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5S作业办法与推行手册3

5S 競賽及獎懲辦法 壹、目的為鼓勵廠內各單位積極推動5S 活動,儘早呈現出5S 帶給公司及工廠持續改善後之成果。

貳、期限每月5S 稽核活動 參、競賽評分分組 依各評比單位之作業性質區分為「作業現場組」及「辦公區域組」計二組分別進行評比及獎勵。各單位組別及責任區之劃分,由委員會議決議之。

肆、競賽評分方式 一、月評比方式 總評分=稽核表評分+ 改善報告結案率給分 註1.稽核表評分佔總評分100分權重70% 2.改善報告結案率佔總評分100分權重30% 一5S委員會為提升5S 執行成效,得視需要調整5S稽核評分表各項之權重。

二稽核表評分計算方式 各單位稽核表評分=各單位稽核表平均得分 各單位難度指數 70% 註難度指數之核定,由委員會議決議之,委員會未有決議時,各單位難度指數為1。

三改善報告結案率計分方式 1.受評單位未經稽核員要求提出5S改善報告者,「改善報告結案率」乙項核給30分。

2.受評單位須提5S改善報告者,依下表給分。

項次 等級 結案改善報告 得分權重 1 A 1天以內 30分 2 B 1天以上-2天以內 28分 3 C 2天以上-3天以內 26分 4 D 3天以上-4天以內 24分 5 E 4天以上-5天以內 22分 6 F 5天以上-7天以內 20分 7 G 7天以上-10天以內 15分 8 H 10天以上 5分 結案天數計算係以改善通知之次日起算至改善報告送達5S執行幹事承辦人簽收當日截止。

二、年中總評比方式 年中總評分 = 上半年度各月評分總和後之算術平均數 三、年終總評比方式 年終總評分 = 當年度各月評分總和後之算術平均數 伍、獎懲方式 單位因組織異動致參加5S競賽期間未滿半年者,不列入年終獎懲評比,但得經委員會會議決議變更之。

一、頒發5S錦旗 週期 各 組 頒 發 方 式 每月 1.評分最佳單位前二名頒發5S競賽第一名及第二名錦旗。辦公區域組僅取第一名 2.評分最差一名頒再接再勵旗。

每半年 年中評分最佳單位頒發5S競賽上半年度總冠軍錦旗一面。

每年 年終評分最佳單位頒發5S競賽年度總冠軍錦旗一面。

備註為節樽資源,錦旗採年度回收方式,各單位應妥善保管,並於次年元月十日前繳回執行總幹事處,單位遺失者,其現任幹事應負賠償重製之責。

二、頒發獎勵金 組別 週期 作業現場組 辦公區域組 年中 最佳單位頒發獎勵金5000元。

最佳單位頒發獎勵金3000元。

年終 1.最佳單位頒發獎勵金10000元。

2.次佳單位頒發獎勵金7000元。

1.最佳單位頒發獎勵金6000元。

2.次佳單位頒發獎勵金5000元。

獎勵基準 總評分未達去年度前二名年終總評分算術平均值以上含者,或未達85分以上者獎勵金不予頒發。

三、年終獎懲 獎懲方式 評比等級 單位未實施每月5S個人評比制度 單位已實施每月5S個人評比制度 最佳單位 幹事記功乙次。

1、幹事記功乙次。

2、部門主管依5S月平均年度總和優良之員工提報記嘉獎乙次。

次佳單位 幹事記嘉獎乙次。

1、幹事記嘉獎乙次。

2、部門主管依5S月平均年度總和優良之員工提報記嘉獎乙次。

最差單位 幹事及其上一級主管記申誡過乙次,並須參加5S再教育訓練。

1、幹事及其上一級主管記申誡乙次,並須參加5S再教育訓練。

2、部門主管依5S月平均年度總和不佳之員工提報記申誡乙次。

獎懲人數 提報基準 單位人數50人以下含者提報1人,單位人數超過51人以上含者,每增加50人再提報1人。

懲處基準 總評分達去年度末二名年終總評分算術平均值以上含者,或達75分以上者不予懲處。

‚總評分未達去年度末二名年終總評分算術平均值以上含,但經廠務處長主任委員審酌現況,認為單位卻有努力者,得調整懲處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