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合同策划修改(律师修正版)

精品文档 1合同策划及要考虑的问题 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初始阶段必须进行相关合同的策划,策划的目标是通过合同保证工程项目总目标的实现,必须反映建筑工程项目战略和企业战略,反映企业的经营指导方针和根本利益。

合同策划需考虑的主要问题有项目应分解成几个独立合同及每个合同的工程范围;
采用何种委托方式和承包方式;
合同的种类、形式和条件;
合同重要条款的确定;
合同签订和实施时重大问题的决策;
各个合同的内容、组织、技术、时间上的协调。

2招标方式的选择 国际上经常采用的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2.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由招标单位在国内外主要报纸,有关刊物上,或电视、广播上发布招标广告。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承包商都可自愿参加投标,数量不受限制。

这种招标方式,招标单位有较大的选择余地,可在众多的投标单位之间选择报价合理、工期短、信誉良好的承包商,但由于参与竞争的承包商可能很多,增加了资格预审和评标的工作量,也使招标费用支出较多。公开招标在国际上已沿用了很长时间,也是我国目前最广泛采用的招标方式。但这种方式业主管理工作量大,要准备很多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要进行资格预审、评标、举行澄清会议等。虽可降低报价、提高工程质量,但招标期较长。

2.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又称有限竞争性招标。这种招标不发布广告,由招标单位向预先选择的数目有限的承包商发出邀请信,邀请他们参加某项工程的投标竞争。采用邀请方式招标,一般可以保证参加投标的承包商有此项工程经验,信誉可靠,有能力完成该工程项目,招标单位可以减少招标工作量,节省招标费用,也能增加每个投标者的中标机会。但这种方式限制了竞争范围,有可能漏掉一些在技术上、报价上有竞争力的后起之秀。邀请招标方式适用于以下情况 2.2.1在特殊情况下,工程规模大,招标单位认为中、小型施工企业不可能胜任,因而选定几家大公司参加投标。

2.2.2工程复杂、专业性强,招标单位认为只有某些企业才能承担。

2.2.3工程规模小,为节约招标开支没有必要公开招标。

2.2.4公开招标后,无人投标,招标单位只好邀请少数单位投标。

2.2.5由于工期紧迫或保密的要求等原因而不宜公开招标的工程,邀请的投标单位一般5~10家,不能少于3家。

2.3议标对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特殊工程,应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批准后可以议标。

这种方式是建设单位或其代理人直接邀请某一承包商进行谈判,达成协议后将工程任务委托这家承包商去完成。若谈不成,可另邀请一家,直到达成协议为止。

议标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况 2.3.1工程的性质特殊,内容复杂,发包时尚不能清楚详尽地确定其中若干技术细节和近似的工程量。

2.3.2采用某种新技术,需施工单位从设计阶段就开始参加合作。

2.3.3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未能产生中标单位。

2.3.4工程规模不大,工期紧张,需边设计边施工等。

这种招标方式易于处理一些问题,使双方紧密配合,但竞争性差,可能会使承包价格偏高。因此,无特殊情况,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应严格限制议标方式。

3合同种类的选择 合同的计价方式有很多种,不同种类的合同,有不同的应用条件、不同的权力和责任分配、不同的付款方式,同时合同双方的风险也不同,应依具体情况选择合同类型。目前,合同的类型主要有四种。

3.1单价合同 这是最常见的合同种类,适用范围广,如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主要是这一类合同。在这种合同中,承包商仅按合同规定承担报价的风险,即对报价(主要为单价)的正确性和适宜性承担责任;
而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由业主承担。由于风险分配比较合理,能够适应大多数工程,能调动承包商和业主双方的管理积极性。单价合同又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等形式。

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优先,例如FIDIC施工合同,业主给出的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是参考数字,而实际合同价款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承包商所报的单价计算。虽然在投标报价、评标、签订合同中,人们常常注重合同总价格,但在工程款结算中单价优先,所以单价是不能错的。对于投标书中明显的数字计算的错误,业主有权先作修改再评标。

3.2固定总价合同 3.2.1固定总价合同的概念及特点 这种合同以一次包死的总价委托,价格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增减而变化,所以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风险。除了设计有重大变更,一般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在现代工程中,特别在合资项目中,业主喜欢采用这种合同形式,因为 3.2.1.1工程中双方结算方式较为简单。

3.2.1.2在固定总价合同的执行中,承包商的索赔机会较少(但不能根除索赔)。通常可以免除业主由于要追加合同价款、追加投资带来的需上级,如董事会、甚至股东大会审批的麻烦。

但由于承包商承担了全部风险,报价中不可预见风险费用较高。承包商报价的确定必须考虑施工期间物价变化以及工程量变化带来的影响。在这种合同的实施中,由于业主没有风险,所以他干预工程的权力较小,只管总的目标和要求。

3.2.2固定总价合同的应用前提 在以前很长时间中,固定总价合同的应用范围很小 3.2.2.1工程范围必须清楚明确,报价的工程量应准确而不是估计数字,对此承包商必须认真复核。

3.2.2.2工程设计较细,图纸完整、详细、清楚。

3.2.2.3工程量些工期短,估计在工程过程中环境因素(特别是物价)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

3.2.2.4工程结构、技术简单,风险小,报价估算方便。

3.2.2.5工程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作详细的现场调查、复核工作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计划。

3.2.2.6合同条件完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清楚。

3.2.3固定总价合同的计价方式 3.2.3.1业主为了方便承包商投标给出工程量表,但业主对工程量表中的数量不承担责任,承包商必须复核。各分项工程的固定总价之和即为整个工程的价格。

3.2.3.2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给出工程量清单,而由承包商制定,则工程量表仅作为付款文件,不属合同规定的工程资料。合同价款总额由各分项工程的固定总价构成。承包商必须根据工程信息计算工程量,若工程量有漏项或计算不正确,则被认为已包括在整个合同的总价中。

3.2.4固定总价合同的确定 固定总价合同是总价优先,承包商报总价,双方商定合同总价,最终按总价结算。通常只在设计变更或符合合同规定的调价条件时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

3.2.5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承包商的风险 3.2.5.1价格风险报价计算错误;
漏报项目;
工程实施中物价和人工费涨价风险。

3.2.5.2工作量风险工作量计算错误;
由于工程范围不确定或预算时工程项目未列全造成的损失;
由于设计深度不够造成的工程量计算误差。

3.3成本加酬金合同 这是与固定总价合同截然相反的合同类型。工程最终合同价格按承包商的实际成本加一定比率的酬金(间接费)计算。在合同签订时不能确定一个具体的合同价格,只能确定酬金的比率。由于合同价格按承包商的实际成本结算,所以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不承担任何风险,而业主承担了全部工作量和价格风险,所以承包商在工程中没有成本控制的积极性,常常不仅不愿意压缩成本,相反期望提高成本以提高他自己的工程经济效益。这样会损害工程的整体效益。所以这类合同的使用应受到严格限制,通常应用于如下情况 3.3.1投标阶段依据不准,工程的范围无法界定,无法准确估价,缺少工程的详细说明。

3.3.2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它们可能按工程中出现的新的情况确定。

3.3.3时间特别紧急,要求尽快开工。如抢救、抢险工程,人们无法详细地计划和商谈。

为了克服该种合同的缺点,调动承包商成本控制的积极性,可对上述合同予以改进事先确定目标成本,实际成本在目标成本范围内按比例支付酬金,超过目标成本部分不再增加酬金;
若实际成本低于目标成本,则除支付合同规定的酬金外,另给承包商一定比例的奖励;
成本加固定额度的酬金,不随实际成本数量的变化而变化。

3.4目标合同 这是固定总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相结合的形式,在发达国家,广泛应用于工业项目、研究和开发项目、军事工程项目中。

目标合同以全包形式承包工程,通常合同规定承包商对工程建成后的生产能力或功能、工程总成本、工期目标承担责任。若工程投产后的规定时间内达不到预定生产能力,则按一定的比例扣减合同价款;
若工期拖延,则承包商承担工期拖延违约金;
若实际总成本低于预定总成本,则节约的部分按预定比例奖励承包商,反之,则由承包商按比例承担。

四重要合同条款的确定 业主应正确地对待合同,对合同的要求合理,但不应苛求。业主处于合同的主导地位,由其起草招标文件,并确定一些重要的合同条款。主要有 3.4.1适用于合同关系的法律,以及合同争执仲裁的地点、程序等。

3.4.2付款方式。

如采用进度付款、分期付款、预付款或由承包商垫资承包。这由业主的资金来源保证情况等因素决定。让承包商在工程上过多地垫资,会对承包商的风险、财务状况、报价和履约积极性有直接影响。当然如果业主超过实际进度预付工程款,在承包商没有出具保函的情况下,又会给业主带来风险。

3.4.3合同价格的调整条件、范围、调整方法,特别是由于物价上涨、汇率变化、法律变化、海关税变化等对合同价格调整的规定。

3.4.4合同双方风险的分担。

即将工程风险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合理分配。基本原则是,通过风险分配激励承包商,控制风险,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3.4.5对承包商的激励措施。

3.4.6业主在工程施工中对工程的控制是通过合同实现的。

合同中必须设计完备的控制措施,以保证对工程的控制,如变更工程的权力;
对计划的审批和监督权力;
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权;
对工程付款的控制权;
当施工进度拖延时,令其加速的权力;
当承包商不履行合同责任时,业主的处理权等。

此表由评阅人填写 评价项目 满分 得分 总分 教师签字 论点、论据 40 写作规范性 30 论述逻辑性 30 论文编号 中国农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 课程论文(设计) 课程名称08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论文题目建筑工程合同策划实例 学生姓名 徐光霞 专 业 土木工程 层 次 专升本 批 次 101 学 号 W110305101069 学习中心 北京电大 年 月 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制 附 论文格式要求 论文开本大小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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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论文题目小于25个字,隶书、二号、加粗;

摘要宋体、小四号;

关键词3~5个,宋体、小四号、各关键词间距3个空格;

一级标题宋体、三号、加粗,段前段后间距为一行、左对齐、单列一行, 如1 课程论文 ;

二级标题宋体、四号、加粗,段前段后间距为一行、左对齐、单列一行, 如1.1课程论文 ;

三级标题宋体、小四号、加粗,段前段后间距为一行、左对齐、单列一行, 如1.1.1课程论文 ;

正文宋体、小四号,行间距20磅;

参考文献宋体、五号,书写格式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书写;

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