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一文一传”单位灭火救援能力建设调研报告

一、“四名一文一传”单位在灭火救援能力建设基本情况

二、“四名一文一传”单位在灭火救援能力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消防设施不齐全

消防设施不齐全,常见于无室内消火栓,不具备灭火系统等,处于这样的情况下面对火灾,无异于没有武器的士兵,任由宰割;部分地方情况稍好,却也存在着重大隐患,不定期检查的消防设施,时间久了,也只是摆设品,在面对真正的危险时毫无作用。要把消防工作的灭火救援能力建设做好的前提,该从各单位自身防范作为基础,做到基本的“小火能灭,大火能跑”,而不应该撒手不管,自身不重视,直到火焰苗头燃烧,才来亡羊补牢,求救119。我们该树立正确意识,从自身懂得消防,合理的配备各种消防设施,维护各种消防设施,保证社会健康发展。

(二)面对名镇等较大对象时责任难以落实、地况复杂,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高

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的问题仍然突出。像对名镇名城等较大对象进行管理时,情况较为复杂。不仅存在火源电源管理不到位、整片区域消防通道不畅通、内部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人员职责不清等问题,安全发展的红线意识尚未牢固树立起来,一些地方消防投入不足,公共消防设施欠账大;少数部门对行业消防安全重视不够,不愿管不想管,隐患问题由消防部门大包大揽,但往往由于责任主体缺位而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社会单位尤其是生产经营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甚至是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问题十分普遍。消防工作的法治化建设还不理想,由于区划变更等问题,造成一些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真空断档,留下大量隐患;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的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缺乏明晰的政策措施和实用管用的手段方法,未出台规范性,指导性意见,存在治标不治本的问题,致使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三)部分地区难以改造,消防监督力量不足

少数地区文化信仰根深蒂固,甚至受到传统观念影响,部分人员对消防工作不够重视,不愿配合工作,或者多为形势主义,左耳进右耳出,无法从人员的思想上从根本来解决问题。为了消防工作的持续建设,面对这种情况,这往往需要消防工作人员的及时监督,但任务多,责任杂,难以落实,此项工作仍任重道远。少数监督干部要承担多家社会单位的监管指导任务,完全处于疲于应付的状态,消防安全监管的面大盲点多,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不足与消防安全需求快速增长的矛盾十分突出。且由于目前我区消防大队人员均为派驻形式,在监督执法及火灾调查中受到执法身份未明确等问题制约,遇到的问题难以及时有效的得到解决。

三、加强文山市“四名一文一传”单位灭火救援能力建设的总结建议

(一)不断提升指战员灭火救援能力

加强指战员业务能力,提高熟练度,能更快、更准确、更有力的完成任务,锻炼强大队伍是一条无止境的明路。不仅提升业务能力,更要规范、有纪律的开展相关训练。要立足实战需求和辖区实际状况,考虑到偏远村寨道路条件差、消防基础设施弱等因素,对各单位周边道路、消防水源、建筑结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的分布和重点区域进行了熟悉,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及时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并且进一步严肃队伍纪律,开展队伍作风整顿,严格执勤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履职尽责,定期组织联合拉动演练,充分用好周边消火栓、器材箱等固定消防设施,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快速反应、立即处置。

(二)制定合理方案,实施有效,加强管理。

合理的方案,是前进的方针;有效的管理,是落实的前提。拥有过硬队伍实力的同时,更为重要的是方向的选择和精确的管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灭火救援演练、安全隐患排查等多种措施,完善基础消防设施,提升了“四名一文一传”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烧连营等事故发生。但仍需不断强化责任落实,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明确责任部门职责要求,强化落实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重点督促文物古建筑、传统村落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文物古建筑单位完善消防基础设施,一是明确责任,强化部门联合监管。文旅、住建、古管局、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细分行业部门共同责任和行业领域监管责任,主动作为,形成工作合力。二是统筹安排,集中开展专项检查。结合火灾防控重点和“四名一文一传”消防安全工作,紧盯古城古镇、文物建筑等重点领域,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检查,严防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三是紧盯重点,加强人防物防技防。通过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及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形成自防自救、区域联防体系,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强化群防群治措施,切实有效提升战斗力。四是压实责任,加大整治惩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尽快明确整改方案、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对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彻底整治风险隐患,该关的关、该停的停,力争隐患“清零”。防火责任人员名单、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消防设施器材等情况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并规范日常消防安全及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管理。并针对“四名一文一传”单位场所火灾扑救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技战术研究,开展部门联合实战演练,提升队伍实战处置能力。

(三)提高消防意识,提前预防,抓好隐患。

做好防火,就是把火焰的苗头扼杀在摇篮里。我们应该分阶段、分层次对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扑救初起火灾业务训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因地制宜设置消防宣传栏、橱窗,张贴警示案例、逃生自救知识海报,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放置宣传知识手册,并在重点部位、重要场所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引导群众关注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文物建筑、传统村落消防安全。要加强消防检查和管理,因为年代久远,古建筑绝大部分未经过消防审核验收,因此一定要安排专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一旦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者电器线路故障,要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建筑内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并保持设备完整有效;要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一但发生火灾时,可以顺利逃生;要谨慎用火用电,首先,不要在严禁用火的地方生火做饭,灶房选址一定要远离古建筑或文物集中地地方,炉灶不能靠近易燃、可燃物,使用时必须有专人照管,使用后应立即清除。可以将在店内焚香、点蜡烛、点油灯改为在殿堂之外的安全地带设置焚香炉,清专人看管,做到人走火灭,并将每天清理的残余蜡烛、香头挖坑掩埋防止死灰复燃。我们只有立足于预防和控制,千方百计地消除各种火灾因素,防止火灾发生,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让古建筑远离火灾,才能让这些民族遗产永远地流传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