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宣汉县依法治县实施意见》,使全局领导干部的学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局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法律学习,将法律学习摆上重要日程,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注重提高自身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局行政审批股负责拟订领导干部年度学习法律计划,报局领导审定后实施,同时,报县依法治县办备案,认真组织实施。

三、坚持“每月一法”学习活动,全局领导干部学习法律,采取以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5小时。

四、局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律,主要采取专家讲座辅导、集中研讨、学习交流等方式进行。集体学法要有记录、有资料,领导干部要有专门学法笔记。

五、局党组中心组坚持带头集体学法。把法制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结合工作和形势需要,就有关重要政策和法律问题,开展专题集体学法。每年集中学法安排不少于5次。

六、法制讲座。积极参加省、县举办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

七、法律知识自学。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坚持自学,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40小时。持之以恒,并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

八、法律知识竞赛。根据县依法治县办的安排,积极参加法律知识答卷和竞赛活动,领导干部积极参与,参考率不得少于90%。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