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某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 录 附件 第一章 总 论 1.1 项目提要 1.1.1项目名称 国有都昌县武山林场危旧房改造 1.1.2项目建设地点 都昌县武山林场内 1.1.3建设单位 国有都昌县武山林场 1.1.4项目法人代表 冯超起 1.1.5项目主管单位 都昌县林业局 1.1.6项目性质 原址重建、维修加固 1.17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危旧房改造26户,占地面积为5200㎡,总建筑面积4380㎡,其中统规自建18户建筑面积3660㎡;
(统规统建6户为一栋三层楼房建筑面积480㎡,其中5户为林场职工房,1户为林场办公用房资金有场部出资);
维修加固3户建筑面积240㎡。

1.1.8 建设目标 持续推进国有林场危旧房的改造工程,从群众实际需求和承受能力出发,切实改善偏远地区危旧房居民的居住环境,使林区危旧房居民获得相对舒适的生活环境,共享国家改革发展的成果。通过林区危旧房改造,扩大当地住房消费需求,拉动周边经济的发展,确保林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1.1.9项目建设期及进度 资金拟安排在2011年第二季度。建设期为10个月,拟安排在2011年6月2012年4月 1.1.10项目投资规模与资金来源 经估算本项目建设投资3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政府补助资金26万元,省政府补助资金26万元,其余投资由国有都昌县武山林场及职工自筹解决。

1.1.11可研报告编制单位 江西省吉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 编制依据 1.关于做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

2.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编制的有关要求 3.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2006年;

4.国有都昌县武山林场国有林场2011年危旧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5.关于下达2011年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务预安排计划的通知(赣林发[2011]135号文件) 6. 国有都昌县武山林场提供的基础数据;

7.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参考) 1.3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表1-2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危旧房改造规模 户 26 2 户数 户 26 3 受益人口 人 104 4 总占地面积 ㎡ 5200 5 原址重建住宅建设面积 ㎡ 4140 维修加固房 ㎡ 240 6 原址重建住宅及维修工程费用 万元 276.8 含基础设施 7 投资规模 万元 300 (含基础设施) 8 建设期 月 10个 1.4 可行性研究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省有关住房保障工作的政策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符合扩大内需,确保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要求。是实现大力推进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改善农村生产条件、生态环境,改善农民生活条件;
提高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提高农民生活基本保障水平,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重要举措。

国有都昌县武山林场经历了几十年的资源开发利用、有利地支援了我县的经济建设,目前,林区已由木材生产为主转为生态建设为主,为实现国家生态安全与社会发展继续做出新的贡献。由于历史的原因,林场职工居住区规划不合理,住宅建设年代久,存在着房屋破旧,低矮潮湿,环境脏乱,排水不畅,安全隐患大,居民生活极为不便等问题。实施危旧房改造工程,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践行执政为民理念,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

本项目通过国家经济政策的大力扶持,对多年积累的、难以实施改造的林区棚户区(危旧房)问题与城区建设布局调整规划统筹考虑、同步推进,既符合我省生态建设的要求,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又能够配合林场的产业布局调整。在极大改善国有林场职工的居住环境的同时,有效拉动当地相关产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对改善国有林场居民生活条件、促进林区经济结构调整、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现实意义。通过中央政府及省财政补助部分建设资金以及国有林场、居民自筹多种资金渠道和省、地方关于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中有关优惠政策减免税费,可以使项目顺利实施。因此,本项目是十分可行的。

第二章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1 项目建设背景与由来 国有林场在建设初期,受国家经济能力的制约,林区开发建设一直采取“先生产、后生活”,“边生产、边建设”的总体思路,特别是本应由政府承担的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是作为林业生产的附属工程,从设计到建设都采取“因陋就简”的发展模式,使林区的生活条件仍然停留在相对落后的计划经济年代水平。特别是林场址,由于地理位置相对偏僻,社会生产与经济的主体是林业,用市场配置资源的理念也无法在林区发挥作用。所以,导致国有林场职工居民住宅在建设布局上过于集中,形成林区特点的“棚户区”、危旧房,由于住宅过密,很难形成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的“社区”,给排水、供暖、燃料等无法达到合理的集中供给规模,同时还带来环境恶化,卫生条件较差,道路泥泞,垃圾成堆等诸多问题。国有林场职工居民住房条件与国家小康建设目标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要求相距甚远。

我国社会人口结构类型是以农村人口为主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都应以农村社会发展水平作为衡定标准。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社会与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国家实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绝大多数的地方解决了温饱问题,沿海等地区率先进入了小康社会。但要真正实现全面小康这一目标,必须加快农村的发展,使全社会的人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只有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基础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坚持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才能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把改善农村民生作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内容,把扩大农村需求作为拉动内需的关键举措,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同时国务院提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要求,确定进一步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解决国有林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林区的目标要求,是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同时也是国家拉动内需,保持经济稳定,保持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举措。为此,党中央根据目前经济发展形势和国家积累,确定我国社会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本项目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提高国有林场职工生活水平,拉动内需,促进我国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提出来的。

2.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目前,国有林场建设重点转向以生态建设为主,在经济结构调整、社会布局调整上缺乏资金推动。长期以来,林场居民的居住条件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改善。目前国有都昌县武山林场居民房屋多是七十年代建成的,结构以泥瓦平房、砖木为主,墙体及门窗保温性差、屋面保温、防水性不好,冬季漫长,室内温度不足;
夏季漏雨潮湿,室内卫生环境差。在一定程度上已形成危房。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林区住房困难问题,温家宝总理指出“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是加快林业发展、改善职工生活的基本条件”、“要把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本项目的建设是贯彻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从而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1.是改善国有林场居民生活条件,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通过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投入,资助林业职工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的工程,既是加快林区小城镇建设步伐,建设文明林区的需要;
又是提高林区群众生活质量,确保林区群众更大程度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实现城乡建设一体化的重要措施。是一项体现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凝聚力工程。

2.有利于扩大内需、拉动区域经济增长,确保林区社会的稳定 当前,国际金融市场形势动荡加剧,全球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国际经济环境中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国内经济运行中也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要保持我国社会与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应着力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实施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有利于拉动当地建筑业、建材业发展,带动运输业、金融业、服务业等相关产业发展,对于扩大内需、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保持林区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

3. 有利于林区生态建设和经济结构调整 本次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充分考虑到我县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要求,并结合各林场所撤并调整规划。对于居住在山上林场居民而言,依然采取明火取暖、做饭,火源管理难度大,既对林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也给周边森林防火带来巨大压力。通过集中建设居民区,使林区职工在改善居住条件的同时,形成一定的居住规模。由于人员的集中,有利于林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也有利于林业企业开展多种经营和林区第三产业的发展,进而促进林业企业调整以木材生产为主的单一产业结构,促进林区经济多元化发展格局的形成。

4. 是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性林区社会的需要 在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中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实施的原则,通过科学设计,达到节能、舒适和方便生活的目标。在提高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同时,提高职工医疗、社区服务等生活质量,使林区人居环境和生态质量明显改善,市政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体育等公益性设施逐步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显著增强,进而全面推进和谐林区建设。

由此可以看出,对国有都昌县武山林场危旧房进行改造是一项体现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凝聚力工程,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优化调整国有林场产业布局,建设文明林区的需要,其建设对于促进林区经济的发展和保持林区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和可行的。

第三章 危旧房改造需求分析及建设规模的确定 3.1 安置小区住宅现状情况 国有都昌县武山林场为副科级单位,隶属都昌县林业局,现有总人口1100人,其中在职职工163人职工住宅面积11410平方米。按建设年代分1969年前建设的3200平方米,19701980年建设3600平方米,1980年后建设4610平方米。按照国有林场危旧房界定标准,属危旧房的面积为9200平方米,有70以上的房屋处在危房之中,是典型的棚户区(危旧房)。

3.2 危旧房改造需求预测分析及建设规模确定 3.2.1国有都昌县武山林场危旧房改造规划及用户调查情况 依据国有林场危旧房界定标准,国有都昌县武山林场属危旧房今年按上报计划及实施方案批复情况,拟完成26户危旧房改造任务。上报危旧房改造计划是在用户调查基础上进行的,根据调查显示,本次居民选择并确定的危旧房改造方式为原地重建、维修加固。

3.2.2危旧房改造住宅建设标准 根据对项目区住宅情况调查,目前项目区住宅每户人口数量在2~5人之间,其中以2人/户、3人/户住宅户型结构为主,此两种户型结构住宅比例占拟改造棚户区住宅户型的90以上,个别存在5人/户以上的户型。为此,本次可研确定危旧房改造住宅新建方式。

3.2.3项目区拟建规模 根据国家林业局的批复,国有都昌县武山林场2011年危旧房改造总户数为26户,为原址重建、维修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