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文莹小说及其历史遭遇和文学地位.doc

YOUR LOGO 北宋文莹小说及其历史遭遇和文学地位 撰写人XXX 本文档介绍了XXXXX. 1 摘要文莹湘山野录、玉壶清话是北宋中期出现的两部颇具影响的杂记类小说,以下是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北宋文莹小说文学地位的 论文范文 ,欢迎阅读参考

崇宁二年1103,湘山野录与三苏、苏门四学士等人著作,同被徽宗诏命禁毁,但至南宋书禁解除关键词北宋,文莹,小说,及其,历史,遭遇,文学,地位,文莹,湘山野 文莹湘山野录、玉壶清话是北宋中期出现的两部颇具影响的杂记类小说,以下是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北宋文莹小说文学地位的,欢迎阅读参考。

崇宁二年1103,湘山野录与“三苏”、“苏门四学士”等人著作,同被徽宗诏命禁毁,但至南宋书禁解除后,文莹其人其书并没有迎来美好的春天,而是遭遇了许多诟病和诋毁。关于文莹其人其书的争议,一直延续到元明清及近代。文莹小说的历史遭遇和文学地位,在今天仍很值得我们作系统深入的探讨。

一、文莹二书的书目归类 文莹湘山野录、玉壶清话在历代典籍中多见载录,大体有三种不同归类 其一,归入子部小说家类。如尤袤遂初堂书目、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宋史艺文志、焦竑国史经籍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等均将其归入子部小说类;嵇璜等续通志则将其归入子部小说类琐事属,归类更见细密。由于上述书目多为传统目录学家所重视和肯定,因而此归类影响也就更大。

其二,归入子部子杂类。如杨士奇文渊阁书目、钱溥秘阁书目、叶盛菉竹堂书目并于“子杂”类载录二书,晁瑮晁氏宝文堂书目则于“子杂”类载录湘山野录。杨士奇文渊阁书目将子部书略分为“子书”、“子杂”、“杂附”三大类,从分类来看显得较为粗略,但对明代子部书的分类却产生了较大影响。

其三,归入史部杂史类。如陈第世善堂藏书目录将湘山野录归入“史类稗史野史并杂记”类;杨士奇文渊阁书目“史杂”类、钱溥秘阁书目“史杂”类,以及叶盛菉竹堂书目史部杂史类并载玉壶野史玉壶清话之异名。若从传统“尊体”的角度来看,将其归入史部无疑对其史学价值有更高的肯定。

由上著录可知,将文莹二书归入“子部小说类”,在历史上曾是延续时间最久、影响最大、且广为学者采用的做法。由于书目著作分类有精粗之别,学者所见或各有偏重,故文莹二书或被置之“子部子杂类”,或被升入“史部杂史类”,或并见于子史二类。

近现代以来,随着西方“小说”观念的引入并被广泛接受,传统的“子部文言小说”遭受挤压,处境尴尬,对书目文献整理与古代小说研究都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张之洞书目答问将湘山野录、玉壶野史同归入“史部杂史类琐记之属”,不入“小说”类。中国古籍善本书目于“子部”分类中仍列“小说”类,分为“笔记”又分为杂事、异闻、琐语、谐谑等四种、“短篇”、“长篇”又分为讲史、人情、神怪等三种等三类,所归入的多是传奇志怪作品以及接近西方小说观念的“短篇”、“长篇”;而所列的“子部杂家类”,分为“杂学杂说”、“杂考”、“杂记”、“杂品”、“杂纂”等五类。文莹二书同被归入“子部杂家之杂记”类,而脱离于“小说”类。赵章超宋代文言小说研究是较早全面系统研究宋代文言小说的博士论文,关注的作品以志怪传奇为主将宋代文言小说主要分为五类灵怪类、兆应类、仙释类、丽情类、贤能侠义类,文莹二书未见纳入研究视野。

显然赵章超也倾向于接受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将湘山野录、玉壶清话等具有一定纪实性的著作不视为“文言小说”。

王齐洲先生曾指出欧阳修新唐书艺文志将志怪类作品由史部杂传类移入子部小说家类,“不仅扩大了小说的范围,而且强化了小说长于虚构的艺术特点”,对后来“小说”文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似乎书目答问将文莹二书归入史部杂史类琐记之属,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将之归入子部杂家类杂记之属,将具有一定纪实性的著作移出“小说”之门,或许也具有“明体”意义。但我们应该看到,欧阳修的“小说”观念实际上包容了纪实性与虚构性两方面,新唐书艺文志并不因大批具有浓厚虚构性的六朝志怪、唐传奇作品的加入,而将世说新语等具有较强纪实性的作品逐出“小说”之门墙。书目答问仍然继承了欧阳修的“小说”观念,在该著中世说新语等仍居于传统“子部小说家”类,张之洞将文莹二书一并归入“史部杂史类琐记之属”,只是特别看重二书能“主记事”、“关政事”、“少议论”,因此仅是个案的调整,而不是整体观念的大变。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则已与前人大异其趣,已将世说新语、湘山野录、玉壶清话等大量具有一定纪实性的作品,从传统的“子部小说类”改属“子部杂家类杂记之属”,可见这已不是文莹之书归类的个案问题,而是古典目录学领域“小说”观念发生了大转变。传统“子部小说”以是否具有浓厚“虚构性”而遭切割,大量作品既因“虚构性”不足而被逐出“小说”之门,反过来这些作品又因具有一定“虚构性”而不为史部“杂史类”所接纳,于是“子部杂家类”作品“通胀”厉害,且这类作品存在被进一步“矮化”的危险。这种由于“小说”观念变迁而带来的“子部小说”危机,值得学界反思。

二、文莹小说的历史遭遇 湘山野录、玉壶清话虽先后成书于熙宁末与元丰初年,但它们较少涉及熙、丰政治。例如文莹与郑獬、刘挚交往很早,郑、刘在熙、丰变法中都受到了政治打击,文莹对他们的政治态度和境遇都比较同情,在著作中却完全回避不言。尽管文莹有意规避政治风险,最终还是厄运难逃。徽宗崇宁间诏命禁毁湘山野录的直接原因今已不明,我们推测可能是多言本朝宫廷、星相、术数等事,语涉朝廷忌讳。但南宋以后学者对文莹的攻击,原因更为复杂。作为方外之士,文莹似乎完全可以跳出三界之外,而因其出身、性情、交游、著述种种因缘,使他未能超脱于政治与文学的世俗纠缠,其人其著在历史上经历了由褒到贬、褒贬参半的荣枯变迁。

我们对文莹及其二书渐遭批评乃至诋毁的过程考察后发现,从北宋后期至南宋初期,较早对文莹湘山野录所载条目进行辨证的当推范镇东斋记事,而对文莹及湘山野录较早提出批评的当推朱弁曲洧旧闻。

范镇东斋记事作于熙宁三年1070以后,成书于元丰间。范镇卒于元祐三年1088,则此书至晚亦当成于元祐三年以前,苏轼为其所作墓志尝言及此书。若以其成于元丰间,则是文莹湘山野录成书不久即为范镇得而观之,亦可见文莹著作流布之速且广。范镇东斋记事辨湘山野录所载“胡旦乞入见真宗”事有云“外臣乞对,送中书引问,自有公礼,何暇讲师生之私敬旦于都堂,巍然受诸相之拜而不辞,决无此理。予于秘阁尝见其演圣通论,甚有出于人者,而所为如此,岂不惜哉”乃从礼仪方面对湘山野录所载胡旦于中书堂接受诸相之拜“讲师生之私敬”提出怀疑。仅就事论事,未对文莹作任何攻击、非难。若从范镇叹胡旦“所为如此,岂不惜哉”的语气来看,范镇对胡旦的信心也非坚定不移。

再看朱弁曲洧旧闻对文莹的批评。该书卷4有云“宇文大资尝为予言‘湘山野录,乃僧文莹所编也。文莹尝游丁晋公门,公遇之厚。凡载晋公事,颇佐佑之。’予退而记其事。”文中所称宇文大资,即宇文虚中,乃大观三年1109进士,靖康元年1126任资政殿大学士;后使金,被留仕于金;绍兴中欲图反金归宋,事泄被害。朱弁亦尝使金被拘,故与宇文虚中曾有交往。不过文中所称“文莹尝游丁晋公门,公遇之厚”,这一说法颇值得怀疑。文莹生卒年不详,然据现存文献可知欧阳修、苏舜钦视文莹为晚辈;又知与文莹相交较早的人物为吴中复,吴中复生于大中祥符四年1011,故推测文莹生年当与吴中复相当或略小;若比吴中复年长数岁,则将与欧阳修、苏舜钦齐年。丁谓于乾兴元年1022即被远贬崖州,文莹根本不可能于乾兴元年以前年不及十岁即游于丁谓之门且受其厚遇。此外,宇文虚中生活的时代距丁谓已很遥远,其所言或得之传闻,或出于臆测;朱弁于此事亦是仅闻于宇文虚中,并无其他文献佐证。故从多方面来看,称“文莹尝游于丁谓之门且受其厚遇”的说法,很可能传闻不实。

文莹湘山野录、玉壶清话对丁谓笔底留情,则是事实。文莹不仅对丁谓如此,对王钦若、陈彭年等亦是如此。文莹本人为钱塘人,主要活动于南方江浙、湖湘一带,交友也多为南方人,他对南方的人物与史事具有特殊的兴趣,故文莹对丁谓等有所回护,有着浓郁的地缘情感原因和深层的政治、历史、文化原因。文莹乃以“南人”的眼光,看待这些南方士大夫精英,对他们褒多于贬,欣赏多于厌恶。这一点在欧阳修的归田录中也可以见到,归田录中有不少涉及丁谓的条目,也并非都持诋毁的态度。故文莹对丁谓的回护,不必一定出于一己私恩。

朱弁这条可疑的记载能产生很大的影响,既与文莹对丁谓等有所回护的事实有关,更与朱弁人品、气节及文学交游有关。朱弁1085-1144,早年曾与道潜参寥、晁说之等游。后随晁说之至新郑,娶说之侄女,并于溱、洧间营园圃,筑“风月堂”,与晁说之兄弟等谈诗论文,优游度日。

道潜、晁说之父子兄弟皆与苏轼交往亲密,论诗推尊苏轼,朱弁深受其影响。建炎元年1127朱弁使金被拘,其间著有曲洧旧闻、风月堂诗话,多记当年溱、洧间所闻,二书极为后来诗人、学者推重。绍兴十三年1143和议成,朱弁方得归临安。朱弁有使金被拘十六年而不屈的英雄经历,但回到南宋后并没有受到朝廷隆重褒奖或因秦桧执政之故,次年即凄凉去世,其遭遇颇让人同情。朱弁为朱熹之叔祖,朱弁去世多年后,朱熹为其撰行状,对其人品、气节、文学褒扬有加。可知朱弁其人其书都具有一定的传奇性。这无疑从多方面提升了曲洧旧闻的地位与影响力。因此,曲洧旧闻对文莹湘山野录的批评,虽仅是转述宇文虚中的疑似之词,且不过片言只语,但其影响却极大。朱弁批评文莹出于一己私恩回护奸邪,主要从道德层面给予批评。

继曲洧旧闻以后,批评文莹比较严厉的当推洪迈、周必大。二人皆官至宰辅,又同为南宋中兴时著名学者、文学家。洪迈尝于容斋五笔考证湘山野录一条经解有误,并进而指责文莹及其著作“多妄诞,不足取信”;周必大于二老堂诗话考证玉壶清话一条史实有误,亦指责文莹“小说多妄,其来久矣”、“其妄甚明”。容斋五笔约作于庆元三年1197至嘉泰二年1202洪迈卒前。二老堂诗话约成书于庆元四年1198至嘉泰四年1204周必大卒前。可知洪、周二书成书时间极为相近,二人或均未获见对方之书,但二人对文莹及其著作所持批评态度与论证方法都极为相似。“妄诞”、“多妄”、“不足取信”,自洪迈、周必大用以指斥文莹其人其作以后,渐成否定文莹的关键词,对后世影响极大。下面分而述之。

洪迈容斋五笔“谓端为匹”条,尝引述湘山野录“夏英公镇襄阳”条文字,指责其错误云“然周易正义及王弼注、韩诗外传皆无其语。文莹多妄诞,不足取信。”不过,洪迈此条所引湘山野录之胡旦语称“请检韩诗外传及诸儒韩康伯等所解‘束帛戋戋’之义。”而今传各本湘山野录皆作“请检韩诗外传及服虔、贾谊诸儒所解‘束帛戋戋,贲于丘园’之义。” 两者显然差异较大。今传本湘山野录所称三书乃韩诗外传、左传服虔注与左传贾谊注,可见征引文献主要与左传相关。而洪迈引文不载服虔、贾谊注,而增入“韩康伯注”,文句亦似不畅;且所检校书为周易正义、王弼周易注、韩诗外传,而引文中的“韩康伯注”当指周易韩康伯注未闻韩康伯注左传,显然征引文献主要与周易有关。很可能洪迈所见湘山野录版本不善,或记忆不确,而冤枉了文莹。讨论经文之解,各有所得,此乃治学最常见之事,洪迈因“发现”文莹一处错误如上文所考,文莹原本或不误,即斥之“文莹多妄诞,不足取信”,竟至完全否定其