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公有”的纯洁_恩公这是条纯洁的短信下载

  在人类数千年的社会里,社会财富就所有制来说,最基本的是两种,一种是公有制,一种是私有制。这两者中间还有一种“集体所有制”,它似乎是一种放大了的“私有制”,可实际上更应该是一种缩小了的“公有制”。
  本文所说的“公有”似乎不同于上述的任何一种形式,但又与它们息息相关。它一般都是从私有,特别是从公有变来的,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把私有,特别是把公有通过权力的运作变来的。正因如此,它就有了“游移性”这样一个属性。比如,沈阳那个大贪官马向东,到澳门豪赌,一掷万金。沈阳市的财政局局长就跟着他,拿公款给他做赌资,输多少给多少。此情此景被暗查的中纪委人员拍了下来,马贪官才东窗事发,后被处以极刑。他就是把沈阳市公有、国有的财政,变成他马向东马市长个人的财政。可是,论起罪来,却是“职务犯罪”,又游移到公家身上了。
  所以,确切地说,这是一种“官有”。自从有了公有制,就一直存在着把公有变为“官有”的便利。记得改革开放之初农村酝酿包产到户时,我回了一趟农村老家。我发现,90%以上的农民群众(当时叫“社员”)是强烈要求包产到户的,只有懒汉和家庭人口多劳力少的人反对;而90%以上的社队大小干部都反对包产到户,理由当然都是冠冕堂皇地要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实际则是:保持社队集体所有制,不但社队的财产由他们掌握,由他们支配,连谁记多少工分、谁分多少口粮都由他们决定。这就不但使集体所有事实上成了由他们支配的干部所有,而且连社员的脖子都捏在他们手里了,谁不听话,就可以扣工分,扣口粮。而包产到户后,他们的这种权力即使不是荡然无存,也要少得可怜了。这也正是他们反对包产到户的“硬道理”。多次看到这样的数据:每年国家单是公款吃喝就在千亿元以上。为什么这样巨大?又为什么怎么也禁不住?你想,当公款就是“官有”之款的时候,可不就由人家官员自由吃喝吗?还有公车,很大部分都是“官有”,是官及官的家人所有,普通职工根本坐不上,而一切费用――油费、路费、保险费、修理费,甚至司机费――全由公款包着。有些人开着自己的私车,觉得“牛”得很,但你再“牛”也“牛”不过人家这种“官车”。最近又看到一个材料,1999年官员公费出国的财政费用就高达3000亿元(见2008年8月8日《报刊文摘》头版)。这恐怕不仅仅是1999这一年的费用。如果那公款不曾沦为“官有”,官员们能随随便便就掏出来畅游世界吗?
  一些国有企业更演绎着这种公有变“官有”的故事。这故事又有两条线:一条是那些被任命为这企业的各级官员。这企业实际就为他们这些官员,特别是“一把手”所有了,他们想怎么经营就怎么经营,想怎么调配资金就怎么调配资金,想给自己定多高的工资就可以定多高的工资,想按什么名目给自己发多少奖金就可以发多少奖金。国有独资的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北京望京西园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杨彦明,几年里通过电话或当面告知的方式,让人从营业部的账上提取现金,少则几万,多则十几万,装进信封,放到他的办公桌上,先后共达6000多万元。提款人曾有账目,被他知道后令其当面销毁。提款人也曾问过这些钱的去向,他说“不用你管”就拉倒了。杨被捕后,守口如瓶,这6000多万元去了哪里,至今仍是一个谜,也可能就是永远的谜了。杨彦明所以能轻而易举、随心所欲地从公库里拿出6000多万元,就因为这公库已经变成了他这个总经理的“官有”之库,他想怎么拿就怎么拿。这也是为什么国有企业的官员(特别是所谓“一把手”)能轻易就把企业的公有资金转到国外或国内自己的私人账号上,或挪用给自己和亲朋的企业的原因;也是为什么企业严重亏损、职工发不出工资,他们自己却仍然可以拿天价工资、奖金的原因;也是他们为什么能随便找个借口就花费巨额公款出国出境游山玩水的原因;也是为什么他们能用公款购置各种高档豪华用品供他们享受的原因;也是在所谓改制中他们为什么能把国有资产仅仅用其几分之一的资金便购到自己手里的原因。当公有企业变成官员的“官有”的时候,可不就由他们自由操作了吗?
  另一条线是:管这些国企官员的官员。千权万权,最根本的是人事权。掌握了人事权,就掌握了一切权。国有企业的官员都是由主管这企业的政府部门的官员任命的,前者当然要唯后者的马首是瞻,人家说啥就是啥,人家叫他怎么干他就得怎么干。这种人事关系决定了这企业同时也常常为政府主管部门的官员所有,或者说更为他们“官有”。私有企业,老板不看政府主管部门官员的眼色,不对政府主管部门的官员言听计从,不把人家孝敬、侍候甜,人家也可能找他的碴儿,给他刁难,但还不能把他老板的“衔”儿给撤了;但国有企业的老板若不把人家孝敬、侍候好,人家就叫他当不成老板。所以国有企业的老板比私有企业的老板对主管自己的政府官员更顺从,更赔着小心。政府官员从私有企业身上“拔毛”,那是拔人家私企老板自己的毛,也许会有些手软;但拔国企的毛,就没有这么仁慈了。
  ――当然,我所说的上述两条线的故事,都是对那些坏官员而言的,这一点请不要误解。
  常听到一些官员,包括那些未曾东窗事发的腐败官员表白,自己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公有制什么的。千万不要以为他们这是出于公心、国心、民心。他们这样表白,不过是用来欺骗那些善良的老百姓罢了。他们的拥护,其实是在便于他们把公有变成他们“官有”基础上的拥护。从这个意义上,也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他们才最最拥护、最最坚持公有制!
  现在我们这个地球上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95%以上都是私有制的国家和地区。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曾是公有制的国家,解体了;东欧也曾有好几个公有制的国家,后来也都改换了门庭。但这并不能证明公有制的破产,公有制在许多领域,还是有存在的理由的。可是,公有很容易变为“官有”,也是一个不能否认的事实,更是一个不能不认真对待和思考的严肃问题。公有、私有、“官有”,在这“三有”中,“官有”最最违反公理和正义,因为“官有”是凭借权力才“有”的,是化“公”为“官”的。这就要求,既然实行公有制,就必须相应设计出杜绝、遏制化“公”为“官”,即化公有为“官有”的制度来,保卫“公有”的真正公有,保卫“公有”的纯洁。实行公有制而不在这方面有制度跟进,或者跟而不紧,跟而不善,公有制就很容易变成“官有制”,所谓公有就不但可能是一句空话,更可能是一个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