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讲稿,第三章,社会保障基金

第三章 社会保障基金 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社会保险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补充保障基金。

1.社会保险基金 由企业和个人缴费形成的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障基金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主要包括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作和生育保险基金。

2.社会保障基金 由中央财政拨入资金,国有股减持和股权划拨资产、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投资收益所形成的基金。该基金由中央政府集中管理、统一使用。

3.补充保障基金 是由企业和个人缴费形成的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

第一节 社会保障基金概述 一、社会保障基金的概念 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单位及个人统筹而积累的专项基金,当受益人出现生、老、病、死、失业等情况时,提供给他们的一定的社会物质帮助。

按基金项目的专门用途及功能分类,主要有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社会救济基金、社会福利基金、社会优抚基金、其他保障基金等。

二、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 1.财政拨款 国家财政拨款对社会保障的支持,可以概括为三种方式 一是直接拨款实施社会保障项目,如社会救助、官办福利等项目在各国都是由政府承担全部供款之责的,有的国家还由政府财政分担社会保险的缴费责任。

二是承担社会保障运行费用。

三是实施税收优惠,如允许企业与个人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补充保险费时享受税前列支的优惠,允许公益慈善捐款享受免税的优惠。

2.社会保险费(税) 通常由雇主或雇员按工资额的一定比例分担缴纳。

3.基金运营收入 对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是养老保险基金)进行商业运营已经越来越引起各国政府的重视基金运营所创造的收益将成为各国社会保障基金日益重要的来源。

财政拨款、社会保险费(税)和基金运营收入,无疑是构成整个社会保障基金的主要来源,但任何国家的社会保障基金通常还都包括从其他渠道筹集来的保障基金。

4.其他资金 (1)募捐 社会成员的收入差别与贫富差别的客观存在,以及善心与人道主义的道德规范,使募捐成为许多国家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一个正式而又流行的方式。

(2)发行福利彩票 在西方,发行福利彩票与慈善募捐同样被经济学家们称为第三次分配,它筹集的资金用于兴办各种福利事业,如安老、助孤、扶幼、济困等,是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有益补充。

发行福利彩票的特点是自愿购买,返奖率高,并带有博彩的性质,一般而言,福利彩票的返奖率不能低于发行额的50%,筹集的福利资金不低于发行额的30%发行成本不高于发行额的20%,另外还必须注意,彩票其实是对中低收入阶层的一种伤害,因为购买彩票的主要是中低收入阶层尤其是低收入阶层,从而实质上是利用低收入阶层的一部分所得来兴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就此而言,它有违社会福利的本意,所以应该有节制地发展。

(3)服务收费。

基于服务的范围,服务对象的不同和接受服务者的经济承受能力,部分社会福利事业通常采取收费方式来筹集部分资金,以弥补资金不足或借此扩大福利事业的规模,如养老院除收养无依无靠、无收入来源的孤寡老人外,还可以收养退休者。后者因具有经济能力而成为自费养老者,但福利事业的宗旨是不以营利为原则,从而仍然能够使入住退休人员享受低廉的收费服务,对于民营的福利机构而言,适当收费显然是维持事业正常运行并使其发展壮大的重要前提条件。

三、社会保障基金的作用 1.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保证社会的安定 2.发挥保险互济的作用,增强社会的凝聚力 3.发挥基金的经济功能,促进社会的发展 四、社会保障基金的特征 1.基金的共担性 基金的共担性是指由法律明确规定由国家、统筹单位、个人三者按比例合理负担社会保障费,建立社会保障金。

2.基金的共济性 基金的共济性指社会保障制度提供的物质帮助的对象是最广大的劳动者,包括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国家公务员、城镇个体劳动者、农民等。

他们由于社会保险而增强了抗御灾害事故、疾病、失业、年老等而给生活所带来困难的能力。就社会保险的性质而言,它必然要以提供普遍的社会经济补偿为目标。但具体的保障范围要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例如,基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国民收入情况而言,社会保障都是面向城镇居民的,在农村地区,除拥有若干临时性的地区性的救灾济贫项目以及对少数特定社会成员(如优抚对象和五保户)实行了某些低水平的保障措施外,国家财力难以为70%的农民提供物质帮助。国外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已形成体系其受保障范围包括了全体公民,例如日本凡参加保障的私营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包括船员),个体经营者和农民,公务员等在达到领取保险金的年龄,或由于失业、疾病伤残时,都可领取规定的,保障金。

3.基金的公益性 基金的公益性指社会保障基金的建立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为了社会上绝大多数劳动者的福利,为的是社会的安定与文明。

社会保障和商业保险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其非营利性,因此,它在基金的征集有自身的特点。

(1)社会保障基金的征集不能像商业保险那样采用投保者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基金征集方法。

(2)在商业保险中,以保险形式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专门用来补偿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它是社会总产品的一种必要扣除,具有退还性。

(3)商业保险基金的收集是以自愿原则为基础,一般不能强制,并且待遇给付是以发生了保险事故且遭受了损失为依据,这种非强制性和营利性的经营目的,不可能完全保障广大劳动者对基本生活的需要,而社会保障是采取了强制性手段。国家以立法形式规定必须参加社会保障的范围,缴纳保障费的数额,从国民收入再分配构成的社会保障基金对社会保障给予扶持,以防基金入不敷出,同时,国家授权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对所有受保人的各项保障待遇作出规定,不同的保障事故给予不同的保障待遇,这样就可确保广大劳动者的基本生活这是商业保险经营所难以达到的。

4.基金的强制性 基金的强制性指社会保障机构依法强制缴费义务主体参加社会保障,履行法定缴费义务,强化有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对违反者给予制裁,这是社会保障基金实现统筹共济目标的关键一环。

(1)社会保障金管理机构依法具有强制征缴保险费的责任。

(2)统筹单位具有缴纳保险费的法定义务。

依据法律规定,无论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还是“三资”企业,只要被划定在社会保障法规中应参加统筹的范围内,就应该无条件地履行按期缴费的法律义务,统筹单位必须按规定比例数额如期地向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缴纳保险费。

(3)个人缴费义务 依照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职工个人承担一部分保险费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大事项,是发达国家摸索出的成功经验,个人缴费数额要由法律规定,在目前情况下,允许在一定幅度内浮动,但缴费的义务要明确规定,通行的做法是社会保险基金由统筹单位(企业)税前列支,银行代为扣缴,个人缴纳的部分在工资中直接扣除。

5.基金的保值性 基金的保值性是指社会保障基金由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投资收益使其价值量增多。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发放与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是社会保障事业的两个支柱,缺一不可。

6.基金的监督性 基金的监督性是指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管理。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照法定程序使用分配、运营保险基金的基本行为。依法收取的保险基金为法定基金,按性质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存在商业秘密,应该对集资人和受益人公开,增加透明度。防止基金管理过程中违反社会保障宗旨的最好办法,就是强化社会监督。因为该基金关系着受益者的权利、义务能否实现,关系着劳动者的健康和生活,关系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安定。因此,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其管理权,并不应该排斥必要的社会监督。

第二节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 一、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原则 (一)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必须兼顾社会目标、经济目标和政治目标,同时兼顾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实现社会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1.首先,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必须兼顾社会目标、经济目标和政治目标。

(1)社会目标是要达到公平和保障大多数人的基本权利,即社会保障。

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给予每个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竞争的条件和机会,它自动向效率倾斜,但并不自动向公平倾斜,在竞争中的弱者贫困也在所难免,社会保障通过其基金的筹集和待遇的给付,把一部分高收入社会成员的收入转移到另一部分生活陷入困境的社会成员手中,从而达到社会公平的目标。

(2)经济目标是要达到收支方面的可持续性和对经济增长的激励作用,经济的发展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保证。因而,社会保障体系不只是强调其社会功能,同时还要强调其经济功能,以达到经济发展的目标。筹集社会保障基金时,一旦筹集比重过大,那么对个人和企业的经济活动刺激就会减弱,从而有可能导致经济活力的下降。

(3)政治目标是要达到不同人群利益关系的平衡及其连续性。社会保障被称为“减震器”和“安全网,主要是从这个角度说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的实践也充分证明,社会保障维护了广大人民的利益,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团结,推动我国良好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建立。

2.其次,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必须兼顾长期目标标兼顾。

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期目标兼顾。就是要在确定社会保障费率时,要立足于长远目标来设计,不能因为短期目标的需要而升降费率。

3.最后,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必须实现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首先要保证公平,即每个社会成员或劳动者,即使失去了收入来源或收入极低时,也应有获得基本生活资料的权利。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在考虑公平的同时,还要考虑效率,就是说按个人工资比例缴纳保费,工资高者多缴,享受标准也高,这就极力劳动者更好地工作,以提高经济效率。

(二)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必须重视宏观制度方式选择,同时也应重视微观领域的技术设计与应用 (三)社会保障基金模式的选择要对应不同的社会保障项目 社会保障项目不同,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模式自然不同。

养老保险、医保险基金由国家、企业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合理确定三方出资比例,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失业保险基金筹集由国家、企业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合理确定三方出资比例;

社会救济或救助应由政府和集体负担逐步向全部由政府负担过渡,并辅之以社会募捐;

社会福利由政府和集体负担,有些社会福利项目要提倡社会募捐。

二、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方式 (一)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管理方式及筹资形式的比较 社会保障基金筹资问题内涵非常丰富,包括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方式及社会保障基金筹资形式等多方面。

其中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主要有三种,包括现收现付制、完全积累制和部分积累制;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方式主要有三种,包括社会统筹模式、个人账户模式及社会统筹模式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模式;

社会保障基金筹资形式包括缴费制,缴税制及储蓄制三种形式。

(二)国外社会保障基金筹资发展趋势比较 1.筹资模式从现收现付制向完全积累制发展 大多数国家早期一般采用现收现付制,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所征集的保险费除用于当年支付养老金支出和留有一定周转金外,没有积累资金。这是在职一代人供养退休一代人转移支付负担的模式。

在现收现付模式下,为了应付不断增长的养老金需求,只有不断提高税率。

2.管理方式从社会统筹制向个人帐户制发展 随着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由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模式或完全积累制模式转变,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方式也必然由社会统筹制向个人账户制方式转变。

社会统筹制方式就是社会成员上缴的社会保障基金由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然后在照顾到社会公平的前提下,在社会成员之间(包括代际之间)实施社会保障。

3.筹资形式从缴费制向缴税制发展 开征社会保障税,把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纳入国家预算,是一种覆盖面广、标准统一、社会化程度较高的社会保障制度,其实质是国家财政承担履行社会保障的职能。

社会保障税具有税收的强制性、固定性等特点,这使得缴税形式逐步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