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名词解释律师整理版

----------------------------------------- 保险的定义保险是以经济补偿为目的,通过建立保险基金,以合同的形式所确定的、人们在应付风险事故过程中所形成的、互助共济的分配关系。

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指保险各方当事人应该自愿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地告知有关保险 的所有实质性重要事实,不得有任何欺骗、隐瞒行为。

告知在保险合同订立之前、之时和之后,投保方应对已知或应知的与风险和标的有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向保险方作口头或书面的申报。

说明在保险合同订立之前、之时和之后,保险方也应对与投保方利益相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如实地通告投保方。

保证保险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担保在保险期限内对某一事项作为或不作为,或者担保某一事项的真实性。

弃权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放弃按保险合同的规定可以享受的权利。弃权可以采用明示和默示的方式。一般是指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

禁止反言当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已经弃权的情况下,将来不得再要求行使这项权利。

保险利益投保方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即若保险标的安全,则投保方可以由此而获益;
而保险标的受损,被保险人就会蒙受经济损失。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合同的订立和保险关系的存在必须以保险利益的存在为前提和依据。

近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或起支配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时间上或空间上离损失最近的原因。与近因相对应的是远因或非主因。

近因原则保险人进行保险赔偿与保险金给付的先决条件是,造成保险标的损害后果的近因必须是保险责任事故。

损害补偿原则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当保险事故发生导致被保险人经济损失时,保险公司给予被保险人经济损失赔偿,使其恢复到遭受保险事故前的经济状况。损失补偿原则又称补偿原则、赔偿原则,是财产保险的核心原则。

第一危险(损失)保险金额限度内的损失,超过第一危险(保险金额)的损失称第二损失。在这种赔偿方式下,保险人对第一损失负全部责任,第二损失由投保方自己负责。(适用于家庭财产保险) 差额赔偿方式即保险人只负责对实际价值与标准保障限额的差额进行赔偿。(这种方式仅适用于农作物收获量保险,即保险人保障的标准收获量-实际收获量) 代位即保险人取代投保方对第三者的求偿权或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地位。

代位原则是指保险人根据法律或保险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所遭受的保险事故所致的损失予以赔偿后,依法取得向对财产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进行追偿的权利或取得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

代位求偿权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为保险事故发生而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后,依法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取得对保险标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进行追偿的权利。

物上代位当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故发生损失时,保险人在赔付保险金之后,即可取得对该保险标的已补偿部分的所有权。又称保险标的物所有权代位。

委付当保险标的因受保险事故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时,保险人在全额赔付保险金之后,即可取得所有有关该保险标的的权利与义务。

推定全损标的物在物质形态上并没有全部毁损,但被保险人又无法对其使用、控制的情况。

分摊原则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发生保险事故时,根据保险补偿原则,损失应当在数家保险人之间进行分摊,被保险人所得总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额。

重复保险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责任分别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重复保险的赔款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又称保险契约,它是保险关系双方之间订立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即根据当事人的双方约定,一方支付保险费于对方,另一方在保险标的发生约定事故时,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或者当约定事故出现时,履行给付义务。

财产保险合同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原保险合同投保人直接与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 再保险合同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 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

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被保险人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受益人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其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单位或个人。

保险经纪人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保险公估人经保险监督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专门从事保险标的的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并据此向保险当事人合理收取费用的公司。

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合同的客体) 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文件。

保险单是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订立的正式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文件。(最完整的保险合同形式) 保险凭证又称小保单,是保险人签发给投保人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订立的书面文件,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

暂保单是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未出具之前,保险人或保险代理人向投保人签发的临时保险凭证,亦称临时保险单。

批单是保险人应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出具的修订或更改保险单内容的证明文件。

自然终止无需当事人行使终止权的意思表示合同效力即当然归于终止。发生的情形期限届满、合同履行完毕、非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的灭失或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死亡。

提前终止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效力终止,即合同解除。又分为法定解除和协议解除。

广义财产保险以财产及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和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狭义财产保险以物质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实务中一般称之为财产损失保险 火灾保险存放在固定场所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承担被保险财产遭受保险事故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财产损失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面向城乡居民家庭并以其住宅和存放在固定场所的物质财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属于火险范围,强调保险标的的地址固定、相对静止。

运输保险以处于流动状态下的财产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包括运输货物保险和运输工具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以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等各种车辆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运输工具保险。

船舶保险以各种船舶、水上装置及其碰撞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航空保险以飞机及其有关利益、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运输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以运输中的货物为保险标的,承保它们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的损失的一种财产保险。

工程保险针对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物质损失和依法应对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提供保障的一种综合性保险。

农业保险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

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民事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承保责任的保险。

信用保险以信用交易中债务人的信用作为保险标的,在债务人未能如约履行债务清偿而使债权人遭受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向债权人提供风险保障的一种保险。

保证保险属于一种担保业务,由保险人为被保证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当被保证人违约或不忠诚而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权利人有权从保证人处获得补偿。

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合同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事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死为保险事件,当发生保险事件时,保险人履行给负保险金责任的一种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遭遇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的意外事故,致使其身体遭受伤害而残疾或死亡时,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健康保险以人的身体为对象,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健康原因所致医疗费用支出和工作能力丧失、收入减少以及残疾或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

保险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专门以经营风险,提供保险保障的企业。它通过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向社会提供保险保障并以此获得相应的利润。

保险市场狭义进行保险商品交易的场所或领域的总称。它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

广义指保险商品买卖行为的总和,即促进保险交易实现的诸多环节,包括供给者、需求者、中介人和管理人在内的整个市场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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