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承德段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0]1711号);
附件3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承张高速公路承德至承张界(大滩)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冀环评[2011]257号);
附件4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承德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1]1216号);
附件5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承德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冀发改投资[2011]2059号);
附件6 河北省交通厅关于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承德段三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公[2014]20号);
附件7 国土资源部关于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承德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4]368号);
附件8 国家林业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资许准[2013]271号);
附件9 承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张承高速公路承德至承张界(大滩)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承环评函[2011]号);
附件10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同意承张高速(承德段)选线意见的函(冀文物函[2011]20号) 附件11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批复;
附件12 应急预案备案表;
附件13 工程变更情况说明专家评审意见;
附件14公众参与调查表;
附件15 垃圾清运协议;
附件16 检测报告;
附件17 环境监理总结报告审核意见;
附件18 污水处理设施安装合同;
附件19关于确定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承德段工程位置关系的函;
附件20主线工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的批复;
附件21环保验收组意见及签到表;
附件22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6 附 图 附图1 路线走向及敏感点、监测点布置图;
附图2 环评路线和施工图路线对比图;
附图3 沿线设施照片。
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承德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前言 前 言 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二广公路支线二秦高速的重要组成路段,还有效连接国家高速公路网中的大广、京藏公路;
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还是河北省“五纵六横七条线”高速公路布局规划中“线1”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纵1”和“横1”有效连接;
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是河北省北部地区规划的唯一一条东西向高速公路,也是张家口、承德两市高速公路网络的主要组成部分,它的建设对于河北省高速公路网的形成,改善路网分布不均衡布局结构,增强路网综合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将进一步完善张承两市的公路网络结构,提高两市公路交通总体水平。
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承德段路线起自承德市双滦区黄地沟村,与承赤高速公路相接,向北至小三岔口后转向西,经小营至红旗镇,路线向北经白旗、隆化县二道河后转向西,经十二挠海村至大河西,在大河西七次跨越滦河后,向西经太平庄、朱首营、抄梁山、佟栅子至张怀营,继续向西沿西北川河谷至阿拉沟,跨越县道X506后进入海苏沟,穿过山梁后经王麻子沟门、偏道子至选将营乡南。经三道沟、老虎台村北转向西南,穿过老龙湾后经瓦房村转向西北。穿过平顶山后继续向西北延伸,连续跨越多丰铁路和潮河,然后经南梁村、六道沟转西北,经新房村、水泉村至喇嘛店村北转向西,经缸房营村至千松坝,在千松坝国家森林公园北侧通过,穿过山体后到达坝上,然后向西经营房东沟、三道河村后跨域河道及省道S244至东山湾村南,于南燕窝村南跨越闪电河后到达线路终点承张界,主线实际全长203.483k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实际建设阶段主线设置特大桥1座,大桥68座,中桥11座,小桥1座,通道77座,涵洞457道;
长隧道4座、长隧道6座、中隧道1座、短隧道7座;
设管理处1处,匝道收费站8处,服务区4处,停车区3处,养护工区4处。本工程于2013年4月开工建设,于2015年12月通车试运营,2017年11月完成机电及绿化工程。工程总投资258.20亿元,实际环保费用为27972.9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08。项目开展前期名称为承张高速公路承德至承张界(大滩)段工程,后期项目名称变更为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承德段工程。路线施工图里程桩号为K0000K202035.6,对应现场安装桩号为K367435K164000。
2010年11月8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10]1711号”对本工程项目建议书进行了批复。2011年9月1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以“冀环评[2011]257号”文对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评报告”)进行了批复。
建设单位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承承德段筹建处(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6年4月19日委托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竣工的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见附件1)。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在建设单位的大力配合下,收集了工程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水保监理等有关资料,对公路及沿线的环境状况进行了实地踏勘,对距公路较近的环境敏感点、受公路建设影响的生态环境恢复状况、水土保持情况、工程环保措施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多次调查。同时委托保定市民科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本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环境监测。
2016年10月,建设单位工程整改完成后,对工程内容和环保设施重新进行了调查核对,根据工程变化情况编制了工程变更情况说明。2017年1月11日,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工程变更情况说明进行了审查,按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保部环办[2015]52号),审查结论明确本工程变化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在此基础上,我单位编制完成了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承德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本项目环保验收调查工作中,得到了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承德市环境保护局、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承承德段筹建处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2 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承德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1总论 1 总论 1.1 编制依据 1.1.1 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4.24;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8.28;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5.1.1;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4.24;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98.6.10;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4.24;
(1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12.27;
1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
1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令),2011.12.1;
17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2003]5号部长令),2003.6.1(修订);
18 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交环发19931386号),1994.1.1;
(19)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22005.8);
20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
21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