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行业)煤炭项目前期工作内容

煤炭项目前期工作内容 煤炭项目开发前期工作以从详查地质报告为起点,以项目开工建设为终点,以已主要工作为节点。从项目公司的角度分析把该时期主要工作内容分为10个阶段(矿区总体规划应属于政府行为,暂不列入)。具体如下 (一)矿井及选煤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该阶段主要工作如下 1、给设计部门提供基础资料详查地质报告,其他按设计院收资目录要求的资料。

2、取得支持性文件,主要包含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探矿权证)、项目建设申请用电协议书项目建设申请用水批复函 3、委托土地勘测部门(县级国土局)进行项目用地勘测定界,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土地预审、压覆矿产资源、地质灾害评价等工作。

4、由业主委托煤炭咨询公司(如中资公司)进行评审,以获取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

(二)矿井地质勘探报告(精查) 该阶段主要有两项工作 1、业主协调勘探部门与设计院确定首采区具体范围(由设计院提供) 2、将编制好的勘探报告报送国土资源部,取得地质勘查报告批文(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三)矿井及选煤厂可行性研究报告 1、给设计部门提供基础资料勘探(精查)地质报告,初可研评审意见,其他按设计院收资目录要求的资料。

2、取得如下支持性文件 国土资源部矿区划定范围的批复 国土资源部对勘查报告批文(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用水协议(县级) 用电协议(市级) 项目建设办理用地手续的说明 环保部门初步意见 项目选址城市规划部门的批复意见 项目选址文物部门的意见 项目选址军事部门的批复意见 项目建设贷款承诺函 建设项目资本金的承诺函 铁路接轨意向书 3、业主委托煤炭咨询公司(如中资公司)进行评审,以获取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

4、以评审过的可研报告为基础资料,委托相关单位编制如下支持性报告,为项目申请报告作准备 委托编制矿井环评报告(需要矿区规划环评通过评审后,环保部才可受理)和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委托编制土地复垦报告和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委托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和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委托编制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和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委托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和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委托编制压覆矿产资源报告和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委托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和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开展项目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的工作;

5、委托铁路专用线设计部门进行接轨方案研究工作,着手开展与铁路主管部门落实接轨及运力等方面的工作。

6、委托工程勘察部门进行工业场地的初勘为初步设计做准备。

(四)矿产资源开发方案 1、委托设计院编制矿井矿产资源开发方案的简本,并按国土部相关文件要求备齐有关文件,委托资源价款评估部门进行评估。

2、委托设计院编制矿井矿产资源开发方案正式版,并报送国土资源部,争取尽早经国土资源部审批(需备齐其他相关手续),为办理采矿权许可证做准备(采矿许可证需待项目核准后颁发)。

(五)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申请报告 1、委托设计院编制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申请报告 2、提供如下支持性文件,作为报告附件 矿区总体规划的批复文件;

矿井环评报告的批复文件;

土地复垦报告的批复文件;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批复文件;

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的批复文件;

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批复文件;

压覆矿产资源报告的批复文件;

安全预评价报告的批复文件;

项目用地预审批复的批复文件。

3、编制完成后报送国家发改委,并尽快协调审查,经审批后(需备齐其他相关手续)尽快进行项目核准工作,项目核准后到国土资源部办理采矿权许可证。

(六)矿井及选煤厂初步设计 1、委托设计院进行矿井及选煤厂的初步设计工作,并提供有关资料 2、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由业主报送省级煤炭主管部门(一般为省级煤炭工业局),尽快协调审查,获取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并请设计院进行修改,上报备案。

(七)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 1、委托设计院编制矿井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并提供有关资料 2、编制完成后,由业主报送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经审批完成后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八)开工前期准备阶段 主要为 1、五通一平(水、电、路、通讯、排污、平场) 2、施工井筒检查孔 3、委托工业场地详勘,为施工图设计做准备 4、编制整个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5、工程招标(矿建施工单位、土建施工单位、安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6、物资设备招标订货等 注该准备工作部分可与初步设计同步进行。

(九)矿井及选煤厂施工图阶段 1、编制工程施工计划 2、设计院确定供图计划 3、按施工计划与供图要求,确定影响施工图设计的部分设备招标、订货工作。

4、考虑施工期间临建、进驻现场办公等工作。

(十)项目开工建设 1、井筒正式开挖,项目奠基开工。

2、工程全面开工。

3、准备项目竣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