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驾单位会员制服务协议

代驾单位会员制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做为甲方长期提供代驾服务的单位会员客户,达成以 下服务协议 第一条甲方服务专员将按照某代驾公司服务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随时接受乙方指 定的会员客户预约,将其安全送回指定地点。

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甲方处预存代驾服务费 元人民币。酒后代驾按 照环线计费方式,在晚10点之前出发,出发地与目的地为同一侧方向,出发地或目的 地在及以内的一般收费为 元,靠近四环及四环周边的收费 80 元,五环周边起步价100元,以长安街和中轴路为参考线,出发地和目的地不在同一 侧,按收费标准加收 20元计费。晚10 11点出发的加20元,11点后再加20元一一 40元,绕路3公里以上加收20元,绕路10公里以上加收40元,等候20分钟以上的 第一小时加收20元/小时,第二小时开始加收 20元/半小时,因等候原因超过计费时 间点的按照实际出发时间收费标准计费。

第三条待预付费接近用完时结算一次,以甲方提供的有乙方客户签字的代驾服务单及 对应结算单为准。乙方客户在提供名单之外者由乙方电话确认。

第四条乙方会员有责任小心保管好自己的随身及车内财、物,甲方规定其服务专员不 得接触乙方人员的财、物,如遇乙方客户单人且醉酒,甲方服务专员应及时与公司调 度中心联系或与乙方负责人联络,会员单位应积极配合帮助,或出人陪同。为乙方代 驾的车辆需有车险基本保险。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客户的预约送车服务可不必再签订服务协议,只在安全送达时确认 否则, 签字。酒后代驾乙方应尽可能提前 40分钟向甲方调度中心预约并说明到达地点。

预约时间较短(30分钟以内)可能增加出租车费将在此单结算时适当增加。

以上协议内容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均可申请 有关管理机构仲裁直至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

乙方 负责人 甲方 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