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绩效考核)年执法评议考核

(绩效考核)年执法评议考核 巫溪交委发〔2012〕 号 巫溪县交通委员会关于 印发2012年巫溪县交通行政执法评议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2年我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根据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交委法[201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交通实际,现制定2012年巫溪县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12年巫溪县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2012年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评分表 3.2012年交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4.2012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5.2012年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书 6.2012年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意见反馈书 7.2012年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单位推荐表 8.2012年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实施办法 9.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问卷调查表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 交通 评议 考核 通知 抄送 市交委,县府法制办。

巫溪县交通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7月6日印发 附件1 巫溪县交通行政 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2012年我县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按照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交委法[2012]15号)要求,结合我县交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议考核的目标 此次执法评议考核的目标旨在全面系统地对我县交通系统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考查,查找评议不规范执法行为,净化行政执法环境,强化依法行政责任意识,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保障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为实现我县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评议考核机构 本次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由县交委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各单位自评、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切实做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县交委成立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刘成友 主任 常务副组长唐益贵 副主任 副组长谭 忠 副主任 邵兴华 副主任兼公路局局长 胡 佶 副主任 张昌劲 纪检组长 郭存树 港航处处长 苏成元 运管所所长 李耀明 路政大队大队长 张永国 质监站站长 成 员阳琪麟 办公室主任 张自由 农路办主任 王忠华 建设管理科科长 杨永国 财务科科长 龚仁权 运输科科长 石兴兵 安全法制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交委安全法制科,负责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自评和检查评议考核工作。

三、评议考核内容 本次评议考核主要内容为队伍管理、案卷评查、执法考试和执法监督四个部分。评议考核总分值为100分,按照权重比例对被评议考核对象进行分类量化打分,队伍管理占20分、案卷评查占40分、执法考试占20分、执法监督占20分(具体评议考核分值及标准见附件2)。

(一)队伍管理。

1.形象建设。委属各行业执法机构完成执法证件、执法车辆外观、执法场所外观及执法系统等工作情况。

2.素质提升。针对新形势及复杂环境下的执法方式、执法技能、新法律法规宣贯等,委属各行业执法机构针对本单位执法人员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实施情况。

(二)案卷评查。

1.评查范围。从被考评单位随机抽取案卷进行评查,对2012年1月1日6月30日以来办理的行政许可案件和按一般程序处理的行政处罚案卷各5份(重点是实施了行政强制的案卷)进行评查。行政许可案卷主要考评行政许可审批情况,包括建立和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工作制度的情况;
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情况;
行政许可案件办理情况;
对许可人实施许可、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行政处罚案卷主要考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包括执法主体、违法行为事实、做出处罚的证据、依据、处罚程序。评查标准以交通运输部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为准(附件3)。

2. 按市交委要求评查委属各执法机构行政许可案卷和实施行政强制的处罚案卷各占50。

3. 按照自查自评和督导抽查的方式进行,即首先由被评议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自我评查,每个单位评查案卷总数不少于30件,且每个案卷要填写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书(见附件5)。然后由评议考核组对每个案卷逐卷进行评查评分,制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书,案卷评查结束后根据评查结果,向市交委推荐2卷优秀案卷(许可和含强制的处罚案卷各1份)。

(三)执法考试。

1.考试内容。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要求,重点对执法人员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情况进行考核。

2.考试方式。一是在8月份,由市交委在全市交通行政执法系统统一组织一次执法人员考试活动。二是在11月份,交通运输部进行全国统考。

3.考试组织。全市交通行政执法统一考试由市交委统一命题、评卷,委属各执法机构负责组织各系统人员参考。全国统考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命题、评卷,市交委组织,县交委、委属各执法机构配合(附件8)。

(四)执法监督。

1.外部评议。评议考核组将组成外部评议组,采取召开座谈会、查看执法现场、向行政相对人随机发放外部评议问卷调查表(见附件9)等方式,对各评议考核对象的执法形象、执法效率、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等情况进行考核。

2.监督评查。按照今年交通系统法制工作安排,检查委属各执法机构对本单位执法工作的日常评查情况及效果跟踪情况。

3. 完成县交委安全法制科工作安排情况。评议考核组根据县交委安全法制科相关工作记录,对评议考核对象进行评考核。对落实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2012年巫溪县交通法制工作要点、关于印发重庆市交通系统政府法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日常安排部属的相关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评议考核安排 (一)自评自纠阶段(2012年5月25日7月5日) 各单位要成立考核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按照方案制定本单位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工作制度,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执法评议专项经费。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对照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对本单位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查自纠结束后,对执法工作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形成自查工作总结材料,报交委安全法制科。

(二)督导检查阶段(2012年7月6日7月20日) 交委将在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组织考核组对考核单位的自查报告、执法案卷、形象建设、工作台账等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检查,并对检查的情况与考核单位有关负责人进行沟通,对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要求填写交通行政执法考核意见反馈书(见附件5)。

(三)总结通报阶段(2012年7月21日~7月31日) 1、评议考核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评议考核工作,肯定成绩,找出不足,认真整改。

2、各单位对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对评议考核中暴露出来的重要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或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要坚决纠正,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对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单位进行通报和表彰,对优秀案卷制作范本进行推广,对考试成绩优秀的执法人员进行通报表扬。

五、工作要求 本次考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工作量大,委属各执法机构务必要从以下三方面切实行动起来,努力开展好、完成好本次考评工作。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是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并做好迎接市交委督导检查准备工作,确保考评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考评,确保质量。通过执法考评工作,真真实实掌握基层执法单位的实际情况,总结基层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基层单位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解决交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交通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认真整改,总结提高。一是要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刻分析,制定科学、具体、可行的规定,并加以落实;
对好的措施、好的方法、好的制度要大力推广和应用。二是要着力建立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日常考评档案,综合运用个案评查、专项评查、综合评查等多种方式,实现从定期考评、被动考评、应付考评到日常考评、主动考评、自觉考评的转变。三是各单位要配合市交委,结合行政执法系统的推广应用,实施信息化手段,变革执法考评模式,逐步实现全方位、全系统、全流程、全信息化的执法考评。

附件2 2012年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评分表 序号 评查内容 大项 子项 评议对象 评分标准 评议主体 得分 1 队伍管理(20分) 形象建设(15分 实施计划、实施情况 三局一总队 1.未制定各项工作实施计划的,扣5分;制定的计划不具有操作性和执行性的,扣1-3分;
2.没有按照计划贯彻实施的,每项扣2-5分,组织实施不力的,每项扣1-3分。

市交委法规处 各区县交通执法机构在执法证件、执法车辆外观、执法场所外观及执法系统等工作配合情况 区县交通局(委) 1.没有配合各行业局和执法总队完成执法队伍形象建设工作的,每一项扣2分;
2.配合不主动,不积极,工作开展效果不好的,每项扣1分。

三局一总队 素质提升(5分) 培训方案及方案实施情况 三局一总队 1.执法方式、执法技能、新法律法规宣贯工作开展不力的,每一项扣1分;
2.没有制定本系统执法人员的培训计划、课程设置不合理的、培训实施不力的,每一项扣2分。

考核组 2 案卷评查(40分) 自查情况(7分) 被评议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自我评查,每个单位评查案卷总数不少于30个,且每个案卷都要填写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书 三局一总队、区县交通局(委) 1,没有开展自我评查的,案卷评查不得分;
2.自我评查案卷总数少于30个的,每少1个扣0.5分;
3.案卷没附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书,每个口0.2分。

考核组 抽查情况(30分) 即由督导人员从自评案卷中随机抽取10个案卷(区县交通局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各5个)进行检查,核查案卷并填写评查意见 对抽取的案卷按照交通部行政许可案卷排查标准、行政处罚案卷排查标准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所得总分数的平均分0.3即为最后得分 考核组 案卷选取(3分) 督导评查组从评查案卷总选取优秀案卷 1.入围专家组评查的,每个案卷加0.2分;
2.推荐参加交通运输部的,每个案卷加0.5分(采取双向加分办法,即按照系统和属地分别计算。) 考核组 执法考试(20分) 组织实施及工作配合情况(7分) 1.参考人数不低于本单位在编在岗执法人员总数的10;
2、考点考场设置达到要求;
3.考风考纪良好 三局一总队 1.参考人数低于要求人数的,1人次扣1分,直至扣完;
2.考场安排不符合要求、考场无监控设备的扣7分,不按要求报送考场录像资料的扣5分;
3、考场作弊的,按系统每人次扣1分,直至扣完。

考核组 3 区县交通局(委) 1.参考人数低于要求人数的,1人次扣1分,直至扣完;
2.考场作弊的,按系统每人次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