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将本人笔记本电脑口台式电脑口平板电脑口电子配件口 本机程度良好口 已损坏口维修过口 发票有口丢失口 主机(配件)型号 因本人闲置或损坏等原因不再使用,特将此物品卖给 ,此物品非抢非盗,更与其 他任何人无任何债务和债权纠纷,确实是本人自己的100所有权的物品。本人对此书写信息真 实无误,绝无虚假。如果此信息内容不实,本人自愿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此合同售卖方一经签字即刻生效,此物品所有权归 所有。
注(出售人请将出售物品里的个人资料、图片、视频、文件等等,自行备份或删除,本店不 承担任何数据丢失或损坏而产生的任何后果。) 请认真读懂后再签字 特此证明 出售人(签字 手印) 出售日期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