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卡病毒病应急处理预案.doc

寨卡病毒病应急处理预案 为做好寨卡病毒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地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疫情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处理预案。

一、防治策略 (一)力争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对疑似或诊断病例及时上报,并进行网络直报。

(二)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科室要把寨卡病毒病疫情的预防控制作为重要工作,按各自的职责分工,执行首诊负责制,做好疫情的监测、临床诊治、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疫情报告工作。

(三) 做好应对紧急疫情的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医疗救治、疫情调查处理的要求,及早做好抢救药品、消毒药品、必需的医疗器械、专用病区和医护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准备工作,由采供处、药剂科等负责安排协调。

二、防控措施 (一)病例监测与管理。

1.病例监测与早期发现 发现发热、皮疹、结膜炎及肌肉关节痛的患者,注意了解患者的流行病学史(流行地区旅行史),考虑本病的可能,并及时采样送检。此外,对于新生儿出现小头畸形的产妇,如有可疑流行病学史,也需考虑寨卡病毒感染的可能。

2.流行病学调查 对相关病例进行个案调查,重点调查病人发病前2周的活动史,查明可疑感染地点,寻找感染来源;
同时调查发病后一周的活动史,开展病例搜索,评估发生感染和流行的风险。

3.病例管理 病例管理主要包括急性期采取防蚊隔离措施、患者发病后2~3个月内应尽量避免性行为或采取安全性行为。

防蚊隔离期限为从发病之日起至患者血液标本中连续两次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两次实验室检测间隔不少于24小时;
如果缺乏实验室检测条件则防蚊隔离至发病后10天。防蚊措施包括病房/家庭安装纱门、纱窗,清除蚊虫孳生环境;
患者采取个人防蚊措施,如使用蚊帐、穿长袖衣裤、涂抹驱避剂等。向男性患者提供病毒传播、疾病危害和个人防护等基本信息。男性患者发病后2-3个月内应尽量避免性行为或每次性行为中全程使用安全套。如果其配偶处于妊娠期,则整个妊娠期间应尽量避免性行为或每次性行为中全程使用安全套。如果经检测发现无症状感染者, 采取居家防蚊隔离措施,防蚊隔离期限为自检测之日起10天;
自检测之日起2-3个月内尽量避免性行为或采取安全性行为。医疗卫生人员在开展诊疗及流行病学调查时,采取标准防护措施。在做好病例管理和一般院内感染控制措施的基础上,医疗机构,特别是收治病例的病区,应严格落实防蚊灭蚊措施,防止院内传播。病例的尿液、唾液及其污染物的处理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宣传与沟通 存在流行风险的地区应全民动员,采取多种有效形式,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宣传要点包括寨卡病毒病主要由伊蚊(俗称花斑蚊或花蚊子)叮咬传播;
伊蚊在室内外的水缸、水盆、轮胎、花盆、花瓶等积水容器中孳生繁殖;
翻盆倒罐清除积水,清除蚊虫孳生地可以预防寨卡病毒病流行;
在发生疫情的地区要穿长袖衣裤,在身体裸露部位涂抹防蚊水、使用驱蚊剂或使用蚊帐、防蚊网等防止蚊虫叮咬。除一般旅行健康提示外,提醒孕妇及计划怀孕的女性谨慎前往寨卡病毒病流行的国家或地区,如确需赴这些国家或地区时,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防止蚊虫叮咬。若怀疑可能感染寨卡病毒病时,应及时就医,主动报告旅行史,并接受医学随访。

四、强化医务人员培训,提高疾病识别能力 开展医务人员诊疗知识培训,提高疾病诊断与识别能力。重点地区应在每年流行季节前,结合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的防控工作开展基层医务人员寨卡病毒病相关知识的强化培训,增强对寨卡病毒病的认识,及时发现和报告疑似寨卡病毒感染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