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建设工程合同规范范本(最新)培训资料

合同编号XXXX2016-XX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20130201) 制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年 **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肆仟伍佰贰拾叁万陆仟捌佰零玖元贰角伍分45236809.25元;

2.合同价格形式其他价格方式(按实结算,同比例下浮)。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1 年 12 月 10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陆 份,承包人执 贰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1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如有补充协议另行签订。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甲级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

资质类别和等级甲级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根据工程需要确定。

1.1.3.9 永久占地包括根据工程需要确定。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为实施本工程需要的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用地。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律、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吴其他规范性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地方行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无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无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无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 无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前14天;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及各项资源需要用量计划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接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1套;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在承包人提供文件3天内。

1.6.5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图纸需要补偿和修改的,应经图纸原设计人及审批部门同意,并由监理人在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将修改后的图纸或补充图纸提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或补充后的图纸施工。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施工现场项目部;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项目施工项目部;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监理部;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应提供场内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并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除发包人按照约定提供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场内临时单路和交通设施。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发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按现行定额及当地材料市场价格据实调整。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职 务 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通信地址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