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党组巡察整改报告

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5日至8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行政审批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31日,巡察组向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力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立即向全体党员干部传达通报巡察反馈会精神,在党组会、周例会、民主生活会上多次强调,市委巡察是对市行政审批局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阅”,对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体检”,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中肯客观,是对全市审批服务工作的关心和帮助,全局必须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审批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2019年11月6日,局党组召开党组会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成立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和具体牵头落实整改工作。

(二)迅速细化责任,全面落实整改。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局党组围绕巡察反馈的意见和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局党组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按照问题清、责任明、措施实的要求,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先后组织召开3次巡察问题整改会办会,通报整改情况,进行对标找差,督促责任处室、中心限期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到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三)上下联动推进,确保整改成效。局党组切实担起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全局上下在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各责任单位积极主动配合,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形成整改合力。一方面,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领导干部带头改、主动改,通过领导干部以上率下、跟踪督办,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责任体系。另一方面,各项整改措施的牵头处室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参与处室沟通联系。各参与处室主动靠前配合,接受牵头处室工作安排,遇到问题积极沟通协调,保障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推进计划,通过整改清单化、清单项目化、项目节点化、节点责任化的方式,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解决一个、销号一个。

(四)加强督查检查,构建长效机制。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好指导、协调、督查作用,建立督查工作机制,通过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组织开展经常性督查检查、通报整改,掌握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及时向市委巡察办报告整改进展。坚决杜绝“过关”心态,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着力找准制度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真正形成一批制度性成果。整改工作开展以来,针对巡察建议,局党组先后制定了《市行政审批局内控制度》《关于切实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方案》《市行政审批局党支部“五份清单”》《市行政审批局党组织工作责任“四项机制”》等一系列文件,推动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同时,对整改不力、边改边犯、敷衍推诿的,提请局党组进行追责,倒逼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不深入,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职能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从“办到局”的转变过程中,思维方式没有跟上改革步伐,对新划入职能理解不清晰、履责思路尚不具体。“12345”政府服务热线问政答复考核手段不够有力,对职能部门存在的相互推责、托而不应、答非所问等问题缺乏有效的督促整改措施,有的答复群众满意度不高、重复投诉较多。

整改落实情况:共制定6项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6项,并常态坚持。

在履责思路转变方面:一是专题研究谋划。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3次,改革、审批等相关处室参加,深入学习机构改革精神,明确思路举措。2020年2月,组织开展市行政审批局大处室改革,局审批三处与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代办帮办科合署办公(挂行政审查合作处),牵头负责对划入我局31大类、61个审批事项的事前所必须的政策评估、专家论证、专业审核、勘察检查、检验检测等工作。二是深化第一批划入职能。对第一批划转的12项事项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材料,并将权力、流程、材料、收费等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上固化。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建立总接件、代办帮办窗口,实行综合受理、全程代办帮办模式。其中,工程建设审批系统已完成招投标程序,正按计划进行组织实施,计划6月份上线运行。三是承接第二批划入职能。对第二批划入的19项行政许可权事项中,第18项的“临时占用体育设施批准”、第19项的“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批准”由审批一处承担,其余17项行政许可权事项由审批二处承担。

在12345热线问政方面:一是编发热线专报。编发《宿迁365专报》8期,选取市民聚焦、网友建议、疑难诉求等案例60余个,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二是开展“回头看”。开展群众不满意事项“回头看”1次,对推诿扯皮、超期回复问题重点进行督办。对2019年省12345平台评价为“不满意”的工单全部进行二次回头看,并已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加大督办力度。联合市广电总台播出《直通12345》栏目39期,通过媒体曝光和督促,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80余个,并针对部门超期回复现象开展专项督查通报。

(2)审批效能有待提升,有的审批项目交接不到位,存在推诿扯皮现象,访谈中有职工反映一些项目集中审批后,新单位办不好、老单位不给办,时间反而更长了。有的审批流程不够优化,权力清单、“标准化”清单更新不及时。审批全流程监管有局限性,有些后台审批环节未能及时跟进。如自建的电子监察平台仅能监察到使用“一张网”审批的办件,而使用省级及以上自建系统审批的办件无法监测。

整改落实情况:共制定6项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6项,并常态坚持。

在提升审批效能方面:一是明晰职能和业务边界。2019年9月27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对宿迁市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宿政传发〔2019〕63号),公布《宿迁市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明确我局行使的包括9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确认以及10项行政其他事项,共计20项权力事项。我局积极认领权力清单事项,主动与原划出单位对接业务,明确职能分工、业务范围,避免因权力事项划转出现职责不清、交接不彻底,让服务对象来回跑的现象。二是做好权力清单事项。积极做好权力清单范围内业务受理、办理工作,主动服务、勇于担当。1月份累计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16件,发放施工许可证4本,审批时限全部在0.5个工作日内。2020年1月16日、1月23日分别向市住建局发函,函告施工许可证发放情况,请其及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三是落实首问负责制。加强登记窗口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指导和帮办代办。热情接待电话来访、窗口到访人员,耐心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及业务指导。对于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职责,积极引导至相关部门人员。1月份累计引导帮办服务对象12人次。四是推进制度创新。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对划入事项进行梳理,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压缩时限,提供线上线下办理方式,运用“联网+联动”审批服务机制,实行“容缺办理+信用承诺”办理。

在审批流程优化方面:一是优化固化权力清单。梳理“六大类”权力事项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流程清单、收费清单”,并在政务服务网进行固化。出台《关于全面做好江苏政务服务网考核指标工作任务的通知》,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政务服务事项逐项认领、提升办事指南完整度、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强化政务服务网推广使用等工作。做好自查和抽检工作,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动态做好各项清单优化。二是常态化开展“比较效应”活动。以“打造全省最优政务服务环境”为目标,精心组织各部门窗口与全省其余12个地级市在审批项目、流程、材料、时限等方面开展比较,倒逼我市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2019年以来,共组织开展4次“比较效应”活动,审批服务得到深度优化提升,9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领先。

在审批流程监管方面:一是完善电子监察平台功能。对我市电子监察平台的红黄牌发牌功能进行完善,增加了发牌短信提醒等功能。二是配合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组织各部门完成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并编制好检查实施清单,汇聚相关监管数据推送至省里。目前,共推动市直40个部门进入监管平台,已认领监管事项总数824条,监管事项子项6265条,已汇聚监管行为数据4547条和“双随机、一公开”数据3088条推送至省大数据中心。

(3)针对招投标工作不断涌现的新问题,没有深入研究应对的好办法,未能经常查找制度设计、程序把关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访谈发现,局上下普遍认为招投标领域问题是全国性问题,缺乏迎难而上破解难题的底气。围标串标行为屡禁不止。2016年1月-2019年6月以来收到信访提出异议及投诉345件,其中涉及招投标问题185件,占总量的53.6%。查处手段有限,且存在“老好人”思想,没有做到从严从重打击围标串标行为,对查处的案件处罚偏轻,公布处罚案例范围偏窄、知晓面不广,起不到打击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动与招标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监管不积极不主动,联合公安机关打击违法行为的意识不强,2016年以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处的8起围标串标案件未向公安机关移送有关线索,今年1-7月全市公安机关查处12起串标案件均为自行发现。

整改落实情况:共制定4项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4项,并常态坚持。

一是定期组织会办研究。结合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及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召开十余次专题会办会,明确职责分工,研究解决措施,推进问题整改落实。二是完善内控制度。整改期间,交易中心组织对招标文件备案、开标评标监管、保证金退付、政府采购业务办理、网络安全等23项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堵塞监管漏洞,简化办事流程,提升工作效能。三是强化串通投标治理。完成串通投标预警监测平台文件标识码、mac码的数据抓取功能完善工作,并定期查看异常信息。四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及警示力度。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3日、15日、19日、20日先后5次专题会办重点项目招标投标有关问题及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确保依法依规规范办理。对电子化系统自动识别的2家投标企业串通投标行为,予以不良行为外网公示,限制一年投标资格,并及时抄送住建、信用管理部门及公安机关实施联合惩戒,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2020年1月10日,组织交易中心全体人员召开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处理通报会,通报2016年以来交易中心作出的所有处理案件情况,并深入剖析,扩大知晓面。

(4)对巡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入,部分干部职工配合巡察的认识不到位,调查问卷规定时间回收率较低,全局共36人参与仅11人按时提交,且只有1人反映问题,巡察初期排查的财务方面问题照搬审计报告。

整改落实情况:共制定3项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3项,并常态坚持。

一是迅速部署落实。2019年11月4日,局党组向全体党员干部传达通报巡察反馈会精神。11月6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11月22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组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完善整改方案。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在周例会和双月考评会上多次要求,巡察整改工作极端重要性,相关责任处室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制定整改措施。组织召开专题会办会,对各中心、处室制定的整改措施,进行了3轮修改,2019年11月27日完成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三是跟踪会办督办。2019年12月周例会,局分管领导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专题进行安排布置,各责任处室、中心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明确整改工作要求。按照巡察工作整改责任人定期例会制度要求,3个月集中整改期每月至少组织1次专题会办会。2019年11月18日、12月9日和2020年1月10日,先后3次组织召开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办会,对各责任处室、中心整改任务和要求予以明确,政策法规处实时做好督查跟进工作,确保按照序时进度完成整改任务。四是加强财务自查管理。2019年12月中旬,对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6年1月至2019年10月的财务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局分管领导。同时,完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定期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往来款、报账程序等方面进行回头看。

2.关于“思想建设针对性不足,学习教育未能真正做到制度化常态化到位”问题的整改。

(5)政治理论学习主动性不强,未制定2017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理论学习研讨交流不够,多以摘要上级会议、文件精神为主,学习形式单一,理论与实践结合不紧密,达不到入心入脑效果。如2018年第三季度突击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汇编材料,考试合格后便没有常态化坚持。落实省、市委部署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没有引导党员干部深入查找自身的问题和不足,解决“工作堵点”的措施不够扎实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共制定6项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6项,并常态坚持。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局党组会、工作例会常态化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专题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2019年10月31日时任局党组书记臧广荣为局全体人员讲授专题党课,2019年11月8日组织局全体人员赴三庄乡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党性锤炼。二是查改工作短板。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查改不满意、追求更满意”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进行个人检视剖析,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和不足。市政务服务中心针对办事群众反映问题,对政务大厅窗口进行专项整治,先后排查26个窗口存在的50余个问题,明确整改时限,逐项督促整改到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针对招投标全流程进行了梳理排查,通过修订完善23项内控制度,基本做到过程全覆盖,有效解决公共资源交易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三是注重成果转化。对全体人员进行学习效果专题测评,领导班子输出调研报告,2019年12月3日在《江苏政务服务管理》发表题为《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署名文章。四是开展学习效果评估。在全局范围内随机抽取人员进行应知应会测评,共计20人次,合格率100%。同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交流学习心得,查摆自身问题,明确改进目标措施,督促整改落实。五是常态化开展中心组学习。2019年全面完成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任务,共开展集中学习研讨16次,自学2次。

3.关于“组织建设不深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尚未彰显”问题的整改。

(6)组织建设整体统筹推进不力,总体上缺乏全面系统思考,对如何推进组织建设的方法不多,未能明确切实可行的加强党组织建设的工作思路。机关党委、党支部开展党内活动缺乏规范性和科学性,部分基层党支部活动长期不能有效开展。局机关党委自身建设不过硬,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2017年12月8日展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无批评和自我批评。少数基层党支部负责人抓党建工作“无从下手”,党建工作仅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缺少自身特色。设立的8个“临时党支部”管理弱化虚化,有党员表示进驻大厅一年多不清楚所在临时党支部,也未参加过党组织活动。“党员示范”窗口考核针对性不强,评选先进有“轮换做庄”迹象。

整改落实情况:共制定11项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11项,并常态坚持。

在组织建设思路方面:一是查找问题短板。2019年11月20日,排查、总结了2016年以来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或计划)的存在的12条不足或问题,查找自身不足,为制定下一年工作计划或要点提供参考。同时,强化机关党务干部力量,及时调整了机关党建日常工作负责人。二是广泛征求意见。2019年12月2日,在全局3个党支部中开展了党员干部建言献策头脑风暴活动,征集到了17条意见或建议。三是明确工作计划。2020年1月,集中学习市法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档案馆三家单位党建工作共10余条特色做法先进做法,为我局制定下一年工作计划或要点提供启发。2020年1月,制定了局机关党委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四是开展党建检查。组织各支部于12月18日开展工作自查、互查活动,总结工作经验。结合党员e家系统,对各支部工作督查考核,推选先进党支部,推荐局机关党支部作为五星党支部向上申报。五是完善党内制度。2020年2月,在市委第一巡察组指导下,局党组制定了党支部主要责任、重点任务、排查问题、防范风险、监督事项“五份清单”,通过清单化的方式明确了党建和业务工作任务。

在规范党内活动方面:2019年12月13日,局机关党委书记对各支部书记等党务干部开展专题培训,帮助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熟悉和弄懂相关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2020年1月,局各支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依照2020年局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制定了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2020年2月,局党组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方案》,指导各支部高质量完成机关党建各项任务。

在窗口党建工作方面:一是优化窗口党支部。结合窗口职能,以审批链条划分,对部分窗口布局进行了优化调整。根据优化后的功能布局,对窗口“临时党支部”进行了调整,完善组织,配强力量。二是加强党员之家建设。完善党建活动室设施设备,增设了复印机等设备,更新了活动室报刊杂志及网站等内容,充分利用党建活动室等开展好党建活动,组织了集体学习会、讨论会等活动。三是丰富党组织活动。2019年9月以来,先后组织窗口党员赴市党史教育馆参加现场党性教育,参加市行政审批局专题廉政警示教育,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引领为民服务新风尚”主题朗诵比赛和定点投篮、自行车慢骑、乒乓球等系列趣味运动会,以此增强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四是健全制度建设。出台“先进党支部”、“党员示范岗”等评选细则,并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开展评选活动。

(7)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不够严格,考察访谈人数偏少,考察材料过于简单,2017年以前选拔任用干部未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机构改革人员岗位、职能衔接不顺畅,今年2月以来多个部门职能划至审批局,转隶人员在局三定方案出台一个月后仍未明确处室、职责,影响工作开展。有的岗位存在忙闲不均现象,重点热点岗位以及科级干部轮岗交流较少。对职工关心关爱不细致,访谈中有人反映窗口考勤制度设置不合理,有时处理公事虽履行了请假手续也被记为缺勤。

整改落实情况:共制定7项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7项,并常态坚持。

在干部任用方面: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市行政审批局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轮岗交流暂行办法》《市行政审批局及下属单位科级干部选拔及晋升职级暂行办法》《市行政审批局下属单位合同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性文件,结合部门实际,建立组织人事工作制度体系。二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起草《干部职工轮岗交流工作方案》,推进干部职工轮岗、转岗,积极推进大处室制度改革,解决忙闲不均问题。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9年12月科级干部提拔或晋升职级过程中,民主推荐范围为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全体在编人员,谈话推荐及个别访谈扩大到中层以上干部,并及时征求公安、检察院、法院、信用办、卫健、纪检监察组意见,并及时在市委组织部备案。三是推行大处室改革。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法规处与局办公室、局政策法规处合署办公,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的管办分离;
将局行政审批三处与政务服务中心的代办帮办科合署办公,强化便民方舟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统一受理,牵头负责对划入我局31大类、61个审批事项的事前所必须的政策评估、专家论证、专业审核、勘察检查、检验检测等工作,并将相应的结果推送各审批处室。

在窗口职工关爱方面:一是开展评先评优。对进驻便民方舟的工作人员,通过开展单月考核、双月评优、半年及年度考评等形式,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精神与物质奖励。二是丰富文化生活。通过绩效考核等文件形式固化团建活动开展,先后开展了便民方舟趣味运动会、朗诵、征文比赛等活动,进一步丰富便民方舟工作人员业余生活。三是优化大厅设备。对大厅内考勤机等电子设备进行排查检修,对4台已老化设备进行了更换,进一步方面工作人员考勤。四是建立健全申诉机制。在绩效考核系统内开发申诉功能,对考勤、考核中出现异议的,通过平台进行申诉,以便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关于“作风建设抓得不紧,‘四风’问题有抬头、反弹现象”问题的整改。

(8)“一站式”受理、“不见面审批”有形式化推进倾向,走访中有工作人员反映为规避超时考核,有先收资料办结后再传上网现象。不见面审批有“为了不见面而不见面”现象,走访中有人反映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曾有一段时间不允许工作人员与办事群众见面,即使群众来了也要通过代办帮办中心办理。为提高不见面审批省内考核分数,审批终结资料要求全部邮寄送达,一些距离近的个人和单位反映如能自取更便捷;
月均邮寄支出20余万元,党组会议多次提出费用偏高但无解决措施。对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解决不力,如不见面审批一体机群众普遍反映不会操作,数十台设备成摆设。政务服务手机app群众知晓度、社会接受度不高,部分功能模块仍然有简化改进空间。

整改落实情况:共制定6项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6项,并常态坚持。

一是推进“不见面审批”标准化建设。组织44个涉及“不见面审批”的部门单位,编制了1422个“不见面审批”服务标准,推进了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压缩自由裁量权,规范审批服务行为。二是简化“不见面审批”流程。优化政务服务一体机及手机app相关功能,进一步简化申办操作流程,并在政务一体机及手机app上增加操作指南,简化申报流程。三是推行“线上+线下”联动办理机制。一方面,推进企业群众“一件事”改革,出台54项“一件事”清单,并按照清单内容进一步优化窗口布局,设立了十余个综合窗口,推行“一站式”办理,更大程度利企便民。另一方面,深化代办帮办服务。印制代办帮办常办事项清单,在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投资建设等领域配置专门代办员,为其提供专职代办帮办服务。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辟网上“一件事”专栏,提供线上办理总入口,加大代办帮办力度。四是规范“快递送”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审批结果ems“快递送”的使用,明确了“快递送”使用范围为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并要求2020年将在2019年的基础上压降ems快递送费用不少于30%。定期组织抽查ems寄件信息,对ems邮寄人的邮寄内容、地址等信息进行检查,如抽查2020年1月份中20例寄件信息,结果显示,寄件事项均为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且邮寄人的信息与已寄件信息均相吻合。2019年1-8月月均ems寄件费用为208844.4元,经整改后,2019年9月-12月月均ems寄件费用为150250.3元,月均寄件费用下降58594.1元。五是完善网上查询系统。推进审批结果均可通过网上申请、查询、下载电子审批结果,省去邮寄环节,并加强电子文书应用,推进法人空间、个人空间、电子邮箱等多渠道审批结果送达方式,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和推广。目前pc端可通过法人空间、个人空间进行查询,手机端可在在线办事应用中进行申报和审批结果共同办理。已上传925万个证照至省前置机以便应用。六是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微信、微博、网站、易拉宝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政务服务网和不见面审批办理的宣传和推广,扩大影响力和知晓率。

(9)对政务中心曾出现的“黄牛”现象有“放任不管”行为,访谈中有部分同志认为是进驻单位的漏洞,未能从政务服务管理角度提出应对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共制定3项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3项,并常态坚持。

一是开展即知即改。对发现“黄牛”等现象的,立即联系相关窗口进行整改,并通过窗口负责人会议通报等形式提醒全部窗口引以为戒。二是加大巡查监管。通过晨检、日常巡查、视频监控、第三方暗访测评等多种手段,进一步加大巡查督查等监管力度。三是畅通投诉渠道。畅通电话、网络、信件等多种渠道等方便群众投诉,对投诉的问题立即核查并作出相应处理。四是健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窗口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规范窗口服务行为等相关制度文件,出台窗口运行管理制度,规范窗口人员进驻、事项进驻、窗口负责人管理、片区管理等工作。

(10)局下属两中心分别从两家律师事务所聘请法律顾问,访谈中有职工反映聘请数量与工作体量不相称,在制定重大决策和解决重大问题上,法律顾问参与较少。

整改落实情况:共制定9项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9项,并常态坚持。

在聘请政务中心法律顾问方面:一是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督促法律顾问规范履行合同内容,在做好相关涉法工作把关等基础上,邀请法律顾问作为第三方对大厅服务工作进行暗访及测评,今年以来共对大厅窗口开展了4次暗访及满意度测评工作以及1次普法知识讲座,对窗口规范化管理以及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帮助。二是健全重大事项研究会办法律顾问参与制。将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研究会办写入政务服务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并列入内控制度,明确在制定重大决策和解决重大问题时,邀请法律顾问列席并给出意见和建议。三是开展履约评估工作。对法律顾问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了评估,2019年度法律顾问履行合同情况良好。

在聘请交易中心法律顾问方面:一是加强事前法律审查。2019年11月份,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建设工程和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并参与重点项目异议投诉法律把关。二是开展法律知识培训。2020年1月22日,邀请法律顾问宋鑫进行主题为《行政审批的法律风险防控》法律知识宣讲,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律防控意识,加强廉政建设。三是强化制度建设。2019年12月,制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律内控制度,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的职责,严格中心事项法律顾问参与制度。

(11)少数窗口存在“门好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情况,服务态度差成为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每年约占投诉总量的15%。

整改落实情况:共制定3项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3项,并常态坚持。

一是畅通投诉渠道。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多种方式畅通投诉渠道,投诉一经确认立刻督促相关窗口整改,并纳入窗口月度考核,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二是加大巡查督查。通过晨检、视频监控、第三方测评等多种手段加强巡查督查,对巡查督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求窗口引起重视,制定对应措施。三是加强窗口作风建设。通过召开全体人员会议、窗口负责人会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违规行为通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窗口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窗口人员的宗旨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等。在2019年12月省媒体暗访中,我市政务服务窗口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并被肯定。四是完善考核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考核办法,确保考核工作规范高效,进一步推进窗口规范化管理。

5.关于“纪律建设有待深入,监督执纪力度不够,问责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12)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不及时,没有做到经常“咬耳扯袖”,“第一种形态”运用未能实现常态化,2016-2017年全局没有一例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情况,2018年只有3人次。

整改落实情况:共制定2项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2项,并常态坚持。

一是组织谈心谈话。2020年1月13日,局党组下发《关于做好整改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工作的通知》,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对其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并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共计22份。二是严格“一岗双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将分管领域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列入个人落实“一岗双责”报告中,并在2020年1月17日的局党组会上进行报告。三是强化“第一种形态”运用。2019年11月28日,市政务服务中心印发了《关于窗口近期工作情况的督查通报》,对涉及的窗口工作人员取消11-12月评先评优资格,扣除当月考核奖,并进行提醒谈话。2019年以来,局党组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共对行政审批局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22人次,同比增长630%。

(13)党风廉政教育内容单一、形式简单,说教多、互动少,吸引力不足。重点领域的警示教育效果不佳,2016年以来查处的37起招标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未开展警示教育。

整改落实情况:共制定4项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4项,并常态坚持。

一是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2019年9月12日,邀请市纪委领导为全体党员上廉政党课。2019年9月26日、11月8日分别组织党员干部赴市党史馆和三庄乡程道口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党性和党风廉政教育。二是增强廉政教育互动。2020年1月16日,为切实抓好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围绕“强化廉政意识、规范权力运行,奋力打造全省最优营商环境”主题,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派驻第16纪检监察组组长上廉政党课。警示教育结束后,进行书面交流学习心得,增强学习成效,共收到书面交流材料28份。2020年1月20日下午,局分管领导组织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学习心得暨节前谈心谈话,围绕1月16日警示教育学习心得进行面对面交流。三是通报招标投标领域典型案例。2020年1月10日,组织召开公共交易中心全体人员会议,通报2016年以来招标投标违法违规案件处理情况,扩大知晓面。四是开展招投标专题警示教育。2020年1月10日,组织召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体人员警示教育大会。2020年1月20日,组织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交流会,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五是加强廉政风险点防控。2020年1月,修订完善交易中心岗位廉洁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并于1月14日开展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廉政教育谈心谈话,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及工作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14)内部处室监管缺位,存在“各自为阵”现象。如交易中心内部4个处室按流程负责招标投标各环节工作,处室间交流少、制约不多,出现问题无人认领、无人监管。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查处的5起围标串标案件”详情,访谈中只有最终环节的人员了解,其他人表示不知情。一些职能联动不顺畅,存在层层审批现象,如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层级太多,手续复杂,经常被群众投诉。

整改落实情况:共制定3项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3项,并常态坚持。

一是定期组织会办研究。结合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及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召开10余次专题会办会,明确职责分工,研究解决措施,推进问题整改落实。2020年2月,在市行政审批局大处室改革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规科和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合署办公,加大集中监管力度。二是完善内控制度。整改期间,交易中心组织对招标文件备案、开标评标监管、保证金退付、政府采购业务办理、网络安全等23项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堵塞监管漏洞,简化办事流程,提升工作效能。三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及警示力度。先后5次专题会办重点项目招标投标有关问题及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确保依法依规规范办理,对于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结果在外网公开发布,推送至相关主体,并抄报至行业主管部门、信用管理部门及公安机关,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2020年1月10日,组织交易中心全体人员召开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处理通报会,通报2016年以来交易中心作出的所有处理案件情况,并深入剖析,扩大知晓面。四是加强廉政风险点防控。2020年1月,修订完善了交易中心岗位廉洁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并于1月14日开展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廉政教育谈心谈话,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及工作纪律要求落到实处。五是做好投标保证金退付工作。2019年12月24日,专题会办投标保证金退付工作,启动投标保证金集中清理,在外网公开发布通知,全面排查财务系统显示未退的投标保证金情况,并完成排查情况梳理总结,同时进一步修订投标保证金退付内控制度,优化退付流程,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6.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举措不实、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

(15)研究谋划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细致,少数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工作措施不实,存在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手软、一手硬”现象。2017年、2018年出台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未进行责任分解。2018年提交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廉洁风险点台账,直接复印2017年有关资料。廉洁风险点有边查边防边犯的现象,如2017年3个部门3个工作人员将固定资产管理列入廉洁风险点并制定了相应措施,单位内控制度也作出相应管理规定,2018年审计仍发现有固定资产流失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共制定7项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7项,并常态坚持。

一是专题研究部署。2020年1月17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市行政审批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2020年2月12日,局党组对照研究结果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市行政审批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二是细化责任分解。2020年2月12日,局党组印发了《市行政审批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根据1月17日党组会研究情况,将5个方面18项重要工作,全部逐一分解到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三是落实“一岗双责”。2020年1月17日,局领导班子成员向局党组会报告了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并汇报了2020年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计划。四是全面排查防控。因2019年机构改革,新划入职能未能及时明确处室,后成立的审改处和审批一处、二处、三处分别结合新划入职能,在2019年11月底前完成了廉洁风险排查,逐一制定了防控措施,排查登记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审定。五是开展固定资产盘查。2020年1月9日,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要求,局办公室负责盘点市行政审批局名下固定资产,12345政府热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分别安排专人盘点中心名下固定资产。2020年1月23日前,一办三中心完成了固定资产的全面清理与核查,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台账。六是构建“四项机制”。在市委第一巡察组建议和指导下,局党组于2020年2月5日出台了《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四项机制”》,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6)问责追责不到位。如对“关于南蔡实验学校智能化实施工程项目招标把关不严问题”的信访举报、2018年审计发现的“备用金收支情况未在账面反映,长期挂账问题”“保证金收缴管理、招投标保证金退付不及时”等问题的处理,只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没有进行追责问责。

整改落实情况:共制定3项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3项,并常态坚持。

一是严格办理信访件。明确信访、巡察反馈问题及审计移送问题办理责任处室(市场处、法规处、政府采购中心按职责分工承办),严格按照移送问题办结时限上报有关核实处理情况。2020年1月,办理信访转办件2起,并配合市纪委做好1个项目核实工作。二是完善内控制度。整改期间,交易中心组织对招标文件备案、开标评标监管、保证金退付、政府采购业务办理、网络安全等23项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抓好重点环节的流程管理,要求经办人员严格按规定履职尽责,进一步堵塞监管漏洞。三是加强廉政风险点防控。2020年1月,修订完善交易中心岗位廉洁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并于1月14日开展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廉政教育谈心谈话,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及工作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四是严格问责追责。围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退付不及时等问题,经与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机关干部处沟通,拟免去张华勇同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

(17)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台账显示2015年4月购置的云平台评价器90台、二代身份证读卡器90台、云平台高拍仪90台,因管理不善分别遗失32台、26台、12台,原值17.6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共制定2项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2项,并常态坚持。

一是开展问责追责。2019年6月,局党组针对审计中发现的上述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出现资产丢失等问题,已对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的3名同志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提醒谈话,并督促做好整改。二是细致盘查现有固定资产。明确专人进行2019年度固定资产盘点,将核查情况与财政局固定资产目录进行清算。对现有固定资产的窗口位置、房间号进行重新登记,重新建立台账。经盘点截止至2019年底,市政务中心固定资产数量为1999件,资产价值共计769万元,与财政局资产账目一致,未发现其他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情况。三是健全固定资产管理机制。一方面,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做好固定资产入库、出库台账记录以及领取登记,资产领取登记人即为资产监护人,如出现资产遗失,追究资产监护人责任。另一方面,固化固定资产清算时间,做到一年两次清算固定资产,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完善,确保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7.关于“巡视巡察整改重视不够,存在边改边犯情况”问题的整改。

(18)今年以来,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工程建设领域违规问题较多”等问题,整改措施存在部门间政策不配套、行动不协同等现象,一些举措难以落地落实。对照《省委第四轮巡视和市委第三、第四、第五轮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清单》排查不深不细,查摆的问题未涉及招投标领域、财经方面,未体现部门特点。

整改落实情况:共制定3项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3项,并常态坚持。

一是扎实推进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照巡视整改工作计划和相关要求,全面梳理汇总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台账资料。2019年11月22日,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我局报送的关于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申请,且于2019年12月2日经市整改办审核通过予以销号。2019年12月,切实做好省委巡视督查组访谈工作,并及时向市整改办报送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汇报。二是定期会办研究推进问题处理。先后6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视巡查反馈的问题整改计划和改进措施,督促严格按计划落实。三是开展意见建议征集活动。2020年1月10日,组织交易中心全体人员开展招标投标“头脑风暴”活动,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工作流程和效能的提升。

(19)排查整改问题存在偏差、措施简单乏力,2017年9月出台《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清单》,排查出9类问题,其中有“党组制度还不够系统具体,特别是围绕选人用人、民主监督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没有形成制度闭环,一些制度过于系统,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当年12月报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整改情况报告》中列举出台的制度均为业务性制度,党内制度建设方面没有大的进展;
针对“四种形态运用不力”问题,在“完成情况”中没有具体结果、成果体现。

整改落实情况:共制定3项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3项,并常态坚持。

一是严格选人用人制度。起草《市行政审批局及下属单位科级干部选拔及晋升职级暂行办法》《市行政审批局下属单位合同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建立选人用人制度体系。二是完善党内制度。在市委第一巡察组建议和领导下,围绕市行政审批局党内制度建设,将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相结合,2020年2月5日局党组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方案》《市行政审批局党支部“五份清单”》《市行政审批局党组织工作责任“四项机制”》。三是坚持运用“第一种形态”。2019年局党组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共对行政审批局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22人次。并将“第一种形态”运用情况,纳入了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中,并上传到两个责任记实管理平台。

(20)审计反馈问题未及时整改,2018年12月主要领导任期审计情况报告中的7个问题,目前还有3个未整改到位。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片面强调客观原因,存在用新的举措代替具体问题整改现象。如对“保证金收缴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为“2017年8月使用新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解决了台账不健全问题”,所附整改台账仅有1张2019年沭阳县《关于投标保证金多元化缴纳通知》的网页截图;
关于“招投标保证金及利息未及时退付完全”,所附资料显示,审批局于2019年6月17日才根据省政管办要求制定专项清理方案,于6月19日在网站发布清退通知,并非针对审计提出问题进行整改;
关于“误入款未及时清理”问题,目前仍有2个项目没有处理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共制定3项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3项,并常态坚持。

一是认真梳理台账资料。对目前在账的工程项目及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分析类型及原因,实行清单化管理,分步推进实施保证金退付工作。二是做好投标保证金集中清退工作。2019年12月24日,专题会办投标保证金退付工作,启动投标保证金集中清理,在外网公开发布通知,全面排查财务系统显示未退的投标保证金情况,并完成排查情况梳理总结。三是加强招标代理考核管理。对招标代理机构未及时发起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的,严格予以考核扣分。2019年11月份以来,共对7家招标代理机构此类问题予以扣分管理。四是完善内控制度。进一步修订投标保证金退付内控制度,优化退付流程,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五是严格财务管理。对于2个项目误入款未及时清退问题,明确专人跟踪办理。经核实,其中一个项目为现金缴纳,无法联系到当事人,另外一个项目投标人账户被法院冻结。财务室牵头分析误入款原因,实时跟踪误入款并及时处理,配合相关处室做好保证金管理工作。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市行政审批局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通过落实一批措施、整治一批难题、健全一批制度等方式,促进审批服务工作效能再提升。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巡察问题清单,切实抓好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从严从实、坚持不懈,严防前紧后松、虎头蛇尾,持续深化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杜绝问题反弹回潮。

(一)压紧压实责任,推动问题后续整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党组领导作用,持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抓好“关键少数”,压好担子、带好队伍、抓好业务。坚持弘扬“三真”作风,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推进巡察问题的后续整改。一方面,对整改到位的问题,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抓好同质、同类问题整改,严防问题反弹;
另一方面,对仍需深化整改和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领导定期会办、督办、销号,直至全部整改到位,确保余下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重点紧盯仍需深入整改和长期坚持的问题,聚焦招标投标、政务服务、财务管理等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不断堵塞制度漏洞。对巡察整改过程中新修订的内控制度等,要密切观察成效,做好举一反三,根据实际操作实时更新完善,确保制度管用、治本、长效,形成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工作体系。着力抓好制度机制的执行,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对制度执行不力、搞变通、打折扣的严肃问责,使制度机制最大程度发挥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严格纪律执行,促进工作高质量发展。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强化全局作风建设,坚决防止“过关心态”,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对整改落实态度消极应付、措施不实不力、问题反弹回潮的责任人,从严从快问责追责,倒逼履职尽责。在巡察整改下一阶段,重点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结合起来,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着力推进落实营商环境建设、“放管服”改革、“联网+联动”审批服务、“宿速办”品牌建设、招投标治理、政府热线快速办理等,推动全市审批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4396060;
邮政信箱: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707室(邮编223800);
电子邮箱:sqzgbzhc@126.com。

中共宿迁市行政审批局党组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