位置选择,要与通安部主管领导研究确定,在现场作出标记,并严格监督施工质量。

第24条 防灭火工应详细掌握有自然发火危险煤层的采掘进度、采煤方法、通风系统以及回采过程中的各种变化(如巷道冒高)等。

第七节 操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25条 检查火区时,要注意检查各处密闭墙内外温度、压差、水温及各种气体变化等,要重点掌握CO的浓度变化。当工作地点或回风流中CO浓度超过0.0024%时,要立即撤出人员,在适当地点设置栅栏,并及时向公司调度汇报,进行处理。

第26条 当发现炮采工作面采空区煤体温超过40℃时,应制止装药放炮,当煤体温达到50℃时,应立即停止采煤,向通安部、公司调度室汇报并听候指示,当气温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结合现场情况与现场瓦斯工根据制定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27条 定期对有自然发火危险煤层的回采工作面回风上隅角进行CO检测,或利用色谱仪进行气样分析。

第28条 对井下废巷、老巷的密闭内外,支架上冒高区浮煤的温度及有害气体等情况,要定期检查,遇有坍冒危险或有害气体超过安全检查规定时,严禁入内,做好安全确认。要如实记录,及时上报。

第29条 对注浆区要做好泄水、有害气体及温度变化等情况的检查。如发现密闭流出的水量较大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安全规定时,应立即撤出,并在适当位置打好栅栏设置警标,利用附近电话向通安部、公司调度汇报。

第30条 每天现场检查的实际情况,要填写“火区检查记录”,重点情况要记入“火区卡片”,要按规定比例定期填绘火区示意图。

第八节 CO检定器的操作 第31条 操作准备下井前要对使用的仪器仪表进行检查,不合格的要进行更换或修理。

一、检定器的唧筒活塞是否严密不漏气,拉推是否滑润正常;

二、检定管、校正表是否为同期生产的或同批号,要注意检定管的有效日期,切不可用过期失效的检定管检查;

三、温度计是否完好,有无破裂断线等缺陷。

第32条 测定时,在测定点拉推活塞35次清洗取样唧筒后,抽取气样,并迅速将锥形阀杆打到45度关闭位置,然后破开检定管两端,将其红胶端或低浓度端插入唧简胶座,将阀杆打到垂直位置。按检定管说明书规定的时间推动活塞,使气体均匀地通过检定管,然后根据其变色长度确定得出CO浓度。

第33条 检查时,如果被测气体CO浓度大于检定管上限时,可以稀释气体或缩短送气时间,然后将结果乘以稀释或缩短倍数,即为被测气体中CO的真实浓度。如果被测气体中CO浓度低于检定管的下限时,则可增加送气时间,将结果除以增加时间的倍数。也可用一支检定管重复测定几次,然后将结果除以测定次数,得出被测气体中CO浓度。

第34条 检查时,使用过的检定管,如果未发现变色,可在当班继续使用。当发现有CO时,应用新检定管重新进行观测,以便获得准确数据。使用过的CO检定管不得随意丢弃,防止误扎伤人。

第35条 观测CO时,要躲开放炮时间,防止炮烟内CO的干扰。

第九节 掌握常用的灭火操作方法 第36条 直接灭火法适用条件和安全要求 一、当火源位于人员可以直接到达的地点、火灾初期以及火灾周边无瓦斯等气体积聚时,可选择采用直接灭火法。

二、首先进行瓦斯等气体的检查,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按计划实施灭火。灭火过程中要随时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情况,不适宜工作时,应将人员全部撤出。

三、需要临时支护的巷道,如果需要使用坑木,应预先用水湿透后再进行支护工作。

四、直接灭火前要检查水管水压,保证充足可靠的水量。

五、挖除火源前要备足填充、支护材料。同时要保证能将清挖出的燃烧物及时浇灭运走。

六、调整好排风路线,确保畅通,并做好其它准备工作(如通讯电话等)。

第37条 直接灭火法的操作 一、用灭火器材由外向里,逐步缩小火区范围。

二、在挖除火源以前,先用大量的压力水向火源喷射,喷射时由外向内、并控制水量,防止发生水煤气爆炸,再用手镐或耙子将燃烧物扒出。

三、待明火熄灭后、火源范围小且能直接到达,可燃物温度已降至70C以下,且无复燃或引燃其他物质的危险时,挖除火源。

四、挖除火源工作要由矿山救护队员来担任,消防灭火工可配合作业。

五、扒出余火,用水彻底浇灭,并运出井外。

六、挖除火源后形成的空洞,要用不燃性材料如注砂、注发泡水泥等充填,同时工作中要注意顶板情况,严禁空顶作业。

七、能用水直接灭火的地点,可以使用铁水管(或打钻下管)注水降温处理,尽量减少挖除的煤量,防止巷道冒顶。打钻灭火时的操作参照“钻工”规程中有关规定进行。

第38条 采用直接灭火法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要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

二、用水灭火时,水流方向要与风流方向保持一致;
不得用水扑灭带电的电气设备和油料火灾。

三、要在火源的上风侧和下风侧设置水幕降温,并设专人在进风、回风范围检查瓦斯、CO等有毒有害气体。

四、挖除火源需要爆破时,除了需要遵照“爆破工”操作规程外,还需对炮眼采取注水降温的措施,使炮眼温度降至40C以下,方可爆破。

第39条 隔绝灭火法的操作 采用直接灭火法无效或火区面积较大时,可以采用隔绝灭火法。构筑防火墙时有3种方法 一、先进后回法,即先封闭进风侧,然后封闭回风侧,有利于接近火源直接灭火。

(一)在进风侧新鲜风流中,构筑临时密闭,遮断风流,控制火势。

(二)在回风侧构筑临时密闭。

(三)在临时密闭外面,构筑永久防火墙进、回风侧。

二、先回后进法,即先封闭回风侧,然后封闭进风侧,有利于防止事故蔓延。

三、进回风两侧同时封闭法,有利于防止瓦斯爆炸。

第40条 临时密闭和永久防火墙的施工操作,参考“通风安全工”、“井下木工”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41条 构筑防火墙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合理选择封闭的位置,要尽可能靠近火源位置,封闭区不得存在漏风。

二、加强火区气体成分的检测,正确判断瓦斯爆炸的危险程度。

三、使用防爆防火墙施工时,要边通风、边检测、边砌筑,迅速封口,迅速撤离人员。

第42条 联合灭火法操作 一、构筑防火墙封闭时,要根据灭火措施,实施打钻、注凝胶、注高泡等多种灭火手段,联合灭火。

二、采用打钻灌浆灭火时,其打钻操作,可以参考“钻工”的操作规程,按照灭火时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灌浆时参考“灌浆注砂工”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采用灌浆灭火时,对火源要采取自上而下的“浇灌”方式。

第七节 收尾工作 第43条 及时检查灭火后的效果,保证防火墙的封闭质量。

第44条 清理灭火现场,保持设备整洁,物品码放有序,实现文明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