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乡镇环保工作总结_2020年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2020年堰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不动摇,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全面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努力把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绿色美好家园。具体如下:

一、体制建设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成立堰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组,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成立双组长制,镇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各职能单位负责人为工作成员。以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及时传达贯彻重要精神;
落实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宣传,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同时成立堰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配备办公设备,安排专门人员办公,明确工作职责,具体负责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重点专项工作推进、农村污水处理站建设、环境信访查处等环境保护工作。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

1.大气污染防治。堰口镇无工矿企业,坚决取缔散乱污企业,完成砖瓦企业、料场、非法混凝土搅拌站企业治理;
加强工地扬尘治理,完成减排任务。

2.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常态化管理工作,严禁垃圾入河并清理,加强瓦埠湖流域畜禽养殖场整治,瓦埠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无采砂,严禁倾倒固体废物、占用河道;
加强排污口监管,无偷排;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完成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及隔离网设立。

3.土壤污染防治。规范工业原料、废渣等堆放,辖区内无乱堆乱放工业废渣、矿物、煤炭等;
开展土壤详查工作,配合落实工作到位;
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不适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三、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积极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按照寿[2020]20号整改文件要求及时制订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
按照要求整改,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各分管领导协同配合,积极上报整改信息,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并销号。并做好自查发现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四、重点专项工作推进

国家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对我镇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开展监督帮扶,发现我镇四家企业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不到位、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等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制订整改方案,对照生态环境部交办的问题清单,坚持问题导向,把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彻底做好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四家企业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已销号。

五、农村污水处理站建设

按照全覆盖,严整改,重实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全镇7座污水处理站进行逐一进行排查。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落实长效化管理。推进管网建设,提升污水收集率;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保障机制;
开展站区周边环境清理整治,全镇所有污水处理站于11月底全部整改到位。

六、环境信访查处解决

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排查环境事故隐患,制止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现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无越级上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