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制度范本律师整理

---------------------------------- 第 五 章 采 购 管 理 制 度 范 本 可修改编辑 CGGL-ZD-01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标准文件 采购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版本 A/O 页次 1.目的 加强采购业务工作管理,做到有章可循,预防采购过程中的各种弊端,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业务的质量和经济效益。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物品(原材料、辅料、备品备件、固定资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或劳务(技术、服务等)的采购。

3.权责部门 3.1市场部根据销售订单编制销售计划并下发相关部门。

3.2生产技术部根据市场部销售计划,编制原辅材料需求清单。负责制版、模具、量板等外包产品、技术服务以及其他外协业务采购申请及计划的编制。

3.3采购部根据生产部门报送的材料需求清单,核实仓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采购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

3.4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司劳保、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办公用品日常维修申请计划。

3.5设备工程部依据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设备运行状况以及生产经营需要编制设备的采购、固定资产维修以及零星维修制造所用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3.6各物品、劳务需求部门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采购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3.7分管副总负责权限内的采购审批和超出权限的采购初审,总经理负责生产经营采购、固定资产购置、维修等计划的审批。

3.8财务部负责日常采购的价格审查,负责对价值10万元以上的采购组织或上报集团公司进行招标。

3.9质量部负责原材料、辅料的验收,设备部会同生产技术部负责备品备件、设备、监视和测量工具及维修等劳务的验收。

3.10各采购经办人负责索要发票、办理结算,并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采购作业操作规程 4.1物资采购的计划、申请与审批 4.1.1授权的请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实际需要以及库存情况每月28日前报次月的采购计划,报分管经理审核。

4.1.2经分管副总初审后的月度采购计划报财务副总审批后执行。

4.1.3未列入月份采购计划或超出计划的临时采购申请需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采购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1.4对价值超过2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及500元以上的配件、设备、仪器、劳务等需要由申请部门写出申请报告经分管副总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1.5采购计划或申请应列明采购物品或劳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估计价值、交货日期、用途等。

4.2采购比价 4.2.1采购部门在采购前须将采购计划或申请,交财务部进行比价;
在提交采购计划或申请的同时,采购部门应对新采购物品提供至少3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和联系资料,有财务部队提供的供应商(但不仅限于)进行询价或实地调查。

4.2.2价值在2万元以上的维修、服务等劳务、5万元以上的单台(套)设备的采购需召集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进行比价;
1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取招标方式采购。

4.2.3对常用大宗原辅材料实行招标比价采购,公司根据市场行情每年至少举行2次招标,确定采购价格和供应商,一经通过招标确定价格,只能在定标价格基础上根据市场行情下调,不能上浮;
如属国家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所致采购价格上涨,并且采购物资属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价格可以上调,但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才能执行。

4.2.4国家明码标价垄断经营的特殊商品采购以及政府有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服务收费不实行比价程序,物价审计只对采购物品或劳务的价格、收费标准、数量、质量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4.2.5所有采购业务应景物价审查后方可报总经理签批报销。

4.3采购实施及物资验收 4.3.1公司的采购业务统一由采购部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

4.3.2采购部门应根据生产技术部下达的原辅材料需用计划结合库存物资的数量编制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4.3.3采购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并与财务部、质量部、生产技术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审,采购合同应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承担、结算方式及经济处罚等项条款。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若因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经过总经理批准可以与供货商签订调价协议,并报请财务部门备案。

4.3.4采购物资运到本公司时,先由采购部门对照核对采购计划,经确认无误后开具请验单交质量部或设备部进行质量检验,质量部、设备部在验收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组织物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单,检验合格的物资由保管点数入库并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

4.4结算 4.4.1采购发票按规定能够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且在我方能够抵扣增值税的采购项目必须索取增值税发票,不能取得的,价格按扣除增值税以后执行。

4.4.2无论是现款采购还是赊购,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采购部门填开采购付款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4.4.3财务部在对采购物品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请购单、采购合同、采购计划单、采购付款申请单、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有关单证,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4.4.4出纳员须在接到经总经理批准的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核是否具备签章齐全的条件,对签章不全的付款凭证不得办理付款手续。

5.责任 5.1不按规定程序未经审批采购的,由经办部门和人员自行负责处理,已经与供方签订购销合同,导致公司因不能履约而发生的损失由经办人员全额承担。

5.2经审批的采购计划和申请,负责采购的部门和人员应在规定采购期限内采购到位,由于人为原因不能按时采购而影响正常经营的,每发现查实一次罚款1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确定损失额的40。

5.3未经比价即进行采购的,采购价格明显高于比价结果的,价格高出部分由采购人员自行承担。提交供应商报价时,与供应商串通抬高价格,从中谋取私利;
或未认真进行比价而导致采购价格明显过高;
经查实后采购人员承担相应损失,损失额在5000元以上的责令其下岗。

5.4物品使用部门(车间)必须依据生产计划、生产管理实际需要,认真按照4.1.5条之规定填制购物申请单。填写不规范,导致无法确认请购物资须知信息的,采购部门有权拒绝采购。采购计划及申请必须由请购部门主管签字,无请购部门主管签字,审批人不得予以审批。对贪图省事、乱报采购计划,造成本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浪费的,依照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标准对有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5.5采购部门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库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采购方案,落实供货单位。并对采购物品的品质、货款结算安全负责。若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特别是结算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项,有关采购人员负有无条件的清收责任。

5.6财务部必须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责任,对审核把关工作不严、不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有关事情真相,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7验收部门必须对所有运抵本公司的采购物品,依照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检验。若发现品质不符时,必须及时报告采购部门(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处理。严禁品质不符的外购物品入库。因验收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8仓库对验收部门验收合格的外购物品办理入库手续,并对入库采购物品的数量负责。若发现数量不符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同时妥善保管该批采购物品等待处理。对仓库保管员工作马虎,未按本办法规定操作,造成入库数量短缺、超计划采购或不合格物资入库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拟定 审核 审批 CGGL-ZD-02采购控制程序 公司标准文件 采购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版本 A/O 页次 1. 目的 为加强采购过程中及对供方进行控制,以及在买卖双方维持良好关系下,长期确保所需要的原物料等,以合理价格且适时、适质、适量提供本企业所需,达成生产目标,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所有的采购过程和外包过程,以及过程作业中涉及有关的单位与个人。

3.职责 3.1 采购部负责组织对供货商的评价、选择和日常管理,签订订购合约的组织和实施及供货商相应的文件的收集归档。

3.2 品管部负责对于关键的材料和元器件进行验收和质量控制,参与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评估。

3.3 生产部和办公室负责编制采购清单或配料单、产品图纸及必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及明细要求。

3.4 生产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样品认可及技术支持。

3.5 仓管负责采购物资存储和领发。

3.6 厂长负责申购单、供货商信息、采购议价数据及订购单的审批。

4. 作业流程 采购作业流程如下所示。

采购需求 生产原料 设备零件 辅助材料 部门申购 申购审批 采购作业 新供应商评定 供应商选择 评定审批 合格供应商名单 开申购单 采购审批 下申购单 厂商答复 订单修改/取消 厂商交货追踪 仓库收料 品管验收 入库 协调评分 交期评分 品管评分 供应商评分 供应商管理 采购资料管理 5.采购分类 采购产品可分为三类 A类声场用关键元器件、材料,对产品的电器安全、电磁兼容和产品性能质量有重要影响的产品,如电源线、开关等。

B类非安全件及辅助材料(如绝缘套管等)等对产品安全和电磁兼容质量不构成重大影响的产品。

其他机器、设备、仪器、工具或服务项目等。

针对以上不同采购产品对本厂产品的安全和电磁兼容影响程度不同可取不同程度控制。

6.供方的选择和评价 6.1 供方包括以下几类。

关键元器件或材料直接生产厂。

非关键元器件或材料经销商。

外包供方。

6.2 评价方法。

6.2.1 适用时可采用以下方法。

本企业内部进行产品测试并试用。

供方能力/质量管理体系评价。

提供相应的证书或检测报告或相关的供方自行检测记录。

价格、交货时间及协调性确认。

了解其他本企业适用同类物资的经验,评定是否符合本企业的使用要求。

6.2.2 A类采购产品的供方必须使用6.2.1方法进行评价,并保留评价记录。

6.2.3 B类采购产品的供方可使用上述方法中的一种或几种进行评价。

6.2.4 其他供方评价可用6.2.1方法中的一种(或多种)进行评价。

6.2.5 外包供方可用6.2.1方法中的几种方法联合进行评价。

6.3 供方的选择采购部负责组织供方调查,根据需要填写供方调查评价记录表中 的相关栏目,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供方与外包供方进行综合分析、比较,报质量负责人和厂长批准后选择出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与合格供方并签订委托加工合同

6.4 采购部负责制定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供方与外包供方的合格供方名录经厂长批准后公布,并在办公室留存。

6.5 合格供方的控制与评价。

对列入合格供方名录的供方,采取以下方法进行日常管理和定期评价。

6.5.1 每年11月份对A类产品和外包产品的供方进行评估,主要依据供方供货情况记录、交货情况、协调性和价格进行评价,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